1、*(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监测设备管理程 序 目的对监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本部、项目部和分公司一级使用的(包括自用、借用、租用和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的测量、检验和试验设备,以及用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设备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4 职责4.1技开部4.1.1负责编制/修订、解释本程序并监督实施。4.1.2负责公司检验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制定检验、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的计量检定等自用设备的校准、校验、维护保养。4.1.3归口管理公司计量工作。4.1.3检查、指导、监督项目
2、部、分公司检验、试验设备及计量器具的管理。4.1.4组织检验、试验人员和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4.2工程部其所属测量队负责公司测量设备的管理,制定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工程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对测量设备实施计量检定和校准/校验、调修。4.3防疫环保办负责卫生监测设备的管理,制定监测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监测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对监测设备实施计量检定和校准/校验、调修。4.4项目部和分公司负责本级监测设备的管理,制定本级监测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用设备的校准、校验和维护保养。5 工作程序5.1设备的申请和审批5.1.1各级中心试验室补充和更新检验、试验设备,属固定资产的由
3、公司中心试验室提出申请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购置计划,中心试验室购买。5.1.2公司测量队补充和更新设备,由测量队提出申请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工程部下达购置计划,测量队购置。5.1.3卫生监测设备的补充、更新,由防疫环保办组织实施。5.1.4项目部的监测设备的配备,由项目部试验室根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项目及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提出设备购置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试验室购置,并报公司中心试验室和公司测量队备案。属固定资产的,必须经公司中心试验室和公司测量队检定验收。5.1.5需建立计量检定标准的单位,须报公司中心试验室审批,由使用单位提出配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
4、批后,工程部下达购置计划,使用单位的检定机构购置。5.2设备的采购5.2.1检验、试验设备由从事试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采购;测量仪器设备由从事工程测量的技术人员采购;卫生监测设备由从事卫生监测的技术人员采购;计量标准器具由从事计量检定的技术人员采购。5.2.2采购前,由申请购置单位派专业技术人员按批准采购计划,考察生产厂家,选择量程、精度、性能满足施工检测需求的产品,带回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后签订订货合同。5.3设备的验收5.3.1监测设备验收,按职责权限由相应的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5.3.2设备验收的主要内容:a)根据装箱单进行文件
5、、资料和附件、配件、备件及附带工具的清点验收;b)根据订货合同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进行验收;c)监测设备及标准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入库或交付使用,并应作出标识。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进行保修、更换或退货处理。5.4设备的管理5.4.1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部门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按铁路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实行A、B、C分类管理和彩色标志管理。5.4.2检验、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按精密类、主要类和一般类,进行分类管理。精密和主要类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说明书、履历书、计量检定证书和使用记录。一般类检验、测量和试
6、验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计量检定证书或校验证书。5.4.3属固定资产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按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组资。5.4.4设备的搬迁a) 搬运人员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特性,选择适宜的搬运方法,防止设备的损坏;b) 精密、主要类仪器设备的搬运,搬运人员应按设备说明书搞好固定和包装,轻抬、轻放,确保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和配件、附件齐全完整。 5.4.5设备的封存和报废a) 对较长时间(半年以上)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实行封存管理,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行封存,并粘贴封存标志;b) 对使用年限较长,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修理、检定单位进行修理、检定确认其计量性能无法恢复,测量精度达不到要求的仪
7、器设备,应作报废处理。设备报废的程序按固定资产报废的有关规定进行。5.5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5.5.1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检查检定合格标志以及设备运转是否正常。5.5.2主要检测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能上机操作。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的计量检定工作。5.5.3设备安装必须牢固、平稳,摆放合理和便于操作,其附件应齐全、完整。5.5.4试验室环境条件(场地、温度、湿度、防震、防潮、防腐蚀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并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5.5.5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中铁五局集团中心试验
8、室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验。试验结束后,及时填写精密和主要仪器设备使用记录。5.5.6监测过程中如发现测试结果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监测,由参试人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是否是监测设备所致。消除产生问题的原因后,重新取样试验。5.5.7设备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管和维护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清洁卫生、涂油防锈、防尘、防潮、防腐蚀等。5.6设备的检定5.6.1监测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检定合格;使用和/或管理单位应编制周检计划,并严格实行周期检定(包括校准、校验)。a) 属自检自校的,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在使用前进行自检自校,并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环境、使用频度、设备性能稳定性及计量检
9、定规程等,制订检定周期,按周期进行自检自校。从事自检自校的人员必须经公司中心试验室统一培训,并持有试验人员资格证及相应的聘书。b) 国家规定属强制检定的,由使用单位按强制检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使用前或按周期送检。c)经检定或校准、校验合格的,应粘贴合格标识;5.6.2未经检定和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5.6.3仪器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检定:a)对设备的准确性有怀疑时;b)封存设备重新启用时;c)设备经修理、拆卸或损伤时;d)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水泥检测设备、精密天平等设备搬迁重新使用时。5.6.4 检定或校准、校准记录应予保存。5.6.5 当有计算机软件用于检验、测量、试验
10、和监测设备的校准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5.6.6 所有检验、测量、试验和监测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必要时应进行调整。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防止因调整不当导致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5.6.7 发现在检定有效周期内监测设备失效,应立即停用该设备,按本程序的5.6.6条文作相应处理;同时必须查阅该设备的使用记录,对使用该设备进行监测的结果进行追踪复查。5.7 相关记录的填写、标识、保管等控制要求按记录管理程序执行。6 相关文件6.1记录管理程序(QG/ZTWJ:CX2-2002-A0)6.2施工测量及测量仪器管理办法(Q/GTWJ 009-
11、2001)6.3铁道部第五工程局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铁五科1997284号)6.4质量管理手册(铁五教卫1999198号)6.5铁五局施工现场计量管理办法(铁五科1999122号)6.6铁五局关于全局测量仪器检测项目规定的通知(铁五施1999655号)6.7铁路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铁道部科技司、建设司1993年10月1日)6.8工程试验仪器、设备校验方法(Q/GZTWJ021-2001)7 记录表格a)中铁五局监测设备验收记录(ZTWJ:B11-1)b)中铁五局监测设备失准原因记录(ZTWJ:B11-2)版本号:A修改号:0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验收记录 ZTWJ:B11-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验收单位验收情况: 备注: 验收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原因记录版本号:A修改号:0 ZTWJ:B11-2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失准原因: 记录人: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