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网络控制图公司经理 公司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员)职能科室生产车间、部门 科长(兼职安全员)主任(兼职安全员)轮职安全员(班组长或员工)企业员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体系组长(经理)副组长(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生产调度室运行车间维电车间机械队冷饮车间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综合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
2、对安全生产负责,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各自岗位对安全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领导首长负责制。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基层单位(班组)应设置不脱产的(兼职)安全员。第二章 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同时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五条:企业行政领导(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
3、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积极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和领导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行为和违章现象,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负责审查重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等。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安排安全工作;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并组织实施。 4、负责检查所属单位领导的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经验,对安全生产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给予表扬的奖励,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5、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按权限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落实。 7、领导有关单位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对在生产中因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第七条:分管设备的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在各自分管的工
5、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及设备安全防护措施不力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设备安全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和审批设备大、中检修计划及其安全措施。 4、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5、按照分工的安全职责,每年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第八条:分管经营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并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6、和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落实年度所需的劳动保护、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正常实施;保证所供应的原材料、物质、设备、备件、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例会,组织分管系统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5、按照分工的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第九条:分管行政后勤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分工应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按照分工的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
7、工作中。 第十条:分管人事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分工应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完善分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4、负责员工遵章守纪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负责落实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7、按照分工的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责任人)的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
8、,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4、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 5、每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表彰并奖励安全先进班组和个人。 7、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和执行检修作业
9、(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9、建立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安全员,并保持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11、负责危险作业项目的申报,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12、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并负责组织紧急抢救,保护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车间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3、在
10、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规程,负责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负责落实车间临时抢修施工的安全措施,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6、负责对车间干部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案的安全规定、规程、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车间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3、在制定
11、有关设备改造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落实。 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有计划地维修更换,按期完成安全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方面的安全培训考核。6、负责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企业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安全员的职责 1、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 2、负责或参于制订、完善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
12、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基层班组(岗位)开展安全活动。 5、负责单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安全专题活动。 6、负责单位安全技术装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7、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 8、健全完善基础安全管理资料,作到齐全、规范。 第十五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做好本单
13、位的安全活动。 4、负责对新员工(包含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坚持安全巡检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报告上级。 6、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积极落实。 7、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经常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第十六条: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服从管
14、理。 2、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 4、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能;按时进行安全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报告。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四章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的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
15、 4、负责收集、汇总有关安全管理的统计数据资料,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 5、负责制订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种安全检查。 7、参与新、改、扩建或大修工程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备的采购、质量验收和发放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五防”工作。 12、负责组织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死亡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认定以
16、及统计、分析、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承包、承租、联营、技术协作项目的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经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漳的安且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活动)记录。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管好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进行计划、布置、总结工作时注重纳入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编写生产经营大纲,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作中,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作为各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2、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从
17、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级安全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 3、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严格按安全管理目标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生产调度部门的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有权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4、定期汇报生产检修和施工中的安全,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出现的安全问题。 5、做好生产现场的各项管理。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7、对因生产调度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对因
18、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承担责任。 2、负责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设备管理。 4、组织制定、完善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 5、对各种设备的引进、安装、改造、竣工验收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办理。 6、新购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特种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的要求。 7、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并对自制、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8、组织检修时,要落实安全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1、参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技
19、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使用。 2、按有关规定,保证实行劳动保护、安全培训、防暑降温、保健等费用的开支,确保资金到位。 3、负责各项安全费用支出的审查。第二十三条:物资(原料)供应、仓库储存、销售部门的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员工、临时用工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内部有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等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实施细则。 4、对所购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安全质量负责。 5、加强对各种原材
20、料的管理,做到合理堆放,对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运输、储存,严格执行发放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 4、协助领导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
21、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工会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第二十五条:团委的安全生产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 2、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坚持做好“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二十六条:其他部门的安全职责 公司其它部门:都应按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企业生产财务计划的一
22、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企业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一项重要措施。第二条: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措施计划。1、根据本企业实际,向各职能部门、车间提出要求,制订出本单位具体措施计划,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并与生产计划同时逐级下达至各单位贯彻执行。2、零星安全措施费用由各单位自定计划,报公司备案后实施。3、凡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都应有工程设计、预算和决算。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范围:1、安全技术: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检测仪器以及各种安全防爆设施。2、职业卫生:以改善生产环境中有害因
23、素,防止职业病为目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以及防暑降温等。3、辅助房屋及设施:为保证员工劳动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各项措施,如浴室、更衣室、车棚、女工卫生室。4、安全教育:安全书籍、教材、图书仪器及安全宣传、竞赛等方面所需的设施与费用。5、凡属医疗、福利、消防和生产方面的设施,不应列入安全措施计划,以确保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管理及落实1、公司级安技项目,由公司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2、零星安技项目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3、纳入大、中修的安技项目,由公司设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4、安技项目竣工投产三个月后,由使
24、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效果和问题进行全面评价。第五条:严格贯彻“三同时”规定:1、新、改、扩工程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三同时”原则同时完善。第六条:检查与考核1、本标准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2、对于社会效益大,效果显著的安技项目,将给予适当奖励。3、对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以及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处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真正使安全检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安全检查效果,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
25、政策、法规、标准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发现和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各类危险、危害因素,并对危险源实施监控,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作业现场、查隐患、查员工教育培训、查设备、查人员操作等。三、 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1、安全检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2、安全检查要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即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四、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一)
26、常规性安全检查1、班组巡检: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日不定时检查本班组作业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班组成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2、车间检查:每天车间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凡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必须认真研究逐条落实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厂主管部门,主要部门要认真落实。3、公司检查:由主管经理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每周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4、节假日安全检查:每逢节假日,公司各单位应组织一次节前安全检查,公司抽查。5、停产复产前检查:各单位在每次停产复产前要对自己生产
27、范围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设备设施安全状况。6、安全预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正式投运前,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系统性的安全预验收。(二)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生产实际和季节变化,公司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确定的检查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如防火防爆检查、防雷及防静电设施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检查和特殊危险设备、设施检查等。五、 危险源点三级巡回安全检查危险源点三级巡回检查由各级安全人员及责任人按规定周期和要求进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危险源点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六、 对公司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8、,应下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凡单位无力解决的,须书面上报公司有关单位协调解决。七、 安全生产检查作为消除事故隐患、贯彻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单位都要按规定认真做好。若未按制度执行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将从严处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凡与公司发生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含协议工和轮换工)都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入厂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
29、员、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复工人员及在岗人员等。二、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负监督管理职能。各单位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直接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一)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凡新入厂人员(调入、招聘用、招工、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公司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防护、事故预防、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
30、、劳动组织纪律和典型事故案例、环境保护等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现状,主要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设备的特殊性能及分布,常见事故类别及预防等。2、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本区域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制度要求,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事故案例等。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对基层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实施监督。新入厂人员凭公司办公室出具的“安全教育通知单”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填写安全教育卡,持卡分配,否
31、则不予分配上岗。(二) 换岗、复工和“四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应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三) 全员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做作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有:日常教育:在布置生产检修任务时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日教育;班前班后会:当班前有针对性的对当天工作
32、中需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措施的教育;事故现场和案例分析教育;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宣传工具,采用技能比赛、安全竞赛、规程考试、事故演练、安全演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四)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复审1、从事特种作业(电气焊、电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2、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知识更新教育,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复审考核。凡不参加复审不合格的,操作证自行作废,不得从事特种
33、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内容:健康检查;违章作业情况;安全生产新知识和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考试。4、 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和日常检查工作。(五)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干部安全培训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每一年应进行一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3、班组长安全培训由公司组织,每一年必须培训一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34、及有关作业的规章、规程、标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危险源管理等。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工伤保险知识。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再教育的内容: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等。各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5、应做好登记、建立专门档案。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预防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伤亡事故定义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二、 伤亡事故分类(一)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1、轻伤事故: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或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2、重伤事故: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具体划分按下列情况之一,均按重伤事故处理:(
36、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的有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的,可能造成残废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37、(9)凡在上述范围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研究,提出意见,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确定。(二)死亡事故1、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2、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3、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一次死亡重伤10人以上29人以下)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死亡重伤30人以上)的事故。(三)按伤害方式分类: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灼烫 7、火灾 8、高处坠落 9、坍塌 10、放炮 11、锅炉
38、爆炸 12、容器爆炸 13、其他爆炸 14、中毒和窒息 15、其他伤害。三、工伤事故的认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四)患职业病的(须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或鉴定证明);(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六)员工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线路上,受
39、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公司外的机动车辆伤害须有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处理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须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须有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做出确认);(三)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须提交军人伤残证等相关证明)。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
40、自残或者自杀的。四、伤亡事故报告(一)报告程序1、轻伤事故:由伤害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单位负责人。2、重伤事故:由伤害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单位负责人。3、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在8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监局、工会、公安部门等报告。4、凡发生重伤以上(包括重伤)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伤亡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41、。五、伤亡事故调查程序1、轻伤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和安全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要求20日内结案,调查报告及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备案。2、重伤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事故调查,一般90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3、死亡事故:由市安监局会同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90日内结案,最迟不得超过180日。六、事故调查的原则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的方法步骤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七、事故结案归档管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事故的档案管理,档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
42、片等;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事故的物证、人证材料等; 5、医疗部门出具的伤害人的伤情诊断书; 6、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检查材料; 7、有关事故处理通报、简报及文件; 8、事故调查组成员基本情况及个人签名。 八、工伤人员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相关待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及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指粉尘、高温、噪声、有害物质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43、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防治。三、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工会监督。四、严格档案管理,员工在就业前或调离、下岗、内退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载入个人档案。五、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六、新、改、扩和引进项目,在设计时应按规定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七、各单位应加强对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转。八、职业病的诊断由省级职业病防治部门负责。凡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必须由省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经公司确认后,方可
44、享受有关待遇。九、凡调入我公司的员工,应将原单位的健康档案及时移交我公司保管,否则不予认可。十、各单位除了个人防护用品及环境治理设施外,还应为员工配备必要的更衣室、洗浴室、孕妇休息室等卫生福利设施。十一、公司将定期配发适合作业特点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从事特种作业的各类人员。二、本制度中所称的特种作业包括: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7、压力容器操作作业;8、其他技术性要求较强的作业等。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障碍。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的其他条件。四、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1、必须接受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2、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或跨工种作业。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五、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集中统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