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业主委员会相关表格
成都市业主大会设立及其活动
操作表格
(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一
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公告
(第 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市 区(市)县 镇(乡)、街道 路(街) 号附 号的 (建筑区划名称)已具备业主大会设立的条件。 按规定将由成都市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设立的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派员担任。请本建筑区划内的广大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积极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 名业主参加到业主大会筹备组中工作,共同切实完成设立业主大会的光荣使命。
筹备组成员推荐表,请至 领取,填写完后交回 ; 推荐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时。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二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 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
被推荐业主 姓名
所在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
有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 幢 单元(座) 楼层 户门号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三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
公告
(第 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 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代表,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 名业主代表作为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幢、楼层、单元、户门号
专有部分面积M2
备注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 。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推选结果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幢、楼层、单元、户门号
专有部分面积M2
备注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四
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第 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建筑区划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核实,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共计 个,建筑物总面积为 M2(建筑物总面积按专有部分面积的统计总和计算)。
三、本建筑区划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具体分布如下表:(此表可复印)
序号
业主姓名
幢、单元、楼层、户门号
投票权 人数
专有部分面积M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们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五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的
公告
(第 号)
(适用于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经筹备组讨论决定,本建筑区划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式进行。
特此公告。
(适用于集体讨论的形式)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经筹备组讨论决定,本建筑区划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进行,届时将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人士参加会议。
一、鉴于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业主代表按下述第 种方式产生:
( 1)业主书面推荐 (附推荐表样张)。推荐表将采用签收、寄信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 2)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六
业主代表推荐信
业主大会筹备组:
本人(姓名) (女士、先生)拥有本建筑区划 幢 单元 楼层 号物业,属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类),现根据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第 号公告精神,推荐本幢、单元(座)、楼层 号的业主 为业主代表。
特此推荐。
(备注:本推荐表于 年 月 日 时前填写完后交回 。)
推荐人(本人签名): 幢 单元(座) 楼层 号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七
关 于 业 主 代 表 名 单 的
公 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本建筑区划实际情况,采取按幢、单元(座)、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推选,本建筑区划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名单如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专有部分
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幢 单元(座) 楼层 户(门号)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八
关于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修改意见
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现将本建筑区划的《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张榜公布,并以 等方式告知不住在本建筑区划的业主,征求全体业主的书面意见,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 时至 时,在本建筑区划 (地址: )受理业主的咨询,并听取意见;同时还在本建筑区划 设立意见箱,在QQ上设立意见栏,接受业主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九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
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建筑区划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 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具有法律、工程、经济、管理、财务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六)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八)无侵犯本建筑区划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九) 。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第 项办法产生:
(一)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占总人数5%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本公示期为 日,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本人推荐 、 、 等 名业主为本届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被推荐业主姓名
专有部分面积 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推荐理由
幢 单元(座) 楼层 户(门号)
填表说明:请本幢(单元、座、楼层)的业主于 年 月 日 时前将填写的本表送至 。推荐超过规定人数、推荐人不填写幢、单元、户门号、姓名和超过截止日期的,推荐表无效,视为放弃推荐权。
推荐人(签名): 住 幢 单元 楼层 号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一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依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业主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行了推荐。依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按 (不少于1:5)的比例排序了前 名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如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简历
(另附)
本公示期为 日,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业主如对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应条件有异议的,请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二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经推荐和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 日无异议,现确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由下列 位人士组成,并向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会议正式提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简历
(另附)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三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确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会议地点),以 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其中,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投票表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三个基础性公约;三个基础性公约经表决通过后,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三个基础性公约投票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前;并于 年 月 日 时在 (会议地点)开箱唱票,宣布表决结果, 于 年 月 日 时在 (会议地点)宣布选举结果。
请全体业主踊跃参加(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所代表业主的赞同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准时出席)。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的书面材料已通过 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并已在本建筑区划的显著位置 (具体地点)公布。
相应的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票由代表分发至所代表区域的业主并负责收取)。对于不住在本建筑区划的业主,相应的表决票由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邮寄或按照业主提供的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示范文本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四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
本人拥有本建筑区划(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物业) 个产权单位,专有部分面积是 M2,分别位于本建筑区划内 幢 单元 楼层 号,地下 。 因故不能参加将于 年 月 日开始的业主大会会议,特委托 (姓名)女士、先生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与会。委托事项有: ,其权限是: 。
此致。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五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用于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重大事项)
投票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投票权数: 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
代理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表决议题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该项由业主填写)
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草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备注:1、请业主在表决意见栏的相应括号中打“√”。
2、业主不填写任何表决意见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视为弃权。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4、表决票送达的方式: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与其同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的使用人签收;投入业主位于本建筑区划内的信报箱或者专有部分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
投票人(签名) :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 专有部门座落: ;
专有部分面积: ; 投票权数: ;
领票业主签字: ; 业主联系电话: ;
领票时间: ; 代理人签字: ;
表决议题:《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示范文本十六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投票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投票权数: 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其他)
代理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选
举
产
生
业
主
委
员
会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姓名
表决意见
(该项由业主填写)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 人中选定 人)。
候选人获建筑区划内双过半数的业主赞成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双过半数以上的业主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包括得票数多的相同者;未当选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作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获得双过半数业主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组成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
备注:1、请业主在表决意见栏的相应括号中打“√”。
2、业主不填写任何表决意见或胡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视为弃权。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和授权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4、表决票送达的方式: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与其同住本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的使用人签收;投入业主位于本建筑区划内的信报箱或者专有部分内;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
投票人(签名) : 年 月 日
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座落
专有部分面积M2
物业类型
简历
表决票存根
编号: ; 专有部门座落: ;
专有部分面积: ; 投票权数: ;
领票业主签字: ; 业主联系电话: ;
领票时间: ; 代理人签字: ;
表决议题: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示范文本十七
关于更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间的公告
本建筑区划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原定为 年 月 日 时,因 (原因)无法如期召开,经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决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 方式,更改于 年 月 日 时在 (会议地点)召开。由此给业主带来的不便,请于谅解。
特此公告。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八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第 投票站的
公告
本投票站为 区(市)县 (建筑区划名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第 投票站。
本投票站共涉及业主小组 个,投票权人数 个,到站参加投票的投票权人数共计 个。本投票站领回表决票 张,共发出表决票 张,剩余表决票 张。
本投票站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 时 分,关闭时间为 时 分。
本投票站票箱,交给中心会场投票监管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九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的
公告
本建筑区划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在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在 的指导监督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举行。 区(市)县 (建筑区划名称)投票权人数共计 个,建筑物总面积为 M2。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人数共 个,专有部分面积共计 M2,共发出表决票 张(其中第一投票站发出 张,第二投票站发出 张,第三投票站发出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弃权票 张、废票 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情况见附表2。
附表1:
表决内容
通过的投票权人数
通过的专有部分面积M2
是否通过
人数
占总人数
比例
面积
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
《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附表2:
表决内容(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通过的投票权人数
通过的专有部分面积M2
获得赞成票多少排序
人数
占总人数
比例
面积
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二十
关于业主大会依法设立的
公告
本建筑区划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在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在 的指导监督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举行,会议采取了 (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形式,历时 日。会议表决通过了本建筑区划内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及 等事项,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其成员名单附后),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自 年 月 日起已依法设立。因此,本筹备组职责依法终止。
特此公告。
附: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其候补委员名单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 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其候补委员名单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所在专有部分
座落
联系电话
备注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所在专有部分
座落
联系电话
备注
示范文本二十一
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的
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印章及其财务专用章、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务用名章已依法在 区(市)县 公安机关指导下刻制。现将印模予以公告。
需要使用业主大会印章的,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处理业主大会内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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