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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学校财务管理.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36004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6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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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4.7财务管理财务、预算、经营; 4.7.1财务制度: 4.7.1.1第一章 总则 4.7.1.2财务人员工作职责4.7.1.3财务工作管理4.7.1.4 出纳业务处理准则4.7.1.5费用支出管理制度4.7.1.6预算审批制度4.7.1.7会计档案管理 4.7.1.8附则 4.7.2财务预算与决算制度4.7.3分校财务管理4.7.4仓库管理制度 4.7.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7.6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4.7.7 备用金管理制度 4.7.8 附件4.7.1 财务管理制度 4.7.1.1第一章 总则第一

2、条 为加强学校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 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学校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学校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3、在没有财务主管之前,财务主管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 公学校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4.7.1.2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五条 职位名称:财务主管 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校长或主管财务副校长分管下级:会计、出纳及各分校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学校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 负责总校及各分校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管理及帐务审核工作; (五)及时

4、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上报,协调领导做好监督控制管理; (六)组织定期财务例会并进行相关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七)承办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职位名称:会计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财务主管 直属下级:分校财务人员 岗位职责:(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学校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校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学校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 每月按时汇总各分校的财务预算上报上级并注以详细说明;(五)定期检查银行和现

5、金的结余帐实是否相符;(六)每月月底对学校库存物品进行帐物核实;(七)定期对学校(含分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盘实和清理;(八)认真的对各分校上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归档;(九)未经董事长及校长批准,任何财务人员不得向他人出示财务报表及数据;(十)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职位名称:出纳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财务主管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及时、准确地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帐,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每日核对银行与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

6、做到日清月结;可随时向上级提供帐面金额与可用金额,以便上级合理调配、使用现金;(五)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六)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七)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八)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杜绝不合理的资金支出,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向下传达。(九)对员工借款,及时督促清账,防止呆账,坏账;并对借款人按照规定做到“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十)每月根据董事会研究批准的财务预算,对各分校当月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十一)完成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职位名称:分校财务人员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会计、出纳

7、岗位职责:负责分校的财务工作,准确的记录当日的收支情况,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上交、上报。按时到总校参加财务会议,严格按照总校下发的文件执行。 (一)日报: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支出,不得“坐支现金”。每天上午11:00之前通过电话上报前一日收入情况(如无收去可不报)。违反规定者,首次罚款10元,屡犯者翻倍罚款。 (二)存款: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每天4:30必须将前日4:30至当日4:30的收入存入学校账户。如有违反,按违反金额的二倍进行罚款。 (三)周报、月报:每周一上午10:30及时上交周报及教材盘点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每月28日上报预提表、月报、工资表、签到表、教材

8、盘点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有错误第一次给予警告批评,屡犯者将根据程度给予50元以下罚款;如连续三个月无差错将给予50元以下的奖励。(四)日报表应区分成人、少儿、中学生,新招学员与续读学员,学费及书费,做到“日清月结”。(五)不得有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如发现有此行为,除收回隐瞒、套开现金外,并按违规金额的10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其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分校主管承担同样的连带法律责任)。(六)各分校建立书籍、固定资产库存账簿,对书籍的收支余进行认真登记,每天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出入库认真登记,不得少登、涂登、错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数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损

9、坏、丢失、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上报总校总务处,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分校发现缺少书籍、资产丢失者,对直接责任人及主管进行物品原价值的2倍处罚。 (七)行政、教师、宣传人员的工资表应由分校财务人员制表,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干净,数据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应与签到表仔细进行核对,名字与其有效证件相符。首次犯错给予警告,屡犯者根据情况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八)积极主动配合总校稽核人员的工作,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迟或推脱。(九)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迟到,认真严格执行并负责传达会议精神。第九条 职位名称:仓管人员直属部门:财务部直属上级:会计岗位职责:负责全校的仓库管理工作,严格按

10、照财务制度,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工作。定期对各分校库存及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即使上交当月出入库报表。协助上级做好工作。(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每月1日上报上月总部及各分校当月出库情况。(二)及时、准确登记出入库内容。(三)定期配和会计对仓库进行盘点、复盘。 (四)及时收发采购计划表、申请表,按学校的采购需要与要求制作当月采购预算,经审核组织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原因影响学校招生工作 4.7.1.3财务工作管理第十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一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

11、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校长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校长,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学校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

12、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校长、主管副校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监交。4.7.1.4 出纳业务处理准则第十九条 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内容。第二十条 现金的支付由出纳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出纳应负责审核。第二十一条 学校一切支付,应经主管及校长核定后支付。第二十二条 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

13、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收款人或厂商,本校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校人员代领者,需经校长核准。第二十四条 本校一切支付,应以符合标准的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第二十五条 支付款项应在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支付后加盖支付日期及经手人签章。第二十六条 原始凭证的审核必须依照下列步骤: 1.入库物品款项: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入库单并附申购单经有关部门签章证明及核准,方能报送财务部,请在凭证上备注采购地点及联系方式。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相关部门填

14、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报送财务部门。3.广告费用:应根据统一发票、样稿及或复印件,经主管、校长签章后报送财务部门。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方能报送财务部门。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 一般费用的付款:内部员工费用,每周一支付;外部费用每周四支付; (二) 薪金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教师每月11日。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相关人员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第二十八条 薪金的支付,应由人事部根据考勤表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三日送交会计部门。第二十九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

15、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主管、校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4.7.1.5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 借款管理制度(一)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手续原则。(二)借款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借款单,填清大小写、事由、日期等,然后送交部门主管、校长签字审批。(三)借款人借用现金,须在7天内履行报销手续。(四)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五)财务处有权要求借款人员将相关合同报价等资料提交财务部审核。总校派财务监察小组对所发生的票据任意抽查,对于票据所报价格超出市场价格5以上的部分,对票据

16、经受人处以5倍罚款。凡监察小组抽查票据所罚款项70的部分归监察票据当事人所有,计作奖金。第三十二条 财务具体的结算、报销制度(一)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所有票据不得涂改。(二)财务部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据有权拒绝受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据,财务处有权退回,令其补办手续或更正。(三)对于各部门或各分校当月发生的费用票据必须于当月最后一日结清,若推至下一个月,则不予报销。(四)采购人员每次采购前应到仓管处核准库存结存,列出实际应购买的清单,打借据借款购买。采购完毕后,做好入库登记工作。借款至报帐期限为3天,超过3天的财务处拒绝办理,所借领款从当月

17、工资中扣除。(五)办公用品、书籍资料及固定资产等物件购入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报销人除填写报销单外,还须由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予以确认,否则财务不与办理报销手续。另所有办公用品等日常损耗品必须在每月28日上报的采购申请中体现,由采购人员统一购买。若当月另外购买,则一律不予报销。(六)在办理退费事宜时,应严格遵守我校的学员报名须知中的退费管理规定,并由学员写明退费原由、金额,经本人签名和任课老师签字认可后,将听课证,收据及退费证明一并收回,缺一不可。各分校必须由分校主管签字,总校必须由教务主管签字,并由校长签字后办理。(七)各分校财务人员定时将本校收入、费用、退费情况上报总校财务处,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

18、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表格及数据。各分校超过3000元的收入应及时上缴总校财务处。各分校财务应采用集中交帐的原则,定于周一上午11:00之前交帐。 另:花园路分校每两周上报一次,周日报账。第三十三条 借款和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经办人分校/部门负责人成本控制副校长董事长 校长 总监注:审批流程中前两处各审批者承担审批责任。4.7.1.6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四条 凡是本校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五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主管会计归档保

19、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三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主管会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校长批准。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财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4.7.1.7奖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降低成本、节约支出、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提出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财务人员,应视效益或效果情况,予以晋级或奖励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20、:(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学校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21、;(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学校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学校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学校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4.7.1.8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4.7.2预算审批制度(一)分校及各部门必须于每月的1日上报总校财务室下个月各项费用支出预算明细表,能够合理筹措资金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二)预算具体内容包括:(1)宣传费用(条幅、简章、广告等);(2)本分校及本部门的办公管理费用;(3)各分校学生用书的

22、购买费用及数量;(4)本月房租费用(含水电费);(5)急需用再改造项目费;(6)其它预计将要支出的费用。(三)预算的执行办法为各分校及各部门在上报完后经本校财务主管和校长签字同意后,财务部门将严格依据预算及时支付各部门所需款项。若超出预算金额的,各项明细账目应经财务主管、主管校、校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出。(四)月中发生临时大额费用,应提前5天先将预算报至校长审批,未经审批者,不得支付。(五)每月末财务部门制作决算,报校长审批。(六)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时,财务部门应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解释,呈报校长处理。或累计发放。4.7.3分校财务管理一、总部财务部门负责各分校的财务管理。二、总部财务部门

23、统一管理各分校的收入及各项费用支出。年 月三、各分校财务工作应由指定的前台销售人员专门负责,在其负责期间,对分校财务工作承担完全责任。四、各分校财务人员负责学员收费、日报、周报、月报、各种财务表格的准确使用等所有相关的财务工作,做好学校收支登记以便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五、各分校财务人员按需到总部财务部门领取收费票据和各种相关的听课证明,并做详细记录。对所领取的收费票据应依据不同类别(包括成人、初高中、少儿)逐本编号,做好准确记录。已开据完毕的原始存根,必须认真保管,定期完整地送至总校财务部门归档。六、按缴费事项,原始票据分为三大类别:(1)学费票据(2)资料费票据(3)其它杂费票据。每一类别所

24、开据的原始收入票据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学员姓名、学费、及资料费总金额。 注意事项:1、区分少儿、中学生、成人 2、区分新招学员、续班学员、插班学员七、认真填写学员编号:每个学员的档案号既学员编号的构成为:票据编号+年(05)+月(01)+报名交费时的原始票据号码的后五位数字。票据编号:A(成人) B(中学生) C(少儿) D(书费)例:成人2005年5月报名缴费,票据本编号为10,开出的票据当页编号为12345,则: 此学生的学员编号为:A10050512345八、日报:各分校财务人员的所有收入必须依据每天的收入原始票据认真、准确的填写各分校收入日报表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次日上午10

25、:00以前以电话形式报至总部财务部。九、上缴收入:每日下午4:30必须将前日4:30至当日4:30的收入存入学校的银行账户。存入金额与票据金额、日报相符。十、周报:每周一上午10:00到总部财务部交账,核对票据金额、周报金额、与银行进帐金额。十一、各分校须遵守预算审批制度。十二、教材、磁带管理:各分校应按从总部仓库领入的教材数量、磁带及零星的由各分校自购的教材、磁带建立明细帐,按每日销售数量冲减余额。总部财务部将按各分校的缴款单和领库单建账,各分校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零售价销售,不得打折销售。财务部门每月将由各分校主管会计对各分校教材进行盘存,对教材丢失的分校,将对主管和保管人员追究经济责任。

26、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实行帐务管理与实物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即财务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实行明细核算的财务管理,并按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行政部门以实物进行管理,对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即登记固定资产名称、型号、金额、使用单位及保管人。财务部门会同行政部门每半年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对固定资产丢失和报损的,将对主管和保管人员追究经济责任。十四、负责分校教师代课统计,制作分校的工资报表。十五、总校财务部门和教务处将不定期到各分校共同核准和监控各分校在册学员的学习和听课情况,各分校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办公室人员的学员档案整理工作。十六、分校财务人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做好财务事务交接工作。4.7.

27、4仓库管理制度依据学校特殊的运作模式,为使我校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合理、严格地运作,特制订以下仓管工作流程:4.7.4.1请购物品的程序1、计划内物品的请购a 、由采购人员根据库存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提出请购。b 、总部各部门及分校、教学点所需下月办公用品,每月28日申报到总部,29日、30日由采购人员统一汇总,1-3日购买,4-10日为物品领取日,逾期不予办理。c 每次开新班时,各分校及教学点需要的书籍需提前一周报送至采购部,否则自行处理。2、计划外物品的请购由总部各部门及分校根据工作上的需要,提出购买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或今后长期使用计划情况,填写请购单,

28、由校长签名认可,交采购人员采购。附:采购申请表样本。4.7.4.2进仓物品的验收仓管员根据购物发票上标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到货时间等,认真验收物品,填写入库单。4.7.4.3报帐(结算)程序物品(固定资产)进货后,采购员应主动与仓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连同正式发票附到报销单上,方可到财务部结算,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4.7.4.5仓管物品的发放程序发放时间:各分校、教学点在周二、周五下午的14:3018:00;总校在周二、周三、周五下午的14:3018:00,其它时间概不发放。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执行先办出库手续后发货的制度,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严禁白条发货,若出现以上情况将对申

29、领人和出库人给予物品原价的10倍罚款。仓库应对各项物资设立进、销、存帐本,凡购入、领出的物资,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包括学校内部之间的对调),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实相符。4.7.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必须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第四条 固定资产由学校办公室

30、负责管理第五条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1.购置手续1) 使用部门应先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说明申请资产名称、配置要求、用途及申请理由。在固定资产添置后同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并交财务部记账。2) 固定资产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署处理意见,分管副校长和校长签字批准后予以购买。在申请未得到批准前购买资产,学校将不予报销。3) 固定资产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二联,连同经审批的“固定资产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审核。经审核的申请单、增加单、发票作为报销

31、凭证交财务部。增加单一联由财务部据以入账,一联使用部门留存。2.受赠处理固定资产由其他单位拨入、捐赠而取得的,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没有原价,应由使用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估列。 受赠资产的入库手续,同购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3.产权登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时亦同。第七条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减损的处理1.资产内部转移处理(1) 各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剂采取有偿转让,在学校范围内能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为宗旨。(2) 各单位的闲置固定资产,首先在本部门内部调剂,内部无法调剂的,再决定学校内部转让,最后采取其他处置方式

32、。(3) 学校内部调剂资产只需转移资产的折旧及所有权,不涉及资金往来。学校内部转让采用的方式为,由转入部门承担该资产的折旧并支付等同于资产现有净值的转让款,资产所有权同时转移。转出部门开具相关票据。(4) 为使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减少原部门费用,达到学校内部信息共享,原使用部门须填写“固定资产闲置单”。(5) 原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闲置单”上注明闲置原因、处置意见。闲置原因为设备陈旧无法适应工作要求、设备已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做报废处理等。处理意见为可供调剂、可出售、报废等。(6) 原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单”一式三联;注明使用部门名称及代号、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配置、数量及

33、处置原因。一联交财务部备案,一联交管理部门存档,一联由使用部门自存。(7) 信息部和资产管理部门接收资产后委托鉴定部门对其进行鉴定,核实使用部门处置原因。(8) 相关部门将闲置资产信息如资产配置、新旧程度、剩余价值、已使用年限等录入闲置资产信息库,为资产调剂、出售做准备。(9) 学校在审批电脑类固定资产申请单时,首先考虑是否有闲置资产符合该申请,如闲置资产符合该部门工作需要,则将闲置资产调剂或转让给申请部门。如闲置资产不符合申请部门工作要求,信息部才能同意新增申请。(10) 闲置资产调剂时如为公司学校转让,由申请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记账,一联由移出部门存档,一联由移

34、入部门存档;如为分校间转让,转让手续等同对外购买。2.减损报废处理1) 固定资产因减损而不具有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注明报废原因,送固定资产鉴定部门。电脑类资产委托信息部鉴定资产情况,并将报废资产统一管理。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第一联鉴定部门留存,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第三联由使用部门自存。2) 固定资产报废后由其保管部门将报废资产采取整体变卖、拆零变卖、赠送等方式处置。并将处置收入缴回财务部,计入该资产使用部门。3) 财务部根据报废单进行资产账务处理。第八条 固定资产出售处理(1) 各类固定资产如有汰旧换新、无法修复、修理

35、费用过高或闲置等情形时,填写“固定资产闲置单”一式三联;注明使用部门名称及代号、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处置原因。一联交财务部备案,一联交管理部门存档,一联由使用部门自存。(2) 闲置资产内部无法调剂的,可采取员工拍卖、对外出售等方式。(3) 管理部门接收资产后委托鉴定部门对其进行鉴定,财务部提供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电脑类资产由公司信息部鉴定资产状况。(4) 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一式三联,由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办理出售资产事宜,并将出售收入缴回财务部,计入该资产使用部门。第一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连同出售收入交财务部办理销账手续,第三联由使用部门自存(5) 出售

36、资产,由管理部门根据资产性质委托相关部门办理出售事宜。第九条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的处理(1) 出租固定资产,由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可出租清单和拟定租赁协议草案,经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校长、校长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2) 资产使用部门签订资产租赁协议。(3) 资产出租部门按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协议期满后,由出租部门催回。(4) 出借的固定资产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第十条 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报告财务部门应于次月中旬前编制截止到上月底的固定资产清单。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盘点1) 资产的盘点采取每月自盘每年全面盘点的方式。每月中旬管理会计会将分校各部门上月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表下发,由各分校指派的专人自盘,在收

37、到变动表后5日内必须给管理会计以回复,如逾期未回复管理会计视同其默认。2) 每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后应填制“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盘亏原因及处理意见,一份自留,两份报校长,经校长批复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备查。并同时办理增置或减损的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实行各部门主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负责制,每次盘点清查和账务处理完毕后,打印最新的固定资产清单给各部门主管人员,并由他们签字确认及承诺保管。具体负责措施如下:1) 对于固定资产的转移,应办理转移手续,并有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财务部确认,办理后续工作。2) 对于固定资产的自然

38、报废或非正常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经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意后,财务部确认,办理后续工作。3) 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缺,有具体使用人的,追究具体使用人和部门主管的责任,共同承担盘缺资产的净值。4) 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缺,无具体使用人的,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承担盘缺资产的净值。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校,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4.7.6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规范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使用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低值易耗品是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2000元人民币之间的办公设备、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第三

39、条 公司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必须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编号 低值易耗品取得后即由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购置及登记1. 使用部门应先向部门主管申请,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校长批准后予以购买。在申请未得到批准前购买资产,学校将不予报销。2. 低值易耗品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填写“低值易耗品增加单”一式二联,经审核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交财务部。增加单一联由财务部据以入账,一联使用部门留存。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减损

40、的处理低值易耗品因减损而不具有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具“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两联,注明报废原因,由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校长审核同意后交财务部。第一联连同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第二联由使用部门自存。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内部管理报告财务部门应于次月中旬前编制截止到上月底的低值易耗品清单,各部门需确认。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盘点财务部门会同资产使用部门每年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盘点后应填制“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盘亏原因及处理意见,一份自留,两份报校长,经校长批复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备查。并同时办理增置或减损的有关手续。第十条 实行各部门主管人员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负责制

41、,每次盘点清查和账务处理完毕后,打印最新的低值易耗品清单给各部门主管人员,并由他们签字确认及承诺保管。具体负责措施如下:1)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盘缺,有具体使用人的,由具体使用人提出书面说明,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2) 对于低值易耗品的盘缺,无具体使用人的,由部门主管提出书面说明,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总部及下属各分校,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4.7.7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备用金的领用、使用、归还,特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特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总部及下属各分校。第三条 财务部设立管理会计,负责审核备用金的领用,跟

42、踪备用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在相关事项结束后及时催促归还备用金。第四条 各部门、各项目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备用金的领用及日常使用,在需要领用备用金时先填写一式两联的“备用金申领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部门认可后交管理会计审核,待无误一联交财务记账,另一联管理会计留存,在归还备用金时使用。第五条 原则上只有由人事部认可的合同工才能申领备用金,但如有特殊情况劳务工一定要申领备用金时,必须由其上级主管领导担保。担保人是由人事部认可的合同工,并在必要时负有代为归还备用金的责任。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协助财务部监督备用金日常使用情况的义务,并在具体备用金申领人变动或离职的情况下,及时通知财务部,做好人员变动及归还的手续和后续工作。第七条 管理会计每月核实备用金的实际状况,每季度必须采取书面确认的形式核实备用金情况,保证备用金安全,对违反本制度的备用金申领人员, 将暂停发放其当月工资,直至其按规定执行此制度。第八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第九条 本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4.7.8 附件备用金申领单低值易耗品增加单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盘存单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固定资产闲置单固定资产申请单固定资产增加单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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