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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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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 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商品价格放开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放开价格的商品已占整个商品的90%,沿海地区已达95%。商品价格的放开,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放开商品,不是不要管理,对放开商品究竟怎样进行管理,使其“放而不乱,管而不死”,这确实是我们经济工作者当前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目的在于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实现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按管理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宏观调控、物价部门的间接管理、企业的自我管理和特殊情况下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直接控制或直接管理四个层次。 一、政府的宏观调控 这是对放开商品高层次的管理。调控的主要方式:一是总量控制。国家通过采取计划、金融、财政、投资等方面的措施,保护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以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使放开商品价格的形成和运行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二是目标控制。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地确定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目标控制责任,使物价部门的间接管理有一个参照指标,以便适度掌握对放开商品价格的间接调控力度。三是建立储备制度。国家对粮、棉、油、肉等放开价格的重要商品建立必要的储备,用以调剂余缺,缓解市场供求矛盾,防止其价格暴涨暴落。四是法规约束。勿庸置疑,放开商品在价格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是“开口价”,因人而异;有的是“离谱价”,价格大大高于价值;有的是“恶人价”,群众不堪忍受。这些问题的出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规不健全,给违反者留下可乘之机。因此,应逐步建立起公平交易、反对暴利、禁止价格歧视等方面的法规,以保护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目前市场规则、价格法规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对于“开口价”、“离谱价”、及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可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以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压力,借以约束经营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物价部门的间接管理 1、建立健全监控、预测系统,为政府宏观调控当好参谋。在信息源比较密集、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的地点设立监控点,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对其价格动态进行跟踪分析,掌握变化特点及其趋势,作好预测和预警,并提出相应对策,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2、实行企业定价资格认可制度,规范企业的价格决策行为,使之活而有序。放开商品的定价权虽然在企业,但企业如果没有素质较高的物价管理人员和健全的价格管理制度,就很难行使价格权力,履行价格义务。为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价格放开,企业管严”,实行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制度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办法。凡价格管理人员素质较高、价格管理制度健全、价格法制意识较强的企业,物价部门审批后发给定价资格认可证,持证企业充分享受定价权,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不享受定价权,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物价部门作价,待物价部门对其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建立必要的价格管理制度后,方可领证定价。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广西、江西等省实行,并且效果很好,应积极推广。对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不能一发了之,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审验。 3、组织企业、行业、地区之间协商定价。对容易发生抢购、积压或产销脱节的产品,物价部门可以通过如开价格协调会议等形式,组织有关企业、行业协商定价,街接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内外贸之间以及生产、经营各环节之间的价格矛盾和利益关系。 4、开展各项咨询服务,引导企业价格决策行为,使之向合理方向运行。要做到几点:一是要充分利用物价部门联系面广、价格信息比较灵通的优势,开展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即通过及时向企业提供价格信息、供求信息、资源配置信息以及各种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先进成本,影响企业价格决策。要改变目前不论企业是否需要都盲目发送灌输型价格信息的服务状况,可有针对性地多开发一些定向咨询服务。二是要开展标准化定价服务。即接受企业委托,对放开商品价格进行介绍性、评估性定价。目前一些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企业知名度低、商品销售困难,优质卖不到优价。通过物价部门标准化定价,能够树立起货真价实的企业形象,增加商品成交的机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三是要根据不同时期市场供求关系及成本变动情况,选择有影响的带头商品,制定导向性价格,影响企业的价格决策。四是要运用各种方式激励生产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价格信誉。如进一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建立价格信誉卡制度、价格资格信任等级制度等到,以强化生产者的自我价格约束机制。 5、推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有效地调控放开商品的价格水平,使之“放而有度”。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对物价进行宏观调控的一大直接经济手段。从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管理价格的情况来看,他们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调节基金来控制市场物价。如日本、美国都有建立了稳定物价和保护生产的基金,日本财政每年用于各种价格补贴达4.3兆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700亿元),除此之外,还对生产波动性大的糖料、砂糖、麦类、土豆、加工用水果、肉用子牛、鸡蛋实行交付金和稳定基金制度,从生产者、经营者中征收,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对这些产品价格的专项调控。目前我国广东、江苏、福建、江西、河北、湖南等省已陆续建立起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广东省1988至1993年6月征收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5.36亿元,用于价格补贴5.23亿元。其中用于流通环节的主要付食品储备费用、购销价格倒挂和市价补贴3.84亿元,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1.39亿元。实践证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对价格实施有效调控的重要手段。价格调节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从下列渠道得到:一是价格违法上交的罚没款;二是部分商品间实行抽肥补瘦;三是财政定期补助等;或者,一是从市区内全民、集体所有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实有在职职工人数征收;二是从宾馆、旅店、招待所,依据不同住宿收费标准征收;三是从个体私营客货运输车辆分别按座位和吨位征收;四是从除卫生、学杂费以外的非商品收费年收入中提取。调价基金的管理可由物价部门或由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县)长或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市(县)长任组长,物价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局的局长或副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物价局分管局长任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收支管理方式上有两种形式可供采用,一种是由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管理,称为收支一长线;另一种是基金办公室只负责征收,使用时必须向财政部门申请,称为收支两条线。为使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及时、合理,同时改变过去稳定物价“瘸子打狼坐地喊”,物价部门的意见,其他部门可以听,也可以不听的状况,价格调节基金最好由物价部门掌握。 6、强化明码标价制度,打击漫天要价,欺“宰”顾客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明码标价制度是指对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收费必须标明其价格和收费标准,防止其随意要价,漫天要价,欺“宰”顾客行为发生,从而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一种管理方法。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对商品和收费都推行了明码标价制度,虽取得一定效果,但普及率不高,并且推行难度也较大,仍需采取强化措施予以普及。一是要提高对明码标价的认识。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是为了增强市场的透明度,便于企业在平等价格条件下进行等价交换,开展公平竞争;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对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有利于社会监督,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价格进行监测、比较、选择、预报。二是改进对明码标价的管理。明码标价内容主要是突出一个“明”字,为此,标价内容不宜太复杂,商品一般包括品名、产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六个要素,收费一般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二个要素。这样即可满足购物者选购商品或交费需要,又可对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价格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监督。对不适宜采用标价签的行业,要公开张贴价目表。三是加强价格法规宣传。不受国家政策法规约束的完全自由化的经济是不存在的,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是行政性法规,物价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发动全社会办量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收费者的收费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以弥补专业检查力量的不足。为此,要充分发挥各地职工物价监督站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同时,还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使广大消费者都来关心明码标价工作。 三、企业的自我管理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机制。目前,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状况与放开价格的形势很不适应。大多数企业既没有价格决策管理组织,也没有制定必要的价格管理制度,价格决策毫无章法,处于一种随机盲动状态。有的有权不会用,价格放而不开仍然摆脱不了传统经验管理的束缚,仍按老办法及差率作价。有的则恰恰相反,既不测算费用,也不核算利润,企业定价变成了随意定价,变成了厂长、经理点头价、人情价。这说明企业要用好、用活价格自主权,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其内容:一是高效率的价格决策机制。这个决策机制应能够及时捕捉信息,熟悉并及时依据本企业的经营策略,根据市场态势,确定和调整价格策略,并相应对具体价格及时作出决策。二是科学民主的价格决策秩序。杜绝随机定价、张口喊价、领导人主观定价,是用好价格自主权的重要条件。一般而 ,进行价格决策,须经过市场调查、搜集信息、核查成本、测算收益、制定方案、民主讨论、合理确定的过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妨碍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要建立价格决策、价格台帐、定期审价、价格行情调研、明码标价等各项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价格决策者、物价管理员的职责。这样才能保障价格决策按科学民主的程序高效率地进行,用好、用活价格自主权。 2、建立有效的行业价格协调机制。企业可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自治”的原则,建立企业价格自治原则组织—行业价格协会,本着民主、协商的原则,根据本行业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集体议定本行业重点品种价格。行业集体协商定价考虑的是全行业的平均成本、照顾同行业的大多数,而且又有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 个方面的充分商议。因此,比企业个体定价更符合实际,有利于克服企业个体定价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是企业自我管理放开商品价格的一种好形式。为防止行业垄断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行业议价的指导。 四、特殊情况下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直接控制或直接管理 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一般采取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但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控制和直接管理。直接控制包括规定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规定经营差率,规定 最高利润率等。直接管理包括申报、部分冻结物价、全面冻结物价等。这些直接控制和直接管理手段,只限于在发生灾荒、战争、社会动乱、严重通货膨胀或危及生产、破坏资源的情况下,区分轻重缓急,分别采用。一旦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就应及时解除或终止。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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