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依据《中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计算机软件包含用于办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
第四条 本局计算机软件根据“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方法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员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安装、维护、报废,帮助软件购置工作,遵照“谁管理谁负责”标准负担管理责任。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使用分配软件,并遵照“谁使用谁负责”标准对使用行为负责。
第二章 软件购置
第五条 为提升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反复投资,本局依据实际使用需要,购置、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全部软件购置,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选择最适宜软件,避免资源浪费。
第七条 软件购置步骤:
(一) 各科室(队)依据工作需要,在编制第二年预算时,将软件购置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当中,和预算一同交办公室审核。
(二) 各科室(队)在购置软件之前,必需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总额不高于5000元,必需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总额高于5000元而低于10000元,还必需经局长审批;总额超出10000元,则必需经过局长办公会议同意。
(三) 申请同意后,由办公室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软件采购。对于包含金额超出采购限额标准实施集中采购,未达成标准实施协议采购。
(四) 软件采购回来后,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详见附件2),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署名领用。
第八条 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需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需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需使用正版产品;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需同时安排必需软件购置资金。
第九条 申请购置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 软件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
(二) 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
(三) 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
(四) 申请购置软件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显著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
(五) 不符合中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本局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
第十条 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置软件,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三章 软件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且不得从事下列涉嫌盗版行为:
(一) 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作品进行复制、再分发。
(二) 私自或要求她人安装盗版软件并使用。
(三) 超越授权许可要求扩大软件安装范围。
(四) 有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取技术方法。
(五) 有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施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含软件名称、版本、起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使用期、供货商、价格、购置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记录表详见附件3)。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分发。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使用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定时检验、清除办公计算机中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
第十四条 各科室(队)每三个月,办公室每六个月对办公电脑进行检验,立即卸载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随意下载、安装、使用非正式授权软件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发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单位负担法律责任,按“谁使用谁负责”标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计算机软件购置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领用单
3、计算机软件记录表
附件1
计算机软件购置申请表
编号:
科室(队)
使用人
购置软件类别
型号
费用
理由、用途、经费起源:
科室(队)责任人署名:
日期:
办公室意见:
分管财务局领导意见:
局长意见:
采购统计:
说明:总额不高于5000元,必需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总额高于5000元而低于10000元,还必需经局长审批;总额超出10000元,则必需经过局长办公会议同意。
计算机软件领用单
编号:
软件类别
型号
序列号
科室(队)
领用人署名:
日期:
备注
附件2
附件3
计算机软件记录表
编号
购置日期
软件名称
版本号
购置路径
经费起源
许可证(授权书)编号
使用期
价格
使用情况
是否已报废
备注
使用人
所在科室
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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