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依据中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计算机软件包含用于办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第四条 本局计算机软件根据“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方法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员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安装、维护、报废,帮助软件购置工作,遵照“谁管理谁负责”标准负担管理责任。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使用分配软件,并遵照“谁使用谁负责”标
2、准对使用行为负责。第二章 软件购置第五条 为提升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反复投资,本局依据实际使用需要,购置、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第六条 全部软件购置,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选择最适宜软件,避免资源浪费。第七条 软件购置步骤:(一) 各科室(队)依据工作需要,在编制第二年预算时,将软件购置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划当中,和预算一同交办公室审核。(二) 各科室(队)在购置软件之前,必需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总额不高于5000元,必需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总额高于5000元而低于10000元,还必需经局长审批;总额超出10000元,则必需经过局长办公会
3、议同意。(三) 申请同意后,由办公室严格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软件采购。对于包含金额超出采购限额标准实施集中采购,未达成标准实施协议采购。(四) 软件采购回来后,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详见附件2),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署名领用。第八条 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需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需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必需使用正版产品;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需同时安排必需软件购置资金。第九条 申请购置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一) 软件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二) 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三) 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
4、办公设备安全。(四) 申请购置软件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显著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五) 不符合中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本局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第十条 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置软件,按相关要求处理。第三章 软件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且不得从事下列涉嫌盗版行为:(一) 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作品进行复制、再分发。(二) 私自或要求她人安装盗版软件并使用。(三) 超越授权许可要求扩大软件安装范围。(四) 有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取技术方法。(五) 有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
5、权利管理信息。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并实施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含软件名称、版本、起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使用期、供货商、价格、购置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记录表详见附件3)。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分发。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使用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定时检验、清除办公计算机中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第十四条 各科室(队)每三个月,办公室每六个月对办公电脑进行检验,立即卸载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 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对随意下载、安装、使用非正式授权软件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6、第十六条 因使用盗版软件而引发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单位负担法律责任,按“谁使用谁负责”标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计算机软件购置申请表2、计算机软件领用单3、计算机软件记录表附件1计算机软件购置申请表编号:科室(队)使用人购置软件类别型号费用理由、用途、经费起源:科室(队)责任人署名:日期:办公室意见:分管财务局领导意见:局长意见:采购统计:说明:总额不高于5000元,必需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总额高于5000元而低于10000元,还必需经局长审批;总额超出10000元,则必需经过局长办公会议同意。计算机软件领用单编号:软件类别型号序列号科室(队)领用人署名:日期:备注附件2附件3计算机软件记录表编号购置日期软件名称版本号购置路径经费起源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使用期价格使用情况是否已报废备注使用人所在科室门牌号1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