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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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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
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种类型二手房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限厦门户口。
贷款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正当职业及稳定的收入,信誉良好,具备足够的贷款偿还能力;
3、所购房产手续齐全、产权清晰、交易手续合法,买卖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
4、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期限:
个人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经银行认可的房屋价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具体按以下情况掌握:
1. 房产建成年份在5年以内的(含5年)贷款成数最高7成,贷款年限最长15年;
2. 房产建成年份在5-10年的(含10年)贷款成数最高6成,贷款年限最长10年;
3. 房产建成年份在10-15年的(含15年)贷款成数最高5成,贷款年限最长10年;
4. 房产建成年份在15-20年的(含20年)贷款成数最高5成,贷款年限最长5年;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月利率3.975‰,5年以上月利率4.20‰。
贷款程序:
1、买卖双方签署交易合同;
2、提出申请, 提交有关资料,包括:(1)借款申请书;(2)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交易房产的权利证书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4)买受人职业及收入证明。
3、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委托评估机构对交易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4、银行确认交易房产的价值;
5、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审批贷款;
6、办理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证、房屋保险(指定交通银行厦门分为第一保险受益人);
7、发放贷款;
8、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9、贷款本息结清,注销抵押登记、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个人商铺贷款
个人商铺贷款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租赁、购置商铺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合伙人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有效居住身份;;
3、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4、资信良好,且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
5、所购置、租赁的商铺必须为现房;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个人商铺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购置、租赁商铺所需资金总额的60%。
(1)以贷款人认可的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90%;
(2)以可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如作抵押物的商铺为二手房,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5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贷款额不得超过租赁、购置商铺所需资金总额的50%;
(4)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或由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置或租赁商铺所需资金总额的60%。
2、贷款期限:
用于购置商铺自用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般为5年。用于租赁商铺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得延长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月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月利率4.425‰,5年以上月利率4.800‰。
贷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填写《交通银行个人商铺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收入证明;
(2)购置租赁商铺协议;
(3)首期付款证明;
(4)贷款人认可的以抵、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贷款人调查、核实、审批贷款;
3、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贷款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4、发放贷款;
5、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本息结清,注销抵押登记、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我行指定房地产开发商出售的住房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4、具有所购房屋售价2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的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并由出售该房屋的开发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6、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明确本行为第一受益人,全额质押的或者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
7、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具体按以下情况掌握:
1、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的存单及其他本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质押,或其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90%;
2、以可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经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以可设定抵押权的"一手房"(即所购新商品房的产权证未经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抵押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经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8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
4、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或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利率执行,当前个人住房贷款月利率是:期限5年以下(含5年)月利率3.975‰,5年以上月利率4.20‰。
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
购房人到我行申请按揭贷款,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借款人本人及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收入来源单位出);
(4)经房管局预售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证明;
(6)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我行调查、审批;
3、我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全额质押的不需此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全额质押及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不需此手续),保险单明确我行为第一受益人;
6、发放贷款,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我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于购房人的活期储蓄专户上,当天将贷款划至开发商帐户上;
7、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8、贷款全部归还后,注销抵押登记,办理保险单转让
还款方式
还本付息方式
住房按揭(含二手房)或商铺贷款的还本付息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按月还款。
一、 等额本息法
二、 等额本金法
每月偿还贷本息金额=每月还本额+每期付息额
每月还本额=贷款金额÷还款月数(期数)
每月付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责任编辑: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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