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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项目部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奖惩制度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院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是按照学生自我管理的原则,指导,联合,协调和管理学院各类社团。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是代表和维护各社团的合法权益,引导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在社团管理上,社团采用筹备和引导是方式促进新社团的成立。实行社团学期注册制,加强社团的平常管理;实行一个社团一个指导老师(一般由本校老师担任)
与此同时,社联积极为广大会员发明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各类社团作为大学生爱好,爱好自发组成的群体,在培养学生素质的方面有独特的作用。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
一. 社联最高权利机构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
1.社团联合会会大会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各部副部长,各社团会长组成。
2.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3.职能如下:
(1) 选举常委会委员,决定人事变更。
(2) 享有对常委会工作监督权,对常委会工作提出质疑并规定答复。
(3) 讨论并决定社联的重要提案。
(4) 享有修改《贵阳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的权利。
(5) 对各社团的成立和注销有审批权。
(6) 对各社长有任免的权利。
4社联成员职责:
(1) 主席:统筹全局,负责社联平常事务,对会长大会负责。
(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管理和监督分管部门,对常委会负责。
(3) 各部部长;配合分管主席工作。做好本部具体工作,对部长会议负责。
(4) 各部副部长:配合部长工作,做好本职工作。
(5) 各成员工作必须对上级负责。
二.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
1.常委会是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的平常执行机构,负责平常工作,对社联会长大会负责并定期向社联会长大会报告工作,受会长大会监督。
2.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各副部长及各部干事组成,经社联大会,会长大会讨论通过。
3.常委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例会。
三.干部会议
1、 干部会议是社团联合会各部干部干事及各社团相应的部门会议,会议将由社联各部长副部长主持,各社团部门应按期向与其相应的社联部门报告工作,其会议受社联主席团监督。
2、 干部会议于每月召开一次。
四.社团联合会下设5个部门 ,每个部设有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安排视部门具体情况而定。
1, 财务部
(1) 负责社团联合会基金的管理(基金重要指每学年由院团委划发的社团联合会办公经费)
(2) 负责对协会的会费,赞助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向社联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3) 负责向社联常委会提交各协会活动经费预算情况及常委会基金的配给额度。
(4) 负责对每一个社团财务监督。
2, 办公室:
(1) 收集,整理每次开会材料
(2) 记录,管理成员档案。
(3) 辅助新社团的组建工作。
3, 组织部:
(1) 对社团平常活动进行监督。
(2) 负责对组织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4, 项目部:
(1) 加强对外部事务的沟通。
(2) 负责对社团,社联活动的外务赞助。
(3) 负责对社团、社联的文艺活动安排和组织。
6、宣传部:负责对社团联合会的事务及活动宣传。
7、“社团联合会会长大会”拟定于每月下旬末召开。
8、“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拟定每两周召开一次(为召开周的星期三)。
9、“干部会议“ 拟定每月下旬末召开。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组织管理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干部,调动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工作的激情,使之成为能独立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能力的管理人才,保障社联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联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严格遵守过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三条 社联干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认为广大社员服务为宗旨,不得以权谋私。
二.任免制度
第四条 社联干部由社联会长大会产生,经院团委批准后正式任职。
第五条 卸职
1, 凡在社联选举期间未获候选人提名的社团干部,在新一届社联组建完毕后自动卸职。
2, 在工作中因工作能力有限,身体因伤,因病长期不能参与工作的干部可向社联提出辞职,其中部级以上干部经社联会长大会审议,报院团委审批后方可离职。
3, 毕业班的社联干部,必须在每年四月下旬向社联提交辞呈。
4, 因社联干部半途卸职,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社联干部。
三,奖惩制度
第六条 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社联干部。在一年一度的评优。推优活动中获优提名,表现突出的可以向党组织推荐入党。
第七条 每学年评选若干优秀社联干部。
第八条 一学期开会无端旷1次迟到2次(迟到15分钟以缺旷论处)给予警告处分。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 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
2, 一学期开会无端旷2次,迟到3次者。
3, 在社联工作中以权谋私,不顾大局,重小团队利益者。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勒令退出社团联合会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院行政处分者。
2. 一学期开会无端缺旷3次,迟到4次者。
3. 在社联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者。
四,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社联会议为:会长会议,常务会,干部会议。
1, 会长大会:由主席主持召开,拟订议案,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各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发言。
2, 常委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召开,安排工作。
3, 部门会议由主席团监督,社联各部部长与各社团相相应的部门支持召开,负责解决各社团部门工作情况和领导社团与其相相应的部门。
第十二条 部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考勤记载。
五,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部门活动,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并上报分管主席,由社联决定是否可执行。
第十四条 部门与部门之间有互相配合的义务。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严禁越级上报。
六 监督权利
第十五条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有权利监督各社团(涉及社团的活动、人事变动、组织机构的变动)
第十六条 社团在变动组织机构的时候必须要通过主席团的监督和批准,同时在人事变动后应快速提交新的负责人具体资料(必须为书面材料)。
第十七条 各社团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否则其后果负。
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管理条例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室平常管理,维护办公室秩序,保障办公室平常工作开展通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值班人员及各学生社团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二、 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 积极参与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本部门成员的岗位管理和平常教育,制定内部管理文献,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负责平常公文的起草、书写,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社联各类文献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社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五条 安排社联的值班和考勤,负责对外交流工作。
第六条 加强对社联办公室的管理,负责社联办公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负责添置必要办公用品等。
第七条 收集整理各社团的总结资料,收集整理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各种资料、及时归档。
第八条 做好来信解决和来访接待工作。
第九条 负责简报工作(月报制度,重大活动及时上报)
第十条 协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毕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办公室的使用
第十一条 社联办公室是学生工作、会议、提供学生征询的场合,任何人不得使用办公室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十二条 社联及各社团使用办公室需遵循以下规定:
1. 办公室所有材料、文献、报刊等相关资料、物品由社联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除相关部门使用外,不得擅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外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做好记录后方可;
2. 在使用办公室期间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四、 办公室值班
第十三条 负责管理办公室钥匙的同学须在值班时间前十分钟开门,办公室钥匙只能由社联工作、办公室主任及当天负责值班的同学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不得穿拖鞋入室,不得在办公室抽烟,高声喧哗。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当天值班日
志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值班时间擅自离岗,离班前注意关锁门窗、准时熄灯,并负责当天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随时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纪录及文献上交登记表,把信息及时转告给相关负责人。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因特殊因素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向社联办公室递交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023-3-24
组织部管理条例
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社团联总的考核制度,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工作,诚心诚意为社团服务。
2、负责审核批准各社团活动的申请,对的引导各社团活动的方向;对已经批准的活动进行跟踪了解,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3、组织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与社团进行沟通,交流举行活动的经验,达成共识,为社团的繁荣而共同努力。同时,完毕社团联合会的活动组织工作。
二、工作细则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现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解决。
2、对本部门工作十分熟悉,当社团工作人员有问题,规定做到迅速有效解决,最佳能发明性地解决。
3、对主席、副主席和部长布置的工作规定认真、准时完毕。积极与部长交流,对工作要敢于提出建议和意见。要积极维护好社团组织部的良好形象。
4、准时值班,不缺勤、不早退,认真解答社团工作人员的征询,工作态度和蔼,不说脏话,。
5、对申请表、总结表,认真的审核。对活动中出现的不符合其申请的行为加以及时制止。
6、不得私自接受各社团、校外公司等给予的各种报酬、好处。不得私自以社团联合会名义开展活动。
7、部内纪检组必须严格打好每次考勤,严禁出现代签、作假等情况;
8、部内人员在参与评优工作时,必须秉承公正、公平之态度对各社团进行评优;
9、严格按照社联奖惩制度对社联各干部进行评选,并配合主席团监督社联各干部。
10、对各部门推选上来的参评者,必须认真、严厉的进行考察,再交由主席团评估。
11、对各社团上交的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三、内部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如下:
1、应以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权益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整体形象为重,服从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领导与工作安排。
2、准时出席社联全体会议、部门内部会议及值班,如因有事,应提前向部长请假,部长联系不上时,应向主席请假;
3、出席会议及值班时,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达成三次者,当算一次未出席解决。
4、积极参与、配合部内及社联各部人员完毕各项工作安排。
5、工作认真严谨,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满足以上5点者,同时没有达成2次未出席会议及值班的人员,均有资格参与各项评优。
(二)、处罚制度如下:
1、纪检组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出现代签、作假之行为出现者,丧失一切参评资格;同时再由组织部召开内部会议讨论,交由主席团,量其轻重给予调离或除名之解决。
2、部内各干事,对待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一方面给予警告,2次警告不果者,丧失评优资格并给予调离或除名解决。
3、在进行社团评优工作时,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除名,同时通报系上进行严厉批评。
4、在评优工作中,如因未被评上,而对工作丧失积极性、对部内人员产生敌意进行内斗者,将给予除名解决,并报系上批评。
5、部内干事若为社团会员,在对其所在社团进行评优时,必须回避;同时不得由于其所在社团未被评选上而导致破坏内部团结之现象,其丧失评优资格,其所在社团丧失下一年度的评优资格,并给予其除名解决,报系上批评。
四、附则
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财务部是负责学校各社团财务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部门,本部门以“服务社团,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廉洁奉公”为工作宗旨,一切工作服务于社团并且充足维护社团各会员的利益。
第二条 社联财务部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社联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的解决社联与各社团的关系,为社联和各社团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 社联财务部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核算,预支,分析和审核及报账工作,建立基本的财务管理睬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社联内部及属下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财务状况。依照章程合理地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社联章程、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联及属下所有社团各项资产的有效运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社团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工作细则
第四条 协调好本部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五条 财务职责: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交主席团审议,负责联合会平常财务的收支,检查社团平常收支状况;筹集、创设、管理社团奖励基金;对外办理社会赞助手续。
第六条 财务部成员工作任务::
1、熟悉各社团财务工作和财务负责人.。
2、积极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上级调配。
3、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例会、签到必须到场。
4、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对的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
5、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
6、有创新意识,对财务工作要不断改善,使财务机制更加完善。
第七条 平常工作::
1、协调好各社团财务工作。
2、做好各社团的预支申请,审核,报账等工作 。
3、财务审核:对会员投诉较多或有财务不清的社团进行财务抽查,并做好登记,情节轻者自行解决,情节重者报主席团和校团委请求解决。
4、定期针对各社团上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做账。每个学期期末进行财务总核算
5、准时完毕值班任务,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各社团对财务部管理制度有任何不满或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交社联办公室,经社联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商讨达成一致性意见后予以修改。
宣传部管理条例
一、 部门性质
宣传部是社团联合会的一个具有独特性质的部门。它旨在繁荣校园文化,传递校园信息,展示校园风采,宣扬时代精神,发展特色文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同学发明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
二、 部门职能
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部活动及校园活动的宣传工作,以海报、展板等形式进行有效宣传。
1、 对社团联合会下属各社团的活动,要参与、支持其宣传,并协助其做好宣传工作。
2、 提高社团联合会宣传及各大社团宣传部成员的海报制作能力,提高社团海报的整体质量;
3、 通过负责社团联合会大型文艺活动舞台背景的设计
4、 负责网络宣传等工作。
5、 宣传工作扩大社团联合会的影响力。
三、 工作细则
1、工作规范制度
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条理和社团联合会章程管理自己,严格规定自己。
① 每个成员都必须严格规定自己,树立良好个人形象,提高个人素质作表率
② 配合其他部门出活动海报及横幅等;并且要予以落款、盖章;
③ 开展部内宣传新活动:
拟定课题,前期可进行一些调研问卷;
布置任务,各项工作责任到人,环环相扣,注重交流;
活动结束后进行工作小结,总结经验
④ 规定所有工作活动的展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也许地提高效率,节约纸张及各类宣传品的开支。
⑤ 一般工作按组进行,大型活动另行告知;
每次工作要做具体记录,把各自所做的事情清楚记录,作为评优依据;
⑥ 在工作中,积极发表个人意见,虚心听取别人或其他部门的建议,采纳对的意见,加强沟通和联系,可以对上级的决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或置疑。
⑦ 每个成员应积极对待工作,端正工作态度
⑧ 部长和干部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帮助,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完毕工作,充足发挥自己的才干,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体现自身价值。干事应积极配合部长工作及参谋工作方案,充足非每个干事发挥自己才干的主观能动性,为宣传部注入活力。
2、考勤制度
① 每次值班,不得无端缺勤,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与例会者,须提前请假,请假不得弄虚作假,准时参与,并且不能迟到或早退。
社团联合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并做好会场布置,道具管理等工作。
② 海报制作组的成员应积极参与海报或展板的制作,发放和粘贴工作;
③ 各成员之间应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密切配合,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④ 如碰到特殊的或不能解决的事时,须向上级报告再做决定。
⑤ 为本部门提出好的建设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与各位部长联系,交流,沟通。
⑥ 工作态度端正,有主人翁精神。
⑦ 服务于各社团,为各社团的宣传工作提供帮助。
⑧ 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不断完善相关信息。
⑨ 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简报、出版物等的策划、编辑工作。
⑩ 搜集各社团的活动动态,制作新闻稿并在网站上进行报道。
⑾ 更新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发布学生社联的等各种信息。
⑿ 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网上新闻发布工作。
⒀ 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的宣传推广与网上服务工作。
四、附则
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管理条例
一 、部门职能
制作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年度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决策制订,策划所有平常及大型活动,并对其规模及具体事宜进行总体规划;负责社团联合会对外活动,接待来宾;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和谐单位等的联系;与企事业单位洽谈活动赞助事项。协助全校所有社团的工作开展,并与校内外各单位建立和谐关系。
二、工作细则:
1、 干事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2、 对于部门和社联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3、 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规定及商谈情况。
4、 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完毕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利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5、 每次外出,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6、 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社团联合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7、 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8、 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社团联合会或部门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如有需要,可经申请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登记后才可合理分派解决。
9、 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10、 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及社联名誉、利益的行为。若查实,经内部讨论后给予警告处分,对于导致特别严重影响的将直接取消其职位。
11、 本着“热情、积极、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12、 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干事,培养干事写策划的能力,尽量让每一位干事发挥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创新能力。
13、 在工作中,干事可以对上级决策有不批准见,必须通过正规的渠道和方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4、 定期与其他各部门交流,增长部门之间的感情,了解其他部门工作情况,交流经验。
15、 认真学习其他策划,不断提高自己写策划的能力,并以此为例,提高自己策划的质量,使其具有新意。
16、 部长应及时表扬干事中写得好的策划,使其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使策划部成为一个团结、高效的团队。
17、 任何成员,不得有官僚思想,应站立在与所有同学平等的立场为社团服务,不可以此作为理由,影响自己的学习。
18、 在社联举行大型活动时,项目部文艺组成员应积极参与,为社联排练节目。
三、附则
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办事效率,充足调动社联社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带头作用,使我校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 社联干部奖惩评优制度
1、评选优秀干部干事
(一)社联根据工作人员的平常表现,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每学期评估一定量的优秀干部、干事,给予全校表扬,记入档案,颁发奖励证书,在各种“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评优将综合以下几点考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支持和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思想品德端正,无重大违纪现象。
2、能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廉洁公正。
3、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创新意识,敢于承担责任。
4、积极参与社联社团组织的活动。
5、对社联社团的建设有突出奉献。
6、热爱集体、团结同事。
7、无无端缺勤;迟到、早退少于2次。
8、工作日记记录完整。
9、积极配合组织部同学进行考核。
(二)评选方法:
1、主席团评优由各社联干部;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经商议提交干事名单由组织部一方面进行初步审定,再交由主席团决议出名单。
2、优秀干部干事名单报校团委审核拟定并对获得优秀社团干部称号者,学院团委将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2、处罚制度
对工作不负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工作人员视情况随时给予必要的内部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被解雇。
(一)一学期开会无端迟到、早退1次(迟到15分钟以缺旷论处)给予内部批评处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
2, 一学期开会无端旷1次或迟到、早退2次者。
3, 在社联工作中以权谋私,不顾大局,重小团队利益者。
4、 出勤签届时,出现代签情况,代签者及其本人均给予警告处分,社联纪检组人员按照组织部内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积极向社联递交辞呈,不交者,社联将免去其职务。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院行政处分者。
2, 一学期开会、活动无端缺旷2次或迟到、早退4次者。
3, 在社联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者。
二、附则
本制度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发展校园文化,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根据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暂行)及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社团接受院团委的指导,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规范引导和监督。
第二条 社团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 各社团必须认真完毕本社团年度工作计划,规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报告,讲效率,讲成果。
(四) 各社团会费由社联统一收取,会费由团委老师代管,各社团开展活动按活动经费报销制度进行。各社团通过接受奖励,赠予和院团委支持等方式获得经费,由社团自由支配,但财务活动必须接受院团委及社联监督管理。
第三条 各社团及干部如有违反本章程当作相应解决。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 社团的成立必须有发起人的申请,社联作初步审核,然后报院团委批准。
第六条 我院学生成立社团,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的申请,发起人必须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校纪校规的处分;
(二) 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
(四) 有规范章程。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校园的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活动内容相符并能准确反映其性质。
第七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社联提交以下文献材料:
(1) 申请书;
(2) 章程草案;
(3) 发起人和基本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 指导老师基本情况;
(5) 指导老师意见和挂靠部门意见;
(6)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
第八条 社团章程应当涉及下列事项。
(一) 名称:
(二) 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 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力,义务;
(四) 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及其权利,相应的义务;
(五) 财务管理,经费的原则;
(六) 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七) 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 社团终止的程序。
第九条:社联自受到本办法的第八条所列所有文献呈送院团委之日起10日内,由院团委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成立决定
第十条:批准成立的社团应在10天内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以通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批准成立:
(一) 校内已有性质相同的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二) 发起人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三) 在申请筹备成立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 其他不宜成立社团的 。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社联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对各社团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各社团在每年9月份必须进行年度登记注册,填写《贵阳学院下社团注册登记表》
过期没有的登记注册的社团将视其情况作出解散解决。
第十四条 各社团每次开展活动必须向社联报告,填写《贵阳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
第十五条 社联每学期召集社团开三次例行大会,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第十六条 社团举办活动需向院团委申报批准,报社联批准方可进行,各社团每学年开展两
次以上的活动,可单独举办,鼓励社团之间联合举办活动。
第十七条 联合举办活动的,其财务和工作安排由社联参与社团共同协作完毕。
第十八条 社联每年对社团进行年度检查,重点是社团组织机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各社团年终须向社联呈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社团召开成员大会选举干部时,必须有社联人员监督其民主选举过程。社团内部出现重大事情必须向社联报告。
第二十条 对不能正常运营的社团,社联将限期整改,经社联核算整改无效的,将报请团委解散该社团。
第二十一条:社联监督各社团干部的工作,对能力局限性,使社团不能正常工作的将视其情节,限期整改或报请院团委撤消其职务直至做出纪律处分。出现侵吞社团费用的,将对行为人和社团负责人作出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各社团因开展活动,需要场地或校团委赞助经费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社联并由社联向团委报告。
第二十三条: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截留或挪用,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派。社团接受捐赠、赞助时,必须向社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联成员公开。
第二十四条:社联接受广大同学对社团的投诉,经社联核算,依照本章程解决。
第二十五条:社联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经社联报请院团委批准,若刊物违反本章程,经院团委核算,令起整改或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社团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利机构,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 审议和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 修改社团章程;
(五) 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八条: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将大会形成的决议和年度总结报告交社联组织部。
第二十九条: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社团负责人重要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社联备案。各社团换届选举大会,社联组织部人员及社团专员到会监督。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部负责人,社团必须有人专人负责社团经费和专人负责经费收支。
第三十一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平常事务解决机构,负责解决本社团的平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承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 在校期间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重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及状况,对社团的建设、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社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七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的规定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十九条 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四十条 社团成员应当按期交纳会费。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注销
第四十一条: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社联报告、经院团委批准。
(一) 未完毕该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 会员大会决定解散的;
(三) 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四) 分立、合并的;
(五) 其它因素终止的。
第四十二条:社团注销或变更后,社联将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交又院团委解决。
第四十三条:社团变更或注销后,应当尽快以通告形式宣布。
第七章 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优秀社团评选规则:
(一) 积极配合、支持社联及社团工作专员工作;
(二) 能及时将每次活动的材料交到社联处;
(三) 社团能完毕每学年的活动计划;
(四) 社团内部机构健全,办事效率高;
(五) 社团财务按本章程执行;
(六) 社团组织全校性活动的次数;
(七) 社团活动质量;
(八) 社团接受团委的领导,很好执行社团交办的任务;
(九) 社团在校外活动中为校争光;
(十) 社团内部按民主程序办事。
每学期评选优秀社团,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五条 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规则:
(一) 社团在其管理下得到很好开展工作;
(二) 社团在其领导下得到很好发展;
(三) 社团负责人对其工作尽职尽则;
(四) 社团负责人能接受团委领导、社联及社团专员的监督;
(五) 社团负责人参与社联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的考勤和表现;
(六) 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负责人,每年评选两次,由院团委统一进行表彰。
第四十六条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 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不符;
(二) 不接受本办法规定、社联管理;
(三) 财务制度及状况混乱;
(四) 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
(五) 社团的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 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四十七条 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联有权报请团委批准将其解散。
(一) 不配合、支持社联工作,拉帮结派者;
(二) 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纪的
(三) 违反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 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改后仍为进行注册的;
(五) 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局限性30 人的(特殊社团除外);
(六) 社团连续两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七) 不服从社联管理,将由社联给予警告,如两次警告不改者,将给予注销;
以上各项实行都将由评估小组统一评估。评估小组由社联成员组成。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各社团可以根据本章程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社团章程。与本章程相抵触的社团章程一律无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是社联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制定的,如遇制定办法、文献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条: 本章程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颁发后即日生效。
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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