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道试压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工程项目的管道试压提供指导,以检查管道系统的各连接部位及母材的施工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管道试压工序。本文替代原三级文件通技 GY GD 005《管道吹扫(清洗)试压工艺》。
3. 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6)140号
4. 工作内容及操作流程
试压前系统检查
试压方法选定
试压介质选定
试验压力选定
试压临时设施安装
管道系统试压
管道系统吹扫(清洗)
5. 操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5.1 试压前系统检查
试压前,经监检部门、建设部门及施工单位对系统的实体及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试压。
5.1.1实体检查
a)管道系统除涂漆、保温外,已全部按设计文件安装完毕,并符合规范要求。
b)管道支、吊架的形式、材质、安装位置正确,数量齐全,紧固程度、焊接质量合格。
c)焊接及热处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并经检查检验合格。
d)埋地管道的座标、标高、坡度及管基、垫层等经复查合格。
e)焊缝及其它应检查部位,尚未涂漆和保温。
5.1.2 文件记录检查
a)应有完善的已经批准的试压方案,并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b)对输送剧毒介质的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下列资料须经建设单位复查:
(1)管子、管件的质保书;
(2)管道加工记录;
(3)阀门试验记录;
(4)焊接检查及热处理报告;
(5)焊缝探伤报告;
(6)设计修改及材料代用记录。
5.2 试压方法选定
5.2.1夹套管内管可在预制厂单根进行试压,也可在现场安装后按系统进行,但内管试压焊缝应裸露,以便检查。
5.2.2 夹套管外管可与连通管一起进行试压。
5.2.3 其它管线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分段进行试压或系统整体进行试压。
5.3 试压介质选定
5.3.1 试压一般应以液体为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0.6MPa时,必须有设计文件规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用气体为介质进行试压,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试压。
5.3.2 除少数管道因结构原因或设计另有要求外,液压试验和冲洗一般采用清洁水为介质,不锈钢管所用水的氯离子浓度必须小于25ppm。
5.3. 3气压试验一般采用压空,也可用氮气或惰性气体为介质,严禁使用可燃气体为介质。
5.4 试验压力选定
当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执行。设计未规定试验压力时,可按下述方法确定系统的试验压力:
5.4.1 液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5.4.2 气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5.4.3 当管道的设计温度>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PS=1.5P[σ]1/[σ]2
PS—试验压力(表压)(MPa);
P— 设计压力(表压)(MPa);
[σ]1—试验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σ]2——设计温度下,管材的许用应力;
当[σ]1/[σ]2大于6.5时,取6.5。
5.4.4 埋地铸铁管道的试验压力:
当设计压力≤0.5 M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2倍;
当设计压力>0.5 M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加0.5 MPa。
5.4.5 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为0.2 MPa。
5.4.6 因设备或结构原因需调整试验压力时,须经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同意。
5.5 试压用临时设施安装
5.5.1试压用的临时管道已安装完毕,液压试验及清洗的系统必须合理设置放气点与排放点;临时加固措施安全可靠。
5.5.2 试压用的压力表已经效验,并在检定周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量程刻度值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
5.5.3 符合试压要求的液体或气体已经备齐。
5.5.4试压的设备、管道及部件应隔离,隔离用的临时盲板位置正确,标志明显,记录完整。
5.5.4 管道中的仪表(温度计、压力表)接口,试压前应封堵,试压结束后拆除。
5.5.5 应将系统内的仪表予以保护,并将孔板、喷嘴、滤网、法兰调节阀、安全阀、节流阀及止回阀阀芯等部件拆除,妥善保管;待系统吹扫(清洗)、试压结束后复原。
5.5.6 试压介质的排出口应设置在不妨碍设备及人员安全的位置,且出口管道支架应牢固。
5.6 管道系统试压
5.6.1 水压试验
a)水压试验注水时,必须打开高点排气阀,以排尽系统内的空气。
b)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如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c)对位差较大的管道,应考虑试验介质的静压影响,以最高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附件的承受压力。
d)试验时,升压应缓慢,一般为2-3次升至试验压力。
e)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分钟,以压力表不降压、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f)强度试验合格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分钟,检查各焊缝、法兰连接处,未发现渗漏为合格。
g)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泄漏,不得带压修理;应泄压后处理,待缺陷消除后重新试
验,直至合格。
h)当现场条件无法进行压力试验时,可采用下列方法代替压力试验,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1)所有焊缝用液体渗透法或磁粉法进行检验;
(2)对接焊缝用100%射线照相检验。
5.6.2气压试验
a)气压试验前,必须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为0.2MPa。
b)试验时,压力应缓慢增加,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停压检查,如无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缓升,每级稳压3分钟,直至达到试验压力,稳压10分钟,以目测压力表不降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c)强度试验合格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用中性发泡剂对试压系统各焊缝、法兰连接处进行仔细检查,停压时间应根据查漏工作需要而定,以发泡剂检验无泄漏为合格。
6. 质量记录
管道试压工艺过程所形成的施工记录,执行《压力管道施工管理指导书》中规定的表格及报告式样。并填写管道强度试压记录。
7. 注意事项
7.1 试压时,人不得站在堵板和丝堵的正前方,以免弹出伤人。
7.2 试验压力超过0.4Mpa时,不得再紧法兰螺栓。
7.3 试验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验。
7.4 压力较高的管道试压时,应划定危险区,并安排人员负责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或降压都应缓慢进行,不得操之过急。
7.5 试验前,注液体时应排尽空气。
7.6 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7 对位差较大的管道,应将试验介质的静压计入试验压力中。液体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以最高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组成件的承受力。
7.8 试验压力必须按设计或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任意增加试验压力。
7.9 管道系统试压完毕,应及时填写管道系统试压记录。
8. 附表
8.1 管道强度试压记录,表格见管道设备安装施工记录管道专业分册。
8.2 国家规定的有关记录和业主要求的有关记录,要按照国家规定和业主提供的表格形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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