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简明监理工作手册
(2007年版)
编写:
苏州xx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00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编写要点 1
第二部分、监理交底内容 11
第三部分、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要点 15
第四部分、例会纪要整理要点 18
第五部分、监理月报编写要点 19
第六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联系单、暂停令、备忘录 20
第七部分、《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三版表)应用(B类表即监理单位用表除外) 21
第八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土建部分) 25
第九部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写要点 27
第十部分、监理工作总结编写要点 32
第十一部分、苏州市各区及我公司对监理归档资料的要求 35
第十二部分、有关监理工作制度 41
第十三部分、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点分类 47
第十四部分、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72
简明监理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编写要点
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件精神,此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安全监理”的概念,“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文件要求,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我公司目前已经要求项目监理组在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时包含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内容,但不详细和具体,应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编写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一、监理规划编写要点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及其他规定,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规划应在签定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监理规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监理项目概况;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内
容、方法和措施(也应包括技术要点的监理,此项内容如有监理细则,可不编写,而在监理细则中体现;如工程项目较小,无监理细则,应在监理规划中体现);旁站计划;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等等。
5、本监理规划讨论重点主要参照公司作业指导书,但有所变化,如增加了安全方面的监理内容,其他文字方面的顺序变化等;未编写成文的范本,希望项目监理组按照本次讨论的内容和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编写,编写时应学习本公司作业指导书及相关的资料和文件规范等等。
6、原来的监理规划内容中我公司没有对监理设施作要求,根据目前监理项目的情况,此项内容应编写;我公司已购置有部分仪器和检测设备,如混凝土回弹仪、水准仪、经纬仪、检测尺、激光测距仪等,且具有法定计量单位出具的校准证书;另外,我公司和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签署了检测协议,在必要时我公司可委托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鉴于以上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写这个部分内容时可采取列表的形式注明所用仪器,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产地等;具体实施监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从公司领取。
监理项目概况
应包括如下内容:1建设单位;2项目名称;3建设地点:4建筑面积;5工程造价;6结构形式;7施工工期;8设计单位;9项目特点;10、勘察单位;11、监理单位;12、施工单位;等等。
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
一、监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细化。
二、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编写,填写全部建设工程范围或某建设阶段,如设计阶段监理;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等。
三、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编写,具体可按如下编写: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造价要求控制在预算造价或施工合同价内);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或其他);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实现工程按期竣工目标写明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
期及工期);安全文明管理目标(争创文明施工工地);档案管理目标(争创优秀档案);等等。当同一监理合同内施工分标段时,则上述各项目标应按各标段分别列明。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
应根据作业指导书内容进行编写,其中组织机构图和人员一览表必须详细具体,按照报监人员编写。
必须说明的是,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岗位职责基础上,我公司根据苏州市的地方规定、监理行业特点及我公司具体情况等等发文规定了修改版的岗位职责,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这个岗位职责来履行各自的职责,且在监理规划中的岗位职责也应为修改版的岗位职责,而不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岗位职责。
同样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应在这个部分内容中明确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或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人员,我公司总师室认为可以是兼职人员;另外也应在岗位职责中书面明确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或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人员的相关职责。
监理工作程序
已做修改(见后附图),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应该是较为粗线条的,较细的程序编入监理实施细则中(为工作流程);宜分总体监理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工作程序、进度控制工作程序、投资控制工作程序、安全控制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程序、信息管理程序等进行编写,同时提醒现场监理组注意以上程序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删改。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一、监理工作内容:(对于具体项目应注意删减下列内容,部分内容还需更明确)
(一)质量控制:分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进行编写,具体内容见作业指导书,提醒注意的是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删改,因为作业指导书中内容很全面,有的工程可能用不上。
(二)进度控制:同上。
(三)投资控制监理:同上。
(四)组织协调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组织协调:按照作业指导书编写
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编写,内容应符合上述两项法规、规章规定。
(五)合同、信息管理
按照作业指导书内容编写,同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二、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
应围绕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分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编写。
旁站监理计划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旁站监理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编写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这个部分内容可适当简化,因项目监理机构要根据有关要求单独编制详细具体的单位工程《旁站监理方案》。
监理工作制度
以下制度仅供项目监理机构参考,可根据具体监理工程项目的情况不同而有所变化:
一、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三、工程开工申请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四、工程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五、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六、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的管理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七、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八、工程竣工初验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九、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十、砼及砂浆试块管理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十一、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十二、施工计划管理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十三、工程监理月报制度:按作业指导书(文字内容可参改)
十四、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按苏州市档案馆和公司规定
十五、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应增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编写。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
针对目前苏州建筑市场的情况,一般工程都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除了一些特别小的项目可以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等。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土建和安装监理实施细则应单独分别编写;规模较小的工程可合在一起编写;如果工程中存在某些特殊分部或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如工程中存在地下室、大跨度的预应力结构、大体积混凝土等等。
专业工程的特点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写,且应具体描述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内容,如土建方面应包括基础形式、主体结构情况,门窗、楼地面、屋面、内外墙等内容;水电方面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雷接地、强电系统及弱电系统等内容;同时应总结各个专业工程的特点,如钢结构、桩基、地基基础、屋面等方面有何特点。
应该说编制这个部分内容的过程是对具体工程设计图纸、有关专业规范标准熟悉的过程,必须具体,针对每个工程项目的不同情况进行编写。当工程必要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可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与我公司作业指导书有较大改变,共分七个方面,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经验加以删改或增加(具体内
容见附录)。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此项内容为监理实施细则的核心,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深入学习有关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写;同时不应仅体现质量控制的内容,应从进度、投资、安全及质量分别编写,其中质量控制分专业详细叙述;以下内容仅提示一些要点,具体内容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深思熟虑后细化。
一、进度-----目标应是合同工期;看工期是否紧迫,控制要点应是影响工程进度的几个要素: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和管理人员(组织能力)等等。
二、投资-----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工程的付款、结算方式;变更或有可能变更的工程量;标底中暂定的材料价格等等。
三、质量-----具体工程中所有分项工程(可参考施工质量验收验收规范和江苏省操作规程)均应细化;原材料质量控制可综合叙述,应列清楚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另外提醒注意的是旁站的内容应重点提及,如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等等。
四、安全-----一般工程应从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几个方面(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塌方等等)考虑应控制的要点。另外,城区项目应向建设单位索要地下管线图;高层建筑要控制脚手架;地下室工程要控制深基坑支护等等。
同样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应重点针对《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每个工程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危险源,编制时应突出侧重点。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可不单列,有两个原因,一是在监理控制要点中已经包含了相应的方法及措施,没有必要单列;二是在监理规划中关于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已经详细叙述,此处再写有重复之嫌。
如单列,则应按如下原则考虑:监理工作方法应针对控制的主要内容以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事后验收总结为顺序详细叙述,要突出严格验收是监
理工作的最有效的方法;监理措施要和《监理规划》中的相对应。
1、施工阶段总体监理工作程序:
组织监理班子进驻现场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
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
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工程监理
组织工程预验收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整理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参加设计交底
参加或组织图纸会审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复核测量定位(轴线、标高等)
签认测量定位报验单
审核开工条件,下达开工令
签认开工报审表
检查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
签认相应报验单
检查隐蔽工程质量
签认相应报验单
检查验收检验批、分项等工程质量
签认相应报验单
组织竣工初验
督促承包商整改相应问题
参加竣工验收
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承包商编制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建设单位
同意
磋商
不同意
申报
承包商编制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商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实现计划目标
偏离计划目标
承包商编制下一期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进度类通知单令承包商采取调整措施,编写调整后的计划;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程序:
索取施工承包合同,熟悉合同条款
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
申报
不同意
工程量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索赔等
申报
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报建设单位审批
支付工程款、签署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索赔等
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合同造价和实际发生费用比较,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
同意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5、施工阶段安全控制工作程序:
承包商提交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事项、安全员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等)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
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包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书面要求承包商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书面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不同意
同意
按照要求整改
按照要求整改
拒不整改
不停止施工
6、施工阶段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程序:
明确监理组信息管理人员
收集各种来源的有关信息
总监组织进行信息分析
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馈
检查收集反馈后的结果
信息分类整理、归档
放弃
无价值
有价值
7、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程序:
索取各种合同副本或协助建设单位订立合同
监理工程师阅读合同条款
监理监督合同各方履行合同
监理按照合同处理违约事件
合同各方申请仲裁或起诉
合同变更
订立补充合同
建议修改
有违约者
不接受处理
8、原材料质量控制流程:
会同承包商对材料进行外观目测检查
检查质保单试验报告
了解材料、批量、堆放
用于工程
不可用于工程
旁站取样、见证送样到有资质单位检测
补做试验抽检或指定试验
用于工程
可
可
可
规定不需要复试品
需要复试
否
规范允许时
合格
仍不合格,责成退货
合格
不合格,当规范允许时,加倍取样送检
9、装饰、屋面等分部(子分部)和分项、检验批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分部、分项、检验批完工后
承包商自检合格
承包商报送质量保证资料
承包商填写、报送“A3.3及验收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抽查实物工程质量
质监站按质监交底要求验收特殊分项,如基础验槽、基础钢筋等
监理工程师签署“工序报验单A3.3”及“隐蔽验收记录”等
进入下一道工序
注:承包商在隐蔽前两天书面通知质监站,如其不来,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许诺承包商方可隐蔽
不合格,整改
不合格,整改
合格
10、桩基子分部及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
承包商自检
质量保证资料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申请表,各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勘察要求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主持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抽查实物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检查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站受政府委托,对参与建设各方主体进行验收过程监督及实物工程质量抽查
各方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进入下一道工序
通过
不合格,承包商整改
11、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拟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完成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写并报验A3.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至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的基础上复验,对合格工程进行签署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的钢筋应在隐蔽前2天书面通知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
承包商实施隐蔽
申报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12、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工作流程: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承包商提出变更要求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
承包商填写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费用申请单
监理组复核后向承包商发出变更指令
监理组从技术经济上审核
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核
三方共同确认、签署意见
承包商按变更指令和技术核定单内容施工
监理组织验收
资料归档
做竣工图依据
不同意
13、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工程施工完成、设备调试结束
承包商工程初验申请
项目监理组组织初验
检查工程资料、实体质量
承包商填报竣工验收申请单
建设单位组织承包商、设计、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
监理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各方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工程交接
使用保修
质量监督机构监督验收各方行为,同时检查实体工程质量及资料情况
竣工结算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整改
合格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事故
事故调查
原因分析
分析确定原因是否合理
确定处理方案
设计及施工
检查验收
结论
提交处理报告
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确定防护措施
补充调查
进一步分析
不要处理
不要处理
原因不清楚
第二部分、监理交底内容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等中未明确规定监理交底的内容和组织形式;但在工程开工以前进行监理交底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参建各方了解我们监理工作的程序、内容、方法及制度等,从而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不利于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因此,监理交底应尽可能详细,应面面俱到,凡是在今后工程监理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均应进行交底。
监理交底的组织形式可以在甲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时举行;也可以单独召开监理交底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需提出的是交底时应随身携带两套监理三版表式(给承包单位一套),以利于监理交底顺利进行。
需要明确的是,监理交底应以程序性交底为主,重点交底内容为统一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制度等等。
具体内容可按如下原则编写(以下内容为按我公司作业指导书进行参改):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苏州xx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了和有关各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关系,使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实现合同目标,特将我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向有关方作以下介绍。
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
会议上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设置: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公司任命(附任命书),受公司委托,全面主持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公司同意后,受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负责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的工作(附委托书)(如现场无总监代表,此条可不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可兼职)、钢构专业监理工程师、装饰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有所不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下,履行本岗位监理工作职责;监理员,专业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下,履行巡视、旁站等职责;信息资料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下,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履行信息传递、资料收集、整理等职责(对一般项目而言,无信息资料员,此条可不写)。
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
2、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图集等,如系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等(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有所不同);
3、本工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等等;
4、工程招投标书、合同、协议、承诺书、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
5、工程设计施工图、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
6、法定程序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等;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8、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其他等等。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前,施工、监理机构均应各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且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认。
2、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查并获得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江苏省监理示范用表(以下简称苏监)A3.1表,提醒注意的是首先施工单位内部应进行审批,审批表式应符合TJ1.4的要求,然后我监理组方可在A3.1表中签字盖章。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应同时上报,上报应采用相应表式(应在工程开工报审表A1中附录齐全相应资料),且应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向我现场监理机构报验、签认。
3、承包单位应向我现场监理机构报验下列资料:
①出租单位出具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②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单位编制的拆装方案、安全施工措施、单位资质等;
③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如施工组织设计中已包括,可不单独报)。
4、分包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报送分包单位有关资信资料和分包项目施工方案,并经我现场监理机构签认。分包单位资信申报表应符合苏监A3.4表式;施工方案申报表应符合苏监A3.1表式。申报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如幕墙、防水、焊工等);分包单位的业绩;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分包工程的合同(协议)应报现场监理机构备案。
5、分包单位应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控制桩的校核成果、保护措施以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报我现场监理机构检查、复核、签认;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应符合苏监A3.5表式。
6、分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将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获签发。开工条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单位批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工程开工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1表式。
7、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二)工地例会
将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定期召开,且应明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人员及会议内容;同时总监或专监将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的内容和组织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在监理交底或第一次工地例会时应明确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参加单位及人员等)。
(三)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1、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我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除了审核其技术可行性及经济适用性外,尚应审核安全性,即是否符合
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如本工程未采用“四新”,此条可不写)。
2、分包单位应及时报送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至现场监理机构复验和确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3.5表式。
3、已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报我现场监理机构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法定试验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应注意凡是使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均应报验,包括水泥钢材等重要材料及水落管门窗发泡剂防水油膏等相对次要材料;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我监理机构有权拒绝签认,且我监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表)等等其他措施;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应符合苏监A.3.2表式。
4、检验批工程、隐蔽工程的实物计量和验收资料在承包单位按照“三检制”自检合格后,及时报我现场监理机构签认及验收,确认合格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和隐蔽工程,我监理机构有权拒绝签认,承包单位不应施工下一道工序;报验表应符合苏监A.3.3表式(分项工程同)。
5、承包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向我现场监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落实市建设苏建质[2003]37号有关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工程砼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和试块取样制作、养护方法等;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砼浇筑申请;混凝土浇筑报审表应符合苏监A.3.6表式。
6、承包单位应接受我现场监理机构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7、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经常在现场巡视和检查。上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以确认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对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或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B11表),承包单位专职质检员必须在该记录上签字;本工程的旁站部位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8、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A5表);如承包单位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
总监理工程师将下达工程暂停令(B1),且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情况仍无好转,则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B4)。
9、我监理人员如果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将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再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A6)。如遇到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发监理工程师联系单(B3),反映情况,并请代为转达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如情况仍无好转,则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同时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决定是否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将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将由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和验收、签认。
11、对于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完成分部工程的现场实物和质量验收资料并自检合格后,申报分部工程验收(报验表式为A3.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自检合格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发工程竣工报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料;我现场监理机构将对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A7)并在此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B9);此外我监理单位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应参加地基和基础、主体分部等工程验收,质量监督站有关人员将监督参加验收各方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将检查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我现场监理机构将提交地基和基础、主体分部等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编写,如有玻璃幕墙分项,则应编写此部分的质量评估报告等等)。
12、需向承包单位提醒注意的质量问题(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有所不同,如本工程有钢结构,提醒承包单位注意高强螺栓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及扭矩系
数复验,防火涂料的检查项目等等;如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应提醒承包单位注意框架梁柱核心区箍筋的设置应符合要求等等;如本工程属于砖混结构的动迁房,需提醒承包单位注意的质量问题更多,层高、开间尺寸、楼板裂缝、墙地面窗台空鼓开裂、屋面卫生间渗漏等等;此部分内容应充分发挥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经验和理论水平进行编写)。
13、另外根据苏州市《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2006〕50号文件精神,凡在苏州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将在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向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书面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当工程施工现场出现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有违规行为又制止无效,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报告(监理快报)。
我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这个手段,但首先应当通过努力工作来履行法规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
(四)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工程计量报审表应符合苏监A4.1表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4.3表式;工程款支付证书符合苏监B8表式;工程计量周期一般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我监理组有权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2、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变更文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就其费用及工期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后,签发工程变更单(A9)。现场签证工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代表共同验证后会签。签证工程计量报审单应符合苏监A4.1表式(工程变更均需由原设计部门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无设计部门的正式变更文件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3、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我现场监理机构方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响应了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索赔事件的处理和操作程序;
(4)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必须符合苏监A4.2表式。
4、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的竣工结算表经监理机构人员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五)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报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年、月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上年、月末提交监理机构审批。我监理机构将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将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我监理组将发书面进度类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应符合苏监A2.1表式。
2、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我监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承包单位首先提交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意见并通报建设单位;然后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由现场监理机构复查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最终工程延期审批意见。现场监理机构的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工程延长工期报审表应符合苏监A2.2表式。
3、我监理机构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延期的约定;
(2)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4、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而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我监理机构将按施工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协商后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5、当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我监理机构将按照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第3条和费用索赔有关规定处理。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工作
根据“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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