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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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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郭发[ ]16号
中共郭圩乡委员会 郭圩乡人民政府
关于郭圩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全乡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我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事,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加强村委会建设,维护我乡基层的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主要任务
1、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整体素质较高的村民委员会班子。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
3、健全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
4、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
5、结合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推进农村村落社区建设,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三、时间步骤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总体安排:从 10月8日开始至 1月20日前结束,共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选举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月16日)
1、会议部署。10月10日,乡党委、乡政府召开全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选举工作。
2、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0月9日,乡成立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制定全乡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意见。
3、落实选举经费。10月16日前,乡按上级标准解决选举经费,按照每个选民不少于0.6元的标准由乡财政解决。
4、培训人员。10月14日,培训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各村支书、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做好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和村财务审计等工作。10月25日前,乡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对“重点村”、“难点村”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本届选举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认真做好第六届三年任期内的村财务清理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对清理和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处理结果。
6、加大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指导力度。对宗族势力较强的村,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克服和纠正宗族、房派等旧观念,激发选民参政议政热情,提高辨别是非能力,让选民懂得用什么标准来衡量和挑选自己信得过,大家满意的人。
第二步:下派工作组、建立组织、宣传发动、登记选民、公布选民名单、提名确定候选人(11月18日前完成)
1、下派工作组。10月9日,由乡党委、政府下派8个村委会选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要全部到达指定村开展选举工作,保证每个村有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并有二至三名工作成员具体指导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要召开村民大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搞好《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我省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办发[ ]14号、赣办发[ ]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充分了解选举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进行选举。宣传方面要做到乡、村、组张贴标语,开辟宣传栏,并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学习宣传,将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提纲印发到每个农户,宣传教育面一定要达到100%,要把宣传教育贯彻整个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每个阶段都应突出重点。引导村民全面正确地领会和掌握选举法规和基本精神,明确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特别是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要重点宣传村委会候选人条件,使选民正确使用选举权。要注意宣传典型,特别对拒不执行法规,严重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予以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增强执法的自觉性。
3、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7人单数组成。在推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各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其成员应当具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组织能力强等条件。要注意其成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有村级党组织的成员,有老党员和老干部的代表,有村民小组长,还有村民代表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单应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
4、明确村委会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按3至7人配备,其中村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人口较多或集体经济规模较大的村,需要增加村委会成员职数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报乡选举指导小组审批后,再报县级选举指导小组备案。村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和民兵营长等,由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成员兼任,严格控制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聘用;确需聘用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论同意。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村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后生效。
5、选民登记。选民登记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选民名单公布日)以上的村民,按照表格依法进行登记,对被判刑、拘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和正在被司法机关拘留、羁押、侦查、起诉、审判的村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应当进行选民登记,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要到有关司法机关核查清楚),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要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对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回村居住或本地居住1年以上以及组织部门下派的大学生村官,自己要求登记的应予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对在外打工的本村选民要发出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宣传通知,要求在外选民应当在通知时间内返回村里参加换届选举,实在不能返回的选民一定要办理书面(写信或电报等)委托手续。对已登记的选民,但在整个选举过程中没有参与任何选举活动的不列入本届选民数统计。
6、公布选民名单。11月8日前做好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全村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7、提名并确定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海选”的方式提名产生,一般以村小组为单位,组织本小组全体选民根据村委会成员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在全村范围内采取无记名提名投票的方式,直接等额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人选,在村委会选举中,为进一步拓宽候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委会成员,鼓励她们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村委会选举;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经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鼓励“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名候选人应由过半数选民参加,不得委托她人提名,并当场计票公布本小组推选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直接提名得票多的候选人,应依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差额确定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时要坚持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11月18日前完成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工作。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更不能指定、委派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5天前按不同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落实好“四个提倡”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依法选举后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经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主任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要经过积极工作和引导,使本届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比例提高到40%以上。
8、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和地址。应在正式选举日2天前,张贴通知,向全村选民告知投票选举的时间及选举大会会场地点。
9、印制选票。11月27日前,掌握选民思想动态,认真印制选票,确定并布置选举大会会场。
第三步:组织正式的投票选举(11月28日前完成)
11月28日为正式选举日,依照选举大会议程组织全村选民参加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全村半数以上选民参选的选举有效),并当场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和颁发当选证书,张榜公布当选人名单。
投票选举应以选举大会会场投票为主,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能够设立若干个投票站,流动票箱仅限于少数确实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使用,要严格控制。对需要委托投票的选民要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需到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在选举日之前进行登记造册。各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必须由选民推选三人以上监督并必须到选举大会会场开箱计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应有横幅和标语,并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代写选票处和投票处。在正式投票前,应组织正式候选人,主要是主任正式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讲和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利选民挑选。选举一律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做到当场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在选举中,任何人不得指定选举某人或不选举某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拉选票,保证选民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选举结束后,乡政府将各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以通告的形式发文,同时抄报县有关部门。
第四步:进行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和村民小组长(12月20日前完成)
1、进行工作移交。上一届村委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受理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理。
2、建章立制。交接任务完成后,乡帮助、指导各村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对村委会成员作出分工,同时,建立健全各有关工作委员会,保证村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新一届村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事情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和村委会成员的行为,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村务公开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公室、村务公开意见(检举)箱,要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制度及村规民约等8项主要制度上墙或印制工作手册。
3、推选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要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方式。要召开村民会议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推选村民代表,并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村民小组视规模大小可设组长和副组长,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时,由村委会主持召开由本村民小组选民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经村民小组选民选举,能够兼任村民小组长。同时,以自然村或中心自然村为单位推选产生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下设公益事业服务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文化活动联络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社区互助救助站等五站,充分发挥服务、组织、协调、监督等作用。
第五步:验收总结( 12月21日至 1月20日)
12月30日前,将我乡在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方案和各村的公告、表格、提名票、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证及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全部收集整理成册归档保管,以备市、县检查验收。同时写出我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打印各村委会当选人员名单简表,由县下派工作组组长上报县指导小组办公室。
1月4日前,由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各村进行检查验收,下发选举工作情况通报和表彰决定。
村委会的换届选举是一项事关我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乡、村党组织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指导,确保全乡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郭圩乡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工作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中共郭圩乡党委办公室 10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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