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4年版)苏交招2004 号发布自2005年 月 日起试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厅文件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4年版)审定委员会编写人员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公路工程的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指导、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工作,我办组织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本范本适用于我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公路工程
2、项目。范本的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七部委2003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工作条例为基础依据,从我省公路机电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了各地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了我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及业主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经多次研讨,由范本审定委员会初步审定通过。范本共分四卷,第一卷包括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技术规范;第三卷包括工程量清单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协议书格式、履约银行保函格式;第四卷图纸;附件:评标实施细则。各市在范本的试用
3、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修订时参考。 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 年 月总目录第一卷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1第2篇 投标人须知4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30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68第二卷第5篇 技术规范71第三卷第6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附件格式72第7篇 工程量清单79第8篇 投标文件格式88第四卷第9篇 图纸(另册)121附件:评标实施细则122目录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1投标邀请书格式2第2篇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投标人须知修改表8投标人须知9一 总则9二 招标文件12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 开标与评标19六
4、授予合同26七 纪律与监督27附件1:工程说明29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30第一节 定义与解释32第二节 合同的主要事项37第三节 价格与支付41第四节 知识产权43第五节 工程的实施44第六节 保证与责任55第七节 风险分担57第八节 合同要素的变更60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68第5篇 技术规范71第6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附件格式72一 合同协议书73二 履约银行保函75三 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76合同附件一:廉政合同77第7篇 工程量清单79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82表1 清单汇总表83表2 设备采购及安装费84表3 指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85表4 项目管理费86表5 专项暂定金费用表87第
5、8篇 投标文件格式88一 投标书91二 授权书94三 投标担保95四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6五 投标文件附表97表5-1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98表5-2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99表5-3 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100表5-4 拟委任的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101表5-5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检测设备表102表5-6 近五年已完类似工程经历表103表5-7 在建项目主要情况表104表5-8(a) 分包人清单(汇总表)105表5-8(b) 分包单位情况表106六 资格后审资料107七 设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09表7-1 主要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证明110表7-2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112八 商务偏
6、离表113九 技术偏离表114十 技术方案书115十一 合理化建议116建议的设备配置表116十二 施工组织计划1171、施工组织设计1172、工程进度计划表118附:调价声明函格式119第9篇 图纸121附件:评标细则122第一章 总则123第二章 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123第三章 初步评审123第四章 详细评审125第五章 评标报告129第六章 附则130第一卷第1篇投标邀请书格式第2篇投标人须知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邀请书格式(被邀请的投标人全称):1. (公路工程名称)建设项目已经 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工程所属通信、监控、收费
7、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段号)进行公开招标。基于你单位已通过 合同段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合同段的投标。2. 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合同段号):(合同段名称) 3. 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凭本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到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全称、地址 ) 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另图纸押金为 元/套,自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起退还图纸/退还押金(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4.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交通及食宿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现场考
8、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地址: )。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地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文件递交地点: (地址: )。6.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 万元/合同段的投标担保。7.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确认已收到此邀请书。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招 标 人:地 址:邮
9、政编码: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 招标人:(盖 章) 年 月 日第2篇 投标人须知目录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7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知18 迟到的投标文件一、总则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 招标范围五、 开标与评标2 资金来源20 开标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 过程保密4 投标费用22 初步评审5 现场考察23 详细评审6 标前会议24 评标价二、招标文件25 投标文件的澄清7 招标文件的内容26 评标方法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六、 授予合同9 招标文件的修改27 合同授予的条件三、投标文件28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10 投标文件的编制29 中标通知
10、书11 投标价30 履约担保12 投标文件有效期31 合同协议书和签署13 投标担保七、 纪律与监督14 选择方案32 纪律与监督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附件1 工程说明四、投标文件的送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说明:本表各项除不适用的栏目外,应全部填写,不适用的栏目中注明“不适用”。如某日期暂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传 真:1.2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合同段名称:1.3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5预计工期: 合同段: 年 月至 年 月;2.1资金来源: 5.1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地址:
11、 )6.1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地址: )12.1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后的 天内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合同段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4.1是否征询技术性选择方案写明是否征询技术性方案,如征询,写明征询方案的工程部分的名称。: 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17.1投标截止期: 年 月 日 时递交文件的地点: (地址: )17.2投标截止期 天前20.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地址: )22.3算术性修正率: 26.2招标人将采用 进行评标若招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满分为100分,各部分分值为:技术部分:技术能力
12、分;管理水平 分;业绩与信誉 分评标价:设备费用 分;安装调试及项目管理费 分;单价合理性 分评标基准价与扣分幅度:设备费用:评标基准价为复合标底降低 %,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安装调试及项目管理费:评标基准价为复合标底降低 %,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26.2若采用合理低标价法,则评标基准价的下降幅度为: %,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分。30.1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天内提交金额为中标价 %的履约担保 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天内32.3监督机构: 地 址:
13、邮 编:举报电话:传真号码: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范本(通信、监控、收费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投标人须知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对本须知各款中的信息和数据,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填写,对本须知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列明。一 总则1. 定义和解释1.1. 定义招标人(即资料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授权人(单位)。投标人:是指参与投标竞争,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投标单位。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14、。1.2. 招标项目名称、合同段号、合同段名称(即资料表所写明的名称)。1.3. 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1.4.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1.5. 本项目预计工期见资料表。2. 资金来源2.1. 已经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了必要的基本建设手续,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一般为国家投资或地方筹资。为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投标邀请书仅发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而不经资格预审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3.2. 在招标全过程中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相结合的
15、方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一般不得变更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承诺的人员、施工队伍及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如因故确需调整,应保证调整后不低于其通过资格预审时的水平,且应将更新资料填写在投标文件附表和资格后审资料中。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任何调整予以否决的权力,如被否决,则其投标文件将不参与评审。3.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 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或获得其它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
16、响;(2) 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3) 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4) 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5) 本工程所需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6) 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如有);(7)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3.4. 投标人一般应独家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2) 尽管委托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
17、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3) 联合体每个成员都需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的资质要求。3.5.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2) 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以及分包的工作量。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30%;(3)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4) 投标文件中应载明分包计划并提供分包协议。3.6.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项目投标,仅对某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7. 投标人对每个合同段只能提交一份投
18、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另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现场考察5.1. 招标人将在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
19、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 除本须知第7.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外,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6. 标前会议6.1. 投标人应按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组织的标前会议。未参加标前会议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编制投标文件及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何影响。6.2. 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会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6.3. 投标人要求答复的问题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
20、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解答和澄清均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补遗书为准。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分卷装订,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及其它正式有效函件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卷 次 篇 次 内 容第一卷 第1篇 投标邀请书第2篇 投标人须知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 第5篇 技术规范(另册)第三卷 第6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附件格式第7篇 工程量清单第8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 第9篇 图纸(另册) 附 件 评标实施细则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
21、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 招标文件的澄清、解答、补充和修改8.1. 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以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信函)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以有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书面(含传真)答复(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 在投标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答复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以印发
22、有编号的补遗书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9. 补遗书9.1. 补遗书按时序编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补遗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不同时间发出的补遗书的相应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的补遗书编号和日期。9.2. 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以便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编制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
23、括下列内容:一、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二、 授权书三、 投标担保四、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分包人)五、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六、 分包单位清单表及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七、 设备供应商/贸易公司代理证明材料八、 资格审查材料九、 技术建议书十、 施工组织计划10.2.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第8篇规定的格式或大纲要求填写,并按上述顺序分册装订。表格的内容不得修改,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技术建议书和施工组织计划至少应包括大纲所列的内容,但不仅限于此。10.3.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4. 为便于评标工作高效准确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24、件的同时递交其投标文件的所有文字录入部分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文件一套,其中文字录入部分用*doc文件,报价用*xls文件,并将文件拷入软盘或光盘,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文件无病毒。软盘或光盘上需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合同号并装入正本封套中。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情况,以书面文件为准。11. 投标价11.1.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表示、结算和支付。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价时需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和设备安装后维护的工作量,并在编制相关的单价时予以考
25、虑。11.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并应保证,为完成本工程及达到本工程设计功能所需的一切材料和工作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综合单价、合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应按实际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的工程量结算与支付。投标人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较大的问题,以致于足以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时,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但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或修改,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应仍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依据。11.3. 除招标
26、文件中载明可接受选择性方案外,每个合同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11.4. 投标人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其总报价应涉及系统项目管理、设计、采购、运输、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直到运行验收,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许可证、批复及执照等的获得;操作、维护及培训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方面都应包含在或合理地隐含在承包商的责任、义务和风险中。(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相应的工程量清单中写明合同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并标明所选用设备的主要规格、型号、品牌。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出入,
27、按本须知22.3条办理。(2) 设备费均按至工地现场价(含税金、运费)进行报价。国外进口的设备,其备件在国内有替代品的,应报出国内替代品的清单及价格。(3) 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必须的设施及附件,即使清单中没有列出具体项目和数量,投标人也应将该费用合理地计入相关项目单价中。(4) 系统调试费用应包括所有劳动力、施工机械、临时工程、材料、消耗品及所有其它不论何种性质的物品和事务。11.5.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 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1.6. 施工现场三通(水、电
28、、临时道路)和通讯条件,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结合业主提供的条件,自行考虑,并在投标价中予以考虑。业主提供的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1.7. 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无论采购方式如何,均应视为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1) 用于本项目的设备和材料,业主可以决定是采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或由业主和承包人联合采购的方式。无论采购方式如何,不改变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2) 投标人必须对用于工程的设备和材料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并如实填报,因市场调查不准或填报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由业主与承包人联合采购的设备,经业主确认供应商和供应价格。业主将按照承包人实际采购价格对双
29、方承包合同中相应设备价款进行调整。11.8. 其他(1) 投标人中标后开发应用在本工程上的一切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其产权归业主所有。承包人应在交工时向业主提交所有使用和维护资料,应用软件包括未经编译的源程序或源程序代码。上述资料作为交、竣工验收的必需条件。(2)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业主提供本机电工程与其他机电工程并网所需系统接口等,并负责在并网时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工作。(3) 工程的缺陷责任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对工程缺陷责任及时维修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的维护期应遵从国家的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仍须按工程缺陷责任期约定的响应时间等服务方式为整个工程提供终身保修服务,服
30、务费用的计取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11.9. 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 招标人指定的价格(包括暂定金比例、专项暂定金和招标人指定的部分材料单价)不允许调价;(2) 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按本须知15.2条要求签署,置于投标文件正本明显位置,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并且,调价函不允许撤消。投标人同时须按本须知10.4款的要求提交调价后的报价的电子文件。(3) 如果投标人提出两个或多个调价函,或对招标文件规定不可调价的项目进行了调价
31、,或在调价函中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附加条件,则该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12. 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继续适用。对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其投标文件仍然有效,超过原投标文件有效期
32、后其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招标人将及时退还其投标担保。13. 投标担保13.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或比例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应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投标担保的复印件应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13.2. 投标担保应为如下所列的任何一种形式:(1) 银行保函,应采用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所附的格式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的30天内保持有效,应由在中国合法经营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级别为支行及其以上)出具,并保证其有效性。(2) 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招标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载明。)13.3. 投
33、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本须知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13.4. 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5.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可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指定地点退还。13.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其投标担保:(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0.1条和第31.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1.1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14. 选择方案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基本方案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征询技术性选择方案
34、在资料表中载明。若招标人征询技术性选择方案,投标人可提供选择方案,并附相关的图纸、设备材料配置和工艺的技术规范,同时提交选择方案的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4.2. 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独到的见解,能使招标人有利用价值的信息,可以在“合理化建议”中提出,招标人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以后的招标活动中尽量考虑。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5.1. 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资料表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当副本与正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合同项目编号以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如果投多个合同段,
35、应分合同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15.2. 投标书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正本的任何一页均须由投标书签署人在右下角小签(姓名或姓),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5.3. 若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该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人签字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15.4.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或
36、盖法人章。1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不编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内容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每个章节用彩色纸张隔离,以便查阅。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 每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包装。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应单独密封,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6.2. 封套上应详细注明:a项目名称: 项目;b合同段号: 合同段;c 招标人: ;d 投标人: ;e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6.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
37、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7. 投标文件递交17.1. 投标人应于资料表(如有补遗书和其它有效函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17.2. 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18. 迟到的投标文件18.1. 招标人对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一律拒收,并原封退回投标人。19.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
38、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招标人最多只能接受一次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提出的更改。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发送及递交。19.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做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办理。19.4.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3.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 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招标人将按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
39、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因未参加开标活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0.2.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20.3. 对已按投标人须知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4. 当某合同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已递交的投标书不予开启,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5. 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情况,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
40、情况等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20.6. 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书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内容,招标人如有标底的,应同时公布招标人的标底。未经宣读的调价函(如果有),一律不在评标中考虑。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经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20.7. 若宣读的结果与投标书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审查、确定最后的有效内容。经当场核查确认后重新宣读其投标书;若
41、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己确认宣读的结果,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但未签字并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有效性。21. 过程保密21.1.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 投标人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的资格被取消。22. 初步评审22.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见本须知第3条)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2. 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42、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和盖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c. 公证书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