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幼儿园园舍修缮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序号:xxxxxxx
招 标 单 位(盖章):xxxxxxx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二零一零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招 标 公 告 3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4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7
四、总 则 8
五、投 标 人 资 格 9
六、招 标 文 件 9
七、投 标 报 价 10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十、开 标 12
十一、评 标 13
十二、授 予 合 同 15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16
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18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18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20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0
附件2: 27
附件3: 28
工程质量保修书 28
第三章 技术规范 3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商务标部分目录 32
一 、投标函 33
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 3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四、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36
五、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 37
六、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7
七、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37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37
九、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38
十、承诺书 39
十一、投标报价书 40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63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后附) 63
第七章 附 件 64
附件一、开标程序 64
附件二、评 标 办 法 6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xxxxxxx
一、 xxxxxxx幼儿园 的建设项目 xxxxxxx幼儿园园舍修缮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xxxxxxxxxx (2)工程造价:约27万元 (3)工期要求:必须在2010年8月25日前完工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企业的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0年7月27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300元人民币。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2、网上下载:2010年7月27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xxxxxxx幼儿园 招标代理: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 地 址:xxx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x
联系人:周老师 联 系 人:xx xxx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7月27日起
发布的媒体: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和有关规定的媒体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第1页共3页
工程名称
xxxxxxx幼儿园园舍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
xxxxxxxxx
招标联系人
xxx
电 话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企业的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规 模
/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三类
招标工期要求
必须在2010年8月25日前完工
招标控制价
268908元(包含暂列金20000元)
有效报价 下浮率范围
10% ~15%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户。
招标文件工本费
金额
300元(不退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肆 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xx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
接收人: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8月2日9:00时
开 标
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 xx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第2页共3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2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
后 3 天内
4
工期提前、延误
(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3000 元/天
(2)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合同总价的 2 %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费率
详见招标文件
6
检验试验费
7
规费1
8
规费3
9
税金
10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
第3页共3页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
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 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提供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及工作手册)e、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g、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缴纳
方式
交纳的注意事项:
1、收款单位名称: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2、 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汇票提交: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汇票递交至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工作人员处。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5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交纳注意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6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0年7月27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
发放招标文件
2010年7月27日起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xxxxxxx幼儿园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
提交方式:
1、传真:0578-
2、书面递交: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投标中心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7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同招标重要事项表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8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10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11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2
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xxxxxxx幼儿园
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
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 允许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下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
1、本工程 þ设立 不设立招标控制价,þ设立 不设立有效报价下浮范围。
2、工程造价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等于工程造价预算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投标下浮范围。
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工程施工图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10 年第 6 期)及市场询价;
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2010 年第 6 期;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五、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允许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企业的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T开标前 R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提供工民建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及工作手册)、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S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清单; 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1日前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 标 报 价
(十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规费、税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或区间)计取的作废标处理。
名称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检验试验费
规费
税金
农民工工伤保险
装饰
2.72%—3.32%
1.16%
5.27%
3.513%
0.132%
安装
7.22%—8.82%
0.8%
17.617%
3.513%
0.132%
园林绿化
4.75%-5.81%
1.04%
5.468%
3.513%
0.132%
5、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
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
6) 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8)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9)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0) 承诺书;
11) 投标报价书(用Excel格式,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提交 R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7、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评 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或总价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6、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7、 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8、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
9、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1、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2、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3、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5、 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注:
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二、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招标人按《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R现金 S银行保函 S第三方担保 形式。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1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且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工程造价超过3%或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⑶、其他: / 。
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
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⑶、其他: / 。
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
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
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⑶、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⑷、其他: / 。
4、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适用于可调价格报价,调整方法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5、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或减)按照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或扣除)。
(三十三)暂定项目
1、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立工程暂定项目按照《丽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丽招管办[2010]05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甲供材料或设备。
2、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三十四)预留金
预留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预留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预留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预留金。
(三十五)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
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
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
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章 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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