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单 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章)
联 系 人:***
电 话:***
编 制时 间:2008年12月1日
编 制 单 位:江西***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2
1、招标公告 ………………………………………………………………3
2、投标须知 ………………………………………………………………6
3、评标办法………………………………………………………………16
4、专用合同条款…………………………………………………………24
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29
6、工程量清单……………………………………………………………33
7、投标辅助资料…………………………………………………………37
第二卷 技术条款 ………………………………………………………43
第 一 卷
————————
商 务 文 件
1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公 告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工程地点:***境内。
四、工程概况:***水库位于江西省***境内,赣江水系泸水支流肖河下游***水上,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
五、招标范围
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除险加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投资约200万元。
七、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中央财政专项、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
八、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在***招标投标网、***市人民政府网(***)、***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
招标单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有限公司
本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网、***市人民政府网(***)和***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2008年11月24日
2 投 标 须 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号
设计单位
***设计院
工程总投资
约200万元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2008年12月底至2009年3月底
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1. 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
2. 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数额
***水库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到指定帐号。
购买招标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网和***招标投标网、***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时间自定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08年12月22日8:00—9:30
招标答疑会
1、 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
2、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2日;
3、 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14日前在***人民政府网、***招标投标网、***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答疑。
投标文件份数
每个标段: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点
***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 12 月 22日上午9时 3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2008年12月22日 上午9时 30 分
地 点
***招标投标中心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
其他
投标企业在交纳投标文件的同时:
1、提交现金交纳资格审查招标资料费2000元的汇款票据随投标保证金一同缴入指定帐号。
2、提供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式两份),与招标文件同时递交。
一、 总 则
1、招标范围
1.1、工程项目名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工程说明: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节和第1.2节。
1.3、预计工期:90日历天。
2、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专项、省财政资金 。
3、投标人的资格
3.1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原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⑥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⑦投标企业有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在本省范围内完成的小(1)型及以上
水库且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除险加固类似工程经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分部工程验收材料(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⑧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废标处理。
(3)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4)施工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设备
(5)主要人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
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1 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2 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7、其它
7.1、根据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期间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押证管理。
7.2、业主有权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进行变更的权利,由此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不影响招标文件的效力。
7.3、工程量清单内未含工程项目的单价确定为2006年水利水电定额。
二、招 标 文 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
4)专用合同条款
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辅助资料
8)技术条款
9、招标文件的答疑
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08年12月12日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
9.2招标人的答疑于2008年12月14日在“***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及***招标投标网、***招标投标网”予以解答。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刊登在“***市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招标投标网、***招标投标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
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 投标报价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压证承诺书;
(4)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单价分析表;
(6) 投标辅助资料;
(7)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如资格审查材料、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书、分部工程验收材料等)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12.2 中标人的投标单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2.3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不调价。
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招标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
12.5 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3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
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人民币(大写) 肆万 元及招标资料费 贰仟 (大写)元;以转帐方式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XX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字样)。
户 名:***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开标时应同时提交投标人的进帐票据原件和***招标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票据(原件),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14.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退还,但招标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1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7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
1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5.1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现场察勘
1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17.1 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 4 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1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批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的工程名称及其编号(如果有);
(3)在 2008 年 12 月 22日 9:30 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在 2008 年 12 月 22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 。投标文件应面交。
19.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1.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将于 2008 年 12 月 22日 上午9:30 时在***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要求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人(含两人)参加。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或出席人证件不全,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2.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3、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以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不得修改投标人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25、评标办法:
具体细则见第3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控制价A值:***水库: 2583888元;
六、中标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7、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核资格审查条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复核属实即确定为中标人,复核不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
28、中标通知
28.1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任何通知和解释。
28.3发中标通知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9、履约担保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提供方式为现金或转帐。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5 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30.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4.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到其投标保证金。
30.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的赔偿金。
31.1招标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1.2需缴纳的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得单独列项目。
3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赣水招字[2008]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二、评标方法
评标分四阶段进行评审:①商务报价;②资格后审;③技术标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标详细评审。
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分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排序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一)商务报价
1、合理低价期望值K值为:0.950、 0.955、 0.960、 0.965、 0.970、 0.975、 0.980七个数之一, 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宣读其投标报价.
(二)资格后审(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①有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有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⑥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⑦投标企业有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在本省范围内完成的小(1)型及以上水库且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除险加固类似工程经历,并达到合格及以上(含合格)质量标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分部工程验收材料(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⑧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⑨未被取消本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
⑩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须提供的原件,署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后用档案袋装好,并提供二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本次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也不参与评标。
(三)技术标符合性评审:
(1)评审主要内容:
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B.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按规定提供了资格审查条件的证件、材料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③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④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承诺压证上岗;
⑤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⑥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
⑦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g: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
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
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i: 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
(四)商务标详细评审
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100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漏项报价已含在其它项目中。
1、 评标总价的确定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控制价A值:元。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0.9A至0.98A。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零分。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评标总价C=(A+B)/2×K。
B值按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计算,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B值计算。
K值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 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2、 复核报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人报价时将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逐项复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布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变,直接进入有效报价平均值(B)的计算,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修正为复核报价,并按投标人的复核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每项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的绝对值之和除以评标总价,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按投标复核报价计算报价得分高于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时,则仍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即两者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小值).
3、 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
① 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
② 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1%扣5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
③ 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1%扣2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
报价计算采用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
4、 控制单价分值的计算
投标人投标单价均应在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0.98倍值范围内,否则在投标人报价得分中每一项扣0.5分。本工程所列项目的单价均为控制单价。
注:当第一中标排序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前,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
***水库主要控制单价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主要控制 单价(元)
备注
一
大坝加固
㈠
坝顶
1
C20砼路面
m3
299.56
2
石灰水泥水稳层路基
m3
189.07
3
C15砼肩梁
m3
282.07
4
沥青杉板
m2
76.80
5
沥青砂板
m2
75.00
㈡
上游坡
1
土方开挖
m3
8.98
2
清淤
m3
11.15
3
砂砾石开挖
m3
9.65
4
护坡块石拆除
m3
16.65
5
护坡基座土方开挖
m3
8.98
6
粘土斜墙填筑
m3
32.32
含料场征地费及补偿费
7
C15砼护坡基座
m3
271.86
8
C15砼预制块护坡
m3
369.68
采用塑模
9
砂卵石垫层
m3
103.44
10
预制块φ80PVC排水管
m
25.00
11
土工布
m2
5.82
㈢
下游坡
1
坝坡面清杂清理
m2
3.50
2
土方开挖
m3
8.98
3
干砌石拆除
m3
16.65
4
草皮护坡
m2
8.54
5
C15砼排水沟
m3
279.37
6
C15砼台阶
m3
255.80
7
台阶C10砼垫层
m3
249.77
8
排水棱体
m3
101.04
9
M7.5浆砌石墙
m3
191.99
㈣
主坝观测
1
测压管
m
200.00
2
测压管孔口保护装置
个
50.00
3
量水堰C15砼
m3
271.86
含量水设施
4
水位尺
m
40.00
㈤
施工围堰
1
围堰及排水设施
项
50000.00
总价包干
二
溢洪道加固
1
土方开挖
m3
8.98
2
石方开挖
m3
24.72
5
土方回填
m3
9.58
6
C15砼边墙
m3
301.20
7
C15砼底板
m3
280.86
8
C25砼底板
m3
319.43
9
C25砼堰
m3
315.48
10
C25砼挑流鼻坎
m3
319.43
11
C20砼桥梁板及栏杆
m3
620.00
12
C20砼桥墩
m3
326.51
13
C15埋石砼挡墙
m3
268.38
14
C15埋石砼回填
m3
239.93
15
沥青杉板
m2
76.80
16
φ50PVC排水管
m
20.00
17
砼拆除
m3
86.68
18
浆砌石拆除
m3
41.32
19
土工布
m2
5.82
20
砂卵石反滤垫层
m3
103.44
21
透水软管
m
10.00
22
φ25锚筋
根
74.61
长2.5m
23
钢筋制安
t
5794.33
24
M7.5浆砌石墙
m3
191.99
三
输水涵洞
1
环氧砂浆补强
m3
200
含分缝处理
3
启闭房
m2
600
4
砼凿除
m3
200.95
5
砼凿毛
m2
6.13
四
金属结构
1
检修闸门
t
10788.05
2
拦污栅栅体
t
9991.10
总计
4 专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款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 招标人是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4)监理人是 ***市吉***监理有限公司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水库
1) 大坝加固、
2) 隧洞进口加固、
3) 溢洪道加固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4、招标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提供施工用地
招标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
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原条款取消,改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供壹拾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批准(注: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
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时作出变更决定;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招标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9、图纸
9.2施工图纸
本款(1)条取消,改为: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后 3 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 3 套施工设计图纸。
11、分包
本款改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本款第(1)、(2)条取消。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签订合同 5 日内发出开工通知。
18.4完工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水库为 90 日历天。
20、工期延误
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本款第(1)条末“若招标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招标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取消。
本款第(3)条中“与招标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改为“与招标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条末增加: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 1000 元,但赔偿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10%。如果超过拖期赔偿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区段工程时,业主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担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提前工期奖为 0% 。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招标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文明施工
29.1治安保卫
本款第(1)条取消,第(2)条改为:招标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施工安全
本款第(3)条取消。
31、计量
本款31.5条取消。
32、预付款
第32、33、34、35.2、36.3通用条款取消
合并改为:工程开工后,业主不支付开工预付款(或业主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工程款以当月完成并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数,按 80 %的比例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0 %,余 10 %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保留金 10 %由业主退回给施工单位。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第37.1、37.2、37.3、37.4、37.5、38通用条款取消
合并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单价不因国内规定的原材料、劳务工资、法规变更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也不予以调整。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第(1)条第2)小点改为:无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均需经过监理人的指示。
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本条款改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无论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是否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均不进行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单价调整。
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缺陷期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
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第三责任险(包括招标人的财产)
缺陷期内第三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
53、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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