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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学院关于实施学风状况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 引领学生形成踏实优良的学风、 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 切实保障学生的到课率和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学院决定实施学风状况监测定期报告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实施监测课堂到课率定期报告制度
( 一) 查课对象
交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 二) 查课形式
除学院领导按学校要求定期听课外, 院党委副书记负责落实全体学工办辅导员每周听课一次以上, 院学生会和本科生党支部安排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每天查课。
( 三) 查课方式
查课方式分公开查课和抽查两种方式。
1. 每周日前, 由院学习部和学风督察组分别安排两种查课方式的查课安排表。
2.公开安排查课:
( 1) 每周日将查课安排表上传至入党积极分子群, 由各入党积极分子自行下载阅读。根据上传的查课安排表进行查课。
3.不公开抽查:
( 1) 每周对各年级进行不定期抽查。
( 2) 此查课安排表不进行公开, 由院学习部和学风督察组成员提前一天对被安排查课的积极分子单独进行通知。
3.两类查课方式的查课制度与考核制度相同。
( 四) 查课要求
由院学生会学习部及下属学风督察组主要负责落实, 院本科生党总支部配合落实。听课老师按学校的听课要求听课并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查课人员应按照查课安排表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准备, 不得提前通知被查班级人员;
2.查课人员不得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 待任课教师授课结束后方可离开;
3.查课人员须严格按照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 不得谎报;
4.查课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听课记录表( 详见附件三) ;
5.查课人员在查课中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上报;
6.查课人员因故不能例行检查, 应事先委托她人代查, 不得无故中断查课。
7.查课情况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统计、 归档, 并将查课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工办及院主管领导, 学院每周汇总查课情况并形成学风检测报告制度。
( 五) 请假规定
1、 请假同学需有请假条, 并在查课之前由本班学习委员转交查课人员, 请假条必须有辅导员所批( 含院学工办公章) 假条或当次任课教师签字假条, 否则视为无效;
2、 临时请假及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请假无效学生将做旷课处理;
3、 查课人员必须在旷课名单内填写请假人员, 注明”请假”并对请假凭证进行收取或拍照。
( 六) 奖惩制度
1.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理: 各班学习委员为查课工作责任人, 需配合查课人员工作, 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并由查课人员在查课表中分班级填写配合情况( 优、 良、 差) 。
( 1) 工作不配合或未落实旷到学生名单两次( 即两次评定为差) , 进行通报批评;
( 2) 工作不配合或未落实旷到学生名单五次( 即五次评定为差) , 取消班级本学期评优资格。
( 3) 每周配合情况均将列入学习委员考核数据, 由院学生会学习部存档。
( 4) 各班学习委员需要全力配合监督积极分子查课, 在积极分子查课后, 请各学委首先进行旷课名单的核对再签字, 学委签字即认同此次查课内容。
配合情况评定细则规范:
评定等级
评定细则
优
能积极配合查课人查课, 主动维持班级纪律, 主动落实缺勤名单等
良
能较好的配合查课人查课, 能及时核实到勤情况等
差
不配合查课人工作, 隐瞒缺勤情况, 拒绝签字等
2.对旷课学生的处理:
参考《学生手册》制定相应的处分, 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 警告处分; 警告处分后, 继续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 严重警告, 以此类推。
3.对实施查课的学生积极分子考核:
院学生会学习部会定期对查课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每期积极分子需查课两学期, 每学期基准查课安排次数为2次。对查课情况进行审核, 采用积分制。积分由学习部记录, 党总支部负责审核。
其中评分等级为: 90分以上为优秀, 80-90分为中等, 80分以下不合格。评定等级作为以后的推优等工作的参考, 另外严重违反规定者, 交由党总支部处理, 本部也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学院学工办会不定期邀请各班学生代表对查课负责同学的工作情况做出总结评定, 并视工作评分情况做相应的奖惩措施。( 注: 加入学风督察组的积极分子另作考核, 不参与查课)
查课评分细则如下:
1) 个人初始值为100分, 一学期内一次无故缺查扣20分, 两次无故缺查取消考核资格, 为不合格;
2) 查课表填写不规范:
扣分项
分值( 人/次)
听课时间填写不正确
5分
编号填写不正确
5分
班级填写不正确( 如填写成××级××专业等)
5分
课堂听课率填写不规范( 计成百分数) 或者数值错误
5分
旷课名单未写明班级或姓名填写错误
5分
未分班级填写班委配合情况
5分
查课表存在未填写项目
5分
缺课人数(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与旷课名单不符
10分
学工简报核对查课内容有误, 需要在学工简报更正
10分
夹杂私人情绪恶意填写班委配合情况
15分
3) 填写的查课表未使用最新版本的, 按照旷查处理;
4) 伪造老师、 负责人签字者, 按照旷查处理, 且扣25分/人/次;
5) 若点名过程中出现点名后逃课或者代答到等情况, 且查课人未予以查明, 一经发现按照旷查处理;
6) 查课过程中, 查课人员若非因特别情况而未点名查到者, 按照旷查处理;
7) 查课满勤且查课表填写规范详细准确者将推为范本通报表扬, 并( 初评分) 加积分10分/人/次; 查课超额( 依据每学期查课总次数制定) 完成任务一次且填写规范准确者( 初评分) 加积分10分/人/次;
8) 对于被安排于不公开抽查课的积极分子, 在通知过程中, 若故意对通知信息不回复, 或无视查课通知者, 做旷查处理。
9) 迟交: 在规定交表时间后( 一般为每周五18:00至18:30) , 到次日18点前( 每周六18: 00) 交查课表者, 作迟交处理, 扣15分/人/次, 且迟交不允许拍照。迟交时间过后一律按旷查处理;
10) 每学期以积极分子查课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初评分数, 以两学期初评分数的平均值作为总评考核分数, 并评定等级。
4. 学期末将对各班上课情况作出总结评定, 评定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进行公示, 作为评选奖助学金、 先进个人、 优秀班级、 优秀团支部、 优秀学生干部及班级团员推优等重要依据。
二、 实施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报告制度
为了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培养学生的学习责任感, 提升课堂学习的效果, 学院决定实施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报告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 一) 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是评价人随着教学过程的展开, 在有限的时间内, 依据评价指标要素可同步做出价值判断。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要符合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的实际, 评价标准是期待实现的目标, 但又必须是目标条件下能够达到的, 以利于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评价要点必须是可观察、 可感受、 可确定、 可测量的, 便于评价者进行判断; 评价办法要注重质性评价和综合判断, 力求简单、 易于操作。
( 二) 评价方式
除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定期进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外, 由负责听课( 查课) 的同学在听课课间随即发放给听课( 查课) 班级的同学。
( 三) 评价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则:
一、 其它未尽事宜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方案最终归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一、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查课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二、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听课查课有关规定》
三、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听课( 查课) 表》
四、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课堂教学效果表》
附件一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查课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 查课人员查课时必须着装整洁, 举止大方得体, 严肃认真, 手机关机。
二、 在查课时带好必备工具: 点名单、 查课听课表、 记录笔。
三、 点名时声音宏亮, 吐字清楚, 顺畅, 避免姓名错别字或陌生字的出现。
四、 查课前后与任课老师的协调: 必须尊重、 客气、 委婉。
五、 发生特殊情况时, 如与老师, 或学生与学生间发生矛盾冲突时, 要自身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体现大局意识, 合理解决纠纷与矛盾。
六、 必须熟悉此查课制度的规定, 当发生如上问题时, 能够给同学们作出合理
的解释。
附件二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查课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方便各级领导了解教学工作的状态和教学工作的需求, 并从中发现问题, 指导工作, 切实落实”以人为本”、 以教学和教学质量为先的工作理念。 进一步保障学风建设, 完善实施听课查课工作, 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1.院学工办安排院学生会学习部及本科生党支部负责我院在校学生的查课工作, 原则上各年级每周不少于两节。
2.听( 查) 的课仅包括课堂授课。
3.每堂课须安排一名党员或积极分子进行查课, 认真填写查课听课表, 并于规定时间上交。
4.每次听( 查) 课以后, 听课人员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听课( 查课) 表》并在本周末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5.听课( 查) 课中所发现的问题, 应及时向上级反馈。
6.有关听课查课制度的总体情况, 每月由院学生会学习部统计后交院学工办并由学工办汇总形成《学风状况报告》并上报院相关领导。
附件三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听课( 查课) 表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听课时间: 听课地点:
班 级: 班 委:
到课人数: 应到 人 实到 人 编 号:
课堂内容摘要:
序号
课堂听课质量评估
具体内容
1
课堂到课情况
迟到 人 旷课 人
2
课堂互动气氛
老师提问 人次 学生提问 人次
3
学生听课情况
睡觉、 玩手机 人次
4
课堂听课率( 实际听课人数/实到人数)
旷课学生具体名单:
班委配合情况( 分班级填写)
综合评价:
听课人:
注: 1.为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完整性, 听课人应填写齐全本表各项内容;
2.若无特殊通知, 请将查课表于本周周五18: 00-18:30交至工三A-118。
附件四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课堂教学效果表
班级: 发卷人:
项目
科目
教学评价内容( 每项满分为25分)
总分
对教学的总体评价
上课气氛与讲解深度
课堂指导与创新
作业辅导与批改
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程度
注: 1、 每项评分总分为25分, 1分最差, 25分最好。
附、 课堂教学评价表的操作使用说明
1、 等级评定办法
本评价表采用等级量化评价办法, 总分100分, 每项25分。评价等级分为优、 良、 中、 差。其中总分90分以上为优, 89—80为良, 79—60为中, 60分以下为差。
2、 使用操作程序
( 1) 评课前, 评课人认真阅读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熟悉评价指标体系( 要点) 的特征描述及评价权重。
( 2) 评课人按照评定等级办法, 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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