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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都汇总部
民工工资支付监理措 施
编制:
审批:
民工工资支付监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规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要求, 建立和完善民工工
资支付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成都市政府 16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为切
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确保美丽都汇总部项目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得以顺利和有序进行。 为此,美丽都汇总部项目监理部
民工工资支付监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1、民工工资支付监理领导小组 :
组 长:阎志刚(总 监)
副组长:王佳奇(总监代表)
成 员:杨立彬、王 华
2、民工工资支付监理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组 长:负责定期召开民工工资保障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
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 督促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
工程开设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副组长:负责监理部民工工资发放监督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施
工单位严格按照《民工工资保障方案》进行民工工资发放,部署、检
查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事宜, 认真完成上级和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
任务。
成 员:具体负责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监控与协调,保证 民
工工资发放监理 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
投诉、安抚、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
3、民工工资支付监理部下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投诉组:王佳奇
接受民工工资纠纷投诉时,详细记录民工工资纠纷原因,并
把民工工资纠纷事宜报告上级领导和 民工工资发放监理机构组长。
(投诉电话: 15882273080)
(二)、宣传组:王 华
负责向施工单位、 劳务公司及农民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让农
民工了解和知道民工维权须知等法律知识。
(三)、巡视检查组:杨立彬
负责每月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民工工资公式栏发放情况与实际
民工工资领取情况进行核实及确认, 并把每月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汇报
给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把每月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现场核实情况写入
工程监理日志中存档备查。
4、民工工资支付监理控制措施:
⑴、明确各方责任: 在进场后,项目监理部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
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 明确施工单位
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 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只有
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⑵、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 7天内,项目监理部将督促承包单
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劳动报酬的
数额和支付办法、 违约处罚等, 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
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⑶、建立农民工台帐:项目监理部将要求承包单位建立农民工台帐,
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
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
并把每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名册复印件上报项目监理部备案。 农民工台
帐可用于检查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⑷、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 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
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
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 项目监理部将加强农民工教育: 一是
组织开展岗前、班前教育培训,从以往讲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提高农民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 重点
加强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使农民工能够自觉维权、 依法维权。
二是要求承包单位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 经常性地开展农民工培训,
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⑸、实行农民工月薪制度:根据承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
同,将月薪制落到实处, 在每月 5 日前项目监理部将督促承包单位发
放上月农民工工资, 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报项目监
理部备案;承包单位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
资,但承包单位资金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发放的,项目监理部将要求
项目经理在各工区农民工工资发放布告栏上粘贴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内容为发放工资的时间, 并签字盖章,书面承诺同时上报项目监理部备案,作为项目监理部到时督查的依据。
⑹、实行项目经理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每月 25 日前,
由各工区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查, 审查无误后由项目
经理部财务人员提取现金到各工区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 发放工资时
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到场监督,每位农民工凭个人
身份证领取工资, 严禁项目经理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 “包工头 ”或其
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以确保工资足额到位, 防止 “包
工头 ”截留或挪用。
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场后,项目监理部建议业主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即在每期计量支付时暂扣实际支付金额的 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可实行年度结清制,即在年底检查农民工工资全部到位后, 可将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给承包单位, 以免因承包单位资金紧张而影响工程进度。 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在发现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接到农民工投
诉、上访时,业主即可凭借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对照 “农民工台帐 ”核实农民工身份后,动用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 以保障农民工权益。 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业主可在下期计量中扣回。
⑻、发挥工会作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让工会成为农民工的“娘家 ”,依靠组织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项目监理部,将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护农民工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劳动条件, 协调好承包单位与农民工的关系, 为农民工提供发展机会, 尽可能地减少劳资纠纷。项目监理部将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构架内, 根据四川省的有关政策,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最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组
织其参加工会活动, 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 ”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对农民工会员优先培训、 优先介绍就业、 优先享受帮扶求助等有效措施,使农民工会员确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努力为农民工服好务,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⑼、杜绝层层转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项目监理部将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层层转包或分包, 这是保证工程质量、 进度和安全的需要,是保证农民工权益的需要, 也是项目监理部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职能。如果中标单位层层转包或分包,势必形成 “建设单位 —中标单位 —分包单位 —包工头 —农民工 ”的债务链,解决拖欠工程款在一定程度上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 农民工成为了最后的受害者。所以项目监理部将严格控制层层转包、 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禁止 “包工头 ”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
⑽、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再好的制度必须落到实处,避免拖
欠农民工工资更要坚持 “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 ” 的工作方针, “动态控制、综合治理 ”是根本, “跟踪监督、长抓不懈 ” 是保证,项目监理部将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①是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检查时,要清查现场施工人员,并探访其劳务合同签订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准确掌握农民工的信息。
②是总监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综合检查,主要检查:现场农民工数量、农民工台帐记录、劳务合同、培训教育记录和影像资料、 工资发放表等, 确保农民工数量按批准的月计划投入到位,农民工台帐记录及时、齐全,劳务合同签订率、培训教育率和工资发放率达到 100%。此种检查在秋季开学和春节前,更应严格、仔细,如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业主,情节严重时可请求业主,动用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代付农民工工资。
③是在季度和年度检查时, 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考核评比时定为不合格;在信用评价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美丽都汇总部项目监理部
201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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