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北京市某新建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20530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147 大小:6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某新建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7页
亲,该文档总共14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北京市*延庆分局二五年十一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 第1篇 投标须知 4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27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28第二卷 第4篇 技术规范 39第三卷第5篇 投标书格式 79第6篇 工程量清单 84第7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96第8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98第9篇 履约担保格式 106第10篇 资格后审资料109附 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121申 明本招标文件专用本必须与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通部 交公路发1997451号)一起使用、互为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专用本为准。第 一 卷第1篇 投标人须知第2篇

2、 合同通用条款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目 录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招标范围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4、投标费用 5、现场考察 6、标前会议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价 12、投标文件有效期 13、投标担保 14、选择方案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更改和撤回五、评审与开标 20、保密 21、初步评审22、详细评审 23、细微偏差 24、投标文件

3、的澄清 25、开标 26、算术性修正 27、评标价 28、评标方法六、授予合同 29、授予合同 30、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31、中标通知书 32、履约担保 3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4、纪律与监督附件1 工程说明附件2 工程数量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说 明:1.本表各项在送审招标文件时,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投标须知资料表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延庆分局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0号电 话:

4、* 联系人:*邮 编:102100 传 真:*11工程项目名称:*新建工程12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3预计工期: 3 个月(2006年4月10日2006年7月10日)2资金来源:本项目经北京市延庆县发改委批准,并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工程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北京市路政局投资32不适用5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址: 时间:2005年 11 月7 日上午9:00时; 集合地点:延庆分局院内52不适用61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2005年 11 月 7 日下午14:00时北京市*延庆分局五楼会议室11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和总额价中。116

5、指明合同是否调价:合同实施期间,投标单价及总额价不予调价。118本工程经济标开标时不接受调价函121投标文件有效期:经济标开标之日后的40天。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132(2)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不适用续上表投标须知资料表具体信息或数据141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 不适用 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163(1)递交商务技术文件的地址:北京市路政局1012室(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163(2)见须知资料修改表163(3)开标时间:(同本资料表20.1)171商务、技术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05年 11 月18 日16:00时;172投标截止期 2

6、天前201经济标开标时间:2005年11月25日14:30时;地点:北京市路政局11层会议室28招标人将按 合理低价法 进行评标321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合同价格的10%,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及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7 天内344监督机构: 北京市路政局 ;电话: * ;地 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邮编: 100053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1篇的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2本招标项目经 批准立项,已列入 。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本项目经北京市延庆县发改委批准,并已列入工程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北京市路政局

7、投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5.2现场考察前,推论和应用负责。现场考察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讯、交通等条件,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7.1招标文件分卷装订,除,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分范本、项目专用本和报价邀请文件三部分组成并分别装订,范本由规定各卷册内容组成。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有效函件(参考资料除外),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无)增加7.4款: 7.4 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是对范本的补充、完善和修改,凡范本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

8、8.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期至少3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截止期2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发出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天之前,进行修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

9、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承诺书(2)授权书(3)资格审查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投标书附录及投标书附表(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经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发

10、出报价邀请,收到报价邀请的投标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工程量清单。11.1投标人的投标价,。在本款后增加:投标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11.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投标工程的一切险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1.4承包人因承包总额价中。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和总额价中。11.6在合同实施期间,。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和总额价不予调整。11.8(1)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经济标开标时不接受调价函。13

11、将13改为13.1投标人在递交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同时必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标段。13.2 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信汇(本地)或电汇(外地)收款单位: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开户行:民生广安门支行账 号:01342信汇(电汇)委托书中须注明工程名称及合同号,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代付。13.3 投标单位须将信汇(电汇)委托书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附彩色打印件),并保证款项于商务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信汇(电汇)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进帐单开局银钱收据。 13.4

12、依据本须知第12条,如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到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足额或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可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双方需开具正式往来发票。13.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串通作弊、哄抬标价;(3)对招标工作不配合,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4

13、)中标的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供规定的履约保证金。15.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5.5投标文件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均按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为废标。162投标人提交基本报价之外,同时删除该条款,并将16.3、16.4、16.5条款号相应改为16.2、16.3、16.4。16.3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第(2)条修改为:“*新建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

14、文件);通过评审并接到报价邀请的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时,此项为:*新建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第(3)条修改为:“在 年 月 日 时(即投标截止期)前不得开封”;递交报价文件时,此项为:在 年 月 日 时(即经济标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后增加“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的外封皮,格式附后。”16.5如果因投递地点改为:投标文件须直接递送。17.1投标人必须按163款(1) 改为: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第163条(1)所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截止日期前,由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授权书须公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五开标与评标改为:评审与

15、开标原20、21、22、23、24、25、26、27条款号分别改为:25、20、21、26、22、23、27、2420.1招标人将按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本条中提到的“开标”指经济标开标。经过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招标人向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发出工程报价邀请。投标人在接到报价邀请后,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按报价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报价邀请中规定时间与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授权书须公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0.7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在开标时当场公布并记

16、录备案。删除本条。23.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算术性偏差小于1%即为中标人,若超过1%,则对第二预期中标人进行算术性符合,依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人。28评标方法本项目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28.1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综合评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首先递交商务和技术文件给招标人。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等只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不进行评分。招标人向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发出工程报

17、价邀请。投标人在接到工程报价邀请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招标人进行经济标开标。评标价满分为100分。28.2评标价的分值确定:(1)招标人设有标底,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评标价按下述规定进行评分。1、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开标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公布。投标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2、在开标现场,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采用二次平均法,即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并对所有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价(不包括已去掉的最低值)进行二次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

18、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算术性符合结果发生变化。3、投标人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采用内插法按一定比例扣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开标现场计算投标人投标价得分。得分最高者为预期中标人。并对预期中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符合,算术性偏差小于1%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若超过1%则对第二预期中标人进行算术性符合,依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人。报价中存在不平衡报价并拒绝调整的,由下一名投标人中标,依此类推。不平衡报价指单价超过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后的算术平均值的15%。29.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把合同授

19、予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济标得分最高且算术性偏差小于1%的投标人。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3.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应出示授权书。34.4监督机构: 北京市路政局 ;电话: * ;地 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邮编: 100053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范围1.1 本项目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

20、资料表1.1和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见各工程专用本)。1.3 本项目预期工期见资料表。2、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延庆县发改委批准,并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年度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为北京市路政局自筹。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后审表格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3.4 投标人必须对拟投标段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该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切费用,不论其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现场考察5.1

21、招标人将在资料表写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源、料场、水源、通讯、交通等条件,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5.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不幸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5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现场考察按资料表写明的时间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并且视为投

22、标人对施工现场情况已完全了解,自动放弃考察机会。6、标前会议6.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上的时间和地点,派授权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标前会议。6.2 标前会议(即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书面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会上招标人将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范本、项目专用本和报价邀请文件三部

23、分组成,范本由规定各卷册内容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卷次 篇次 内容 第一卷 第1篇 投标人须知 第2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3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4篇 技术规范 第三卷 第5篇 投标书格式 第6篇 工程量清单 第7篇 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第8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9篇 履约担保格式 第10篇 资格后审资料 附篇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

24、将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办理。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给予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期至少3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送交投标截止期2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发出日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天之前,招标人可能由于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

25、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承诺书(2)授权书(3)资格审查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投标书附录及投标书附表(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

26、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所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更改。经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发出报价邀请,收到报价邀请的投标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2) 工程量清单10.2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1l、投标价ll.l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款中所述的本项目合同拟投标段的整个工程,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投标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11.2 投标人应认真

27、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11.3 投标工程的一切险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ll.4 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及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11.5 临时占地的租用费,按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规定办理。11.6 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的单价和

28、总额价不予调整。11.7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11.8 本工程经济标开标时不接受调价函。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l 投标文件有效期指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时间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本项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经济标开标之日后的40天。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但不得因投标有效期的延长而提出改变投标文件的要求。13、投标担保13.1 投标人在递

29、交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同时必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标段。13.2 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为信汇(本地)或电汇(外地)。收款单位: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开 户 行:民生广安门支行帐 号:01342信汇(电汇)委托书中须注明工程名称及合同号,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代付。13.3投标单位须将信汇(电汇)委托书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附彩色打印件),并且保证款项于商务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到达指定帐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信汇(电汇)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进帐单开具银钱收据。13.4依据本须知第12条,如

30、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到新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天;若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足额或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可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3.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双方需开具正式往来发票。13.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串通作弊、哄抬标价;(3)对招标工作不配合,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4)中标的投标人未能在

31、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供规定的履约保证金。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内容,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则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全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5.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改动,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15.4 本须知第15.2款规定的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

32、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公证。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15.5 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均按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为废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都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每层封套上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密封章,分别打上“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6.2在外层封套上按寄出的信件格式应写明(见投标须知资料表):(1)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2) *新建

33、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 通过评审并接到报价邀请的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时,此项为: *新建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工程报价文件);(3)在 年 月 日 时(即投标截止期)前不得开封递交报价文件时,此项为:在 年 月 日 时(即经济标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的外封皮,格式附后。16.3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 投标人 邮编: (在规定的邮编框内); 地址: (在收件人地址处); 名称: (在收件人地址处);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34、: (寄)16.4 投标文件须直接递送。17、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17.1 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第163条(1)所写明的地址在资料表中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截止日期前,由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授权书须公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资料表所规定的天数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 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

35、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更改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电报或电传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送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 更改了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按时发送。19.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要澄清时,必须按“须知”第27条规定办理。五、评审与开标20、保密20.1递交商务和技术文件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

36、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20.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所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20.3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漏,除非征得原资料提供单位的书面同意。21、初步评审21.1 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是:(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 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b 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 按规定提供

37、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d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4)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6)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2、详细评审22.1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22.2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

38、)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22.3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以往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1)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财务能力的评价;(2)对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

39、进行技术能力的评价;(3)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质量标准、进度与质量、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管理水平的评价。(4)对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履约表现进行业绩与信誉的评价。22.4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履约信誉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3)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23、细微偏差23.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

40、足;(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23.2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规定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5、开标25.1本条中提到的“开标”指经济标开标。经过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招标人向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发出工程报价

41、邀请。投标人在接到报价邀请后,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按报价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报价邀请中规定时间与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授权书须公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5.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及监督部门或公证机关派员参加。25.3 对已按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5.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或纪律监察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

42、对投标文件的签署情况进行核查。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25.5 只对符合第1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评标价或投标文件的撤回函件,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细节。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25.6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25.8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26、算术性修正26.1经济标开标现场对预期中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进行算术性符合,算术性修正的原则如下:(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26.2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项目管理/招投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