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QMS-03-26 房地产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互联网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互联网计算机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根据集团和公司有关保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所有联入内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
二、公司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要求集中、专人管理,在航天大厦公司总部办公区域设置互联网信息电子阅览室,宜昌子公司及孝感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电子阅览室,作互联网信息查询、接收互联网邮件专用。这些计算机仅供公司内部人员查阅、收发、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互联网信息。
公司领导办公室配置外网专线,可接入自带或公司配备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但禁止将外网专线接入内网办公计算机。
三、公司总部电子阅览室由企业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宜昌互联网计算机由宜昌综合部、孝感互联网计算机由孝感财务部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负责提供相关技术保障服务。
四、使用互联网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凡因工作需要登录互联网查阅资料、收取邮件、下载信息、对外发布信息或发送电子邮件的,由上网人员填写《房地产公司互联网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每人使用互联网连续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使用完后,上网人员须及时清理、删除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的各种信息和文件。
五、使用互联网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派专人进行安装。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有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六、保证电子阅览室内及互联网计算机的卫生,不乱丢垃圾。计算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七、上网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上网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伤风败俗、淫秽、暴力、恐怖等不健康内容;
2.处理、存储、发布、传输涉密信息;
3.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接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4.擅自对外披露单位内部信息;
5.聊天、玩游戏;
6.查阅、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7.制作、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八、严禁将涉密载体带入电子阅览室。
九、在互联网与公司内网进行电子信息交换,必须使用在公司登记备案并统一编号的安全U盘,并填写《房地产公司互联网使用登记表》,各地互联网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安全U盘、检查使用登记记录。(外部信息通过邮件、QQ——>电子阅览室外网计算机——>安全U盘——>个人办公计算机,反之亦可将内部信息传递至外部。须特别注意,通过普通U盘是无法将外部信息导入电子阅览室外网计算机的)
十、在互联网与公司内网进行电子信息交换均为公司共享信息资源,各地互联网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将拷入、拷出电子信息进行备份存档。
十一、如因工作需要,将公司涉密信息拷出内网或向外部发送涉密邮件,须事先填写《公司涉密信息外部使用审批表》(见附表2),经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并提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公司涉密信息界定及保密要求参见《保密管理制度》)
十二、各地互联网计算机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上网及安全U盘使用登记制度,并保存好安全U盘使用情况及上网记录。企业管理部每季度对各地安全U盘使用情况及上网记录进行检查。
十三、企业管理部应负责保持电子阅览室设施的完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十四、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房地产公司互联网使用登记表
附表2:房地产公司涉密信息外部使用审批表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企业管理部
5
附表1
编号:WR-03-007
房地产公司互联网使用登记表
序号
时间
部门
使用人
上网目的及主要内容
领取安全U盘
拷贝资料记录
附表2
编号:WR-03-008
房地产公司涉密信息外部使用审批表
编号:
使用部门
使用人
涉密信息名称 及主要内容
涉密信息用途、发往何处
部门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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