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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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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精品资料\建筑精品网原稿ok(删除公文)\建筑精品网5未上传百度 目 录 一、 学校概述 1、 学校章程 2、 董事会章程 3、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4、 与封浜小学牵手方案 5、 校务公开制度 6、 学籍管理办法 二、 制度建设 1、 德育管理 2、 教学管理 3、 总务管理 4、 安全与卫生管理 5、 少先队建设 6、 党工团建设 7、 科研建设 8、 档案管理 三、 岗位职责 1、 职能部门职责 2、 教职工考勤、 考核 3、 师德建设 4、 人事管理细则 5、 工资调整方案 6、 聘用合同 7、 人员岗位职责 前 言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 学校是整个系统的基础部分, 学校作为育人的主要基地, 有计划、 有措施、 有目的、 有组织的经过一定的系统教育措施, 培养出适应现代化建设人才的主要场所。 学校工作的有效性取决于学校管理的有效性。一方面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所规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确保社会要求得以落实, 并使学校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另一方面, 学校要根据实际, 规范管理, 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制度管理是一所学校走向成熟的标志。 《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工作手册》是依据教育法规和时代需求, 结合实际, 经教代会讨论修订的。它将规范办学行为、 保障工作环境、 协调各方力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促进教师成长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本《手册》自 7月1日, 正式使用。 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 6月 一、 学校概述 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以及学校性质、 宗旨、 目标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 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 学校隶属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是一因此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 学制五年,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全面负责、 党组织政治保证, 教职工民主监督和学生, 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校址: 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村638号。 邮编: 12 第四条 办学宗旨: 坚持三个面向( 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自主, 快乐发展。让学生学会做人, 学会学习, 学会服务, 学会创新。 学校的办学目标: 培养遵守和社会公德, 具有集体意识及良好行为习惯的社会公民, 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培养德、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 第五条 校训 校风 教风 学风 校训: 诚信立身 自信成事 校风: 和谐有序 昂扬向上 教风: 学无止境 爱满天下 学风: 刻苦多思 踏实进取 第六条 本校的审批机关是嘉定区教育局、 登记机关是嘉定区民政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嘉定区教育局和嘉定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校办学范围 ( 一) 招生区域、 对象: 以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为主的小学学历机构 ( 二) 办学范围: 义务教育小学 ( 三) 办学形式: 全日制 ( 四) 办学层次: 小学 ( 五) 办学规模: 小学1-6年级 第八条 本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每届三年; 董事会成员由或其代表、 校长、 本校教职工代表以及热心教育事业、 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共5—7人( 奇数) 组成, 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须具有5年以上教育、 教学经验。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以后如何产生在章程中载明。一般每届任期三年, 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董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 聘任或解聘董事、 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 二) 制定本校发展规划、 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 三) 筹措经费, 审核本校年度财务预、 决算方案; ( 四) 决定本校合并、 分立、 变更、 终止事项; ( 五) 制定和修改本校章程, 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 ( 六) 决定本校内部机构设置、 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 七) 保证校舍、 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 稳定、 安全的开展; ( 八) 法律、 法规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 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根据办学层次、 规模和需要, 学校可设副董事长1—2名。董事长、 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二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长或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董事会会议时间、 地点、 内容等, 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四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会决议须经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后, 方可有效。但董事会讨论聘任或解聘校长、 修改学校章程、 制定发展规划、 审核预算和决算、 决定学校的分立、 合并和终止, 以及本校章程规定的其它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所有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经过。因各种原因, 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 须依据法律、 法规和本校章程予以补选, 并报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 须责成专人做好董事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 二)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 三) 代表本校签署有关文件; ( 四) 法律、 法规和本校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力。 第十七条 本校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或者举办单位代表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 保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保证本校正常、 稳定、 安全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校财产、 财务、 安全和正常的办学活动履行管理义务, 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校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代表本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的权利: 1、 学校坚持发展、 改革、 规范三统一原则, 以发展为前提, 以改革为手段, 以规范为根本。学校不允许存在为教育天职为不容的任何非规范和不道德行为。 2、 学校坚持并不断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制度管理体现规范化、 人性化、 精细化。 3、 学校建立党支部领导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监督学校工作, 讨论学校重大事项、 审议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评选先进方案, 奖励方案和福利待遇. 4、 学校领导, 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健全、 完善学校管理。 5、 学校依靠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 共青团、 少先队以及其它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形成合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 6、 学校根据教职工实际的工作状况及成绩和学生品行表现及学业状况给予奖惩。 学校的义务: 1、 学校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领导、 组织教育、 教学工作。遵循教育规律, 推进教学改革, 推广教科研成果。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 创造教室进修、 培训的机会, 促进教师自身发展, 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 加强校园、 校舍、 教育教学、 体育卫生保健设施、 设备、 图书、 资料等硬件建设,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5、 加强安全教育, 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 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6、 支持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公益活动, 支持教师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教科研工作。 第十九条 首任校长由举办者提出, 经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后聘任。 第二十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 主持本校日常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 二) 拟定本校年度工作计划、 财务预算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 三) 拟定本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四)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 教科研活动,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 五)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聘任和解聘职工, 实施奖惩; ( 六) 董事会的其它授权。 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和课程标准,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 二) 维护受教育者、 教职工合法权益, 保证受教育者、 教职工的人生安全; ( 三) 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有关政策, 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权利和义务 职工的权利: 1、 学校教职工享有法律, 法规规定的权利。 2、 教职工资报酬、 福利待遇依照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方案办理。 3、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参加进修或培训。 4、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 5、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按月获取工资报酬, 享受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教职工的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 2、 遵守校规校纪, 执行学校教育、 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 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律教育、 安全教育, 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知识、 科学技术教育, 组织、 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 关心、 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 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批评或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 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上级规定的各类进修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 学生权利及义务 学生的权利 1、 学生在入学、 升学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2、 参加学校组织、 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享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图书资料。 3、 在品行表现、 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学业证书。 4、 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获得政府或学校提供的各种形式的帮助。 学生的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小学生守则, 遵守校纪校规。 2、 努力学习,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 尊重师长, 关爱同学。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校的法定代表人、 校长或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或罢免由董事会会议决议经过, 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四条 担任本校的董事、 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总务、 会计、 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 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导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德育工作管理条例、 班主任工作条例、 教学工作管理条例及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规范化、 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导处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 督促、 检查、 考核教研组、 班主任、 任课教师的工作, 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采用上海市中小学课程和上海市教材改革委员会编写的教材, 按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课程, 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德育教育为核心, 校长全权负责, 德育主任主管, 学校教职工全员参与、 家庭、 社会配合, 实行”社会、 学校、 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教育。 第二十九条 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道德规范教育, 行为习惯教育由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应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行之有效。 第三十条 教导处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确保正常的教学程序, 严格按课表上课, 不随意停课。学校教学坚持减负增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优化课堂教学, 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三十一条 加强教研组建设, 优化教研组活动, 落实校本培训, 增强科研意识, 勇于课改探索, 提高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力。 第三十二条 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 坚持因材施教, 分层要求的原则。加强双基训练, 注重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让每一个孩子快乐学习。 第三十三条 规范上好体育课, 妥善安排体锻课,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因地制宜的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坚持每天二次的眼保健操。 第三十四条 组织好周一的升旗仪式, 唱响《国歌》,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革命传统教育。 第三十五条 加强安全教育, 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提高师生自救、 自护能力。 第三十六条 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开展健康教育, 疾病预防教育等活动, 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章 财务、 后勤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经费有市、 区、 镇三级政府按学期在籍学生数下拨。学校严格按上级规定向学生收费, 禁止乱收费。严格学校财务管理条例, 实行学校财务公开、 民主监督制度。按要求制定学校经费预算计划。学校经费按上级规定实施专款专用。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源节流, 提高学校经费的有效利用率。学校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经费开支。 第三十八条 本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 业务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校办学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 改进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不得用于校外投资、 借款或担保, 不得转让和分红。 第四十条 本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和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 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四十一条 本校配置专职财务人员,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 编制财会报告,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本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开设独立银行账户, 实施独立会计核算, 建立严格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本校按规定享受政府给予的办学成本补贴, 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 书薄费。 第五章 学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下设立校长室、 党支部、 工会、 教导处、 总务处、 少先队大队部、 家委会等部门, 各部门各司其职, 分工负责学校日常工作。建立并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研究、 决定学校重大事务的有校长办公会、 校务会、 党支部及教职工代表大会。 (一) 校长办公会: 1.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 校长办公会有校长, 党支部书记, 工会主席, 教导主任组成, 会议由校长主持。主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 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务。 2. 校长办公会的决议具有权威性, 决议有校长亲自发布。 (二) 校务会 1. 校务会是校长主持下的审议机构。其成员由校长、 党支部书记、 工会主席, 教导主任、 德育室主任、 总务主任、 家委会主任组成。 2. 校务会的职责是按规定的民主程序, 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 或对校长提交的方案进行审议, 提出意见, 建议。 3. 校长拥有最后决策权。 (三) 党支部 1. 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 抓好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 4. 领导本校工会, 共青团组织, 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四) 教职工代表大会 1. 教职工代表工会由各组、 室选出的代表组成, 教代会代表名额不少于全校在编教职工数的30%。 2. 教代会代表数按组、 室人数比例下达, 有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校长, 支部书记, 工会主席为当然候选人参加各组、 室选举, 但不占名额。 3. 教代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前两个月教代会主席团应完成下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 4. 教代会每年举行两次例会, 例会由教代会主席团召集, 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教代会议。 5. 教代会职责 (1)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审议学校办学方针、 发展规划、 教育教学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经过学校重要规章制度, 奖惩制度。 (3) 支持校长履行职责, 收集、 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4)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生活和工作。 6.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有校长、 党支部书记、 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主席团主席有主席团民主推举。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 社会 第四十五条 学校积极开拓校外教育资源, 为师生搭建受教育平台。学校也应发挥自身优势, 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职责, 起到学生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支持并指导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定时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经过学校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经过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让家长正确履行监护、 抚养、 教育孩子的职责。 第七章 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学校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 督导和指导。 第五十条 学校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 支持并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 评议学校校长及其它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学校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章程对学校工作予以监督。 第五十三条 本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四条 本校每年年终进行会计核算后, 按法律、 法规规定, 提取教育发展基金、 福利基金和其它必须费用, 用于改进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 第五十五条 本校分立、 合并和名称、 举办者变更等事宜中, 涉及的财务、 资产管理和处理等问题, 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本校的财务、 资产管理, 接受审批机关、 财政部门的监督和自身民主监督。 第五十七条 本校教职工的工资和保险、 福利待遇, 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校未经审批机关批准, 不得擅自停课。 第五十九条 本校完成办学宗旨、 目标或因经费、 办学条件等原因需要终止时, 由举办者提出申请, 董事会表决经过, 按法律、 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办理清算、 注销手续, 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向社会公告后, 终止办学。 第六十条 本校因其它原因终止前,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处理善后事宜, 办理注销手续。清算期间, 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 本校自行终止或其它原因终止时, 依法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本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三条 因客观原因变化或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修改本校章程, 由董事会提出章程修改意见, 经本校董事会议表决经过后的15日, 报经审批机关备案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董事会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予以备案核准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校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 为依法规范本校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是: 上海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 学校的法定办学地址: 江桥镇封浜村638号, 邮编: 12.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类型为具有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外省、 市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实施管理, 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同时举办者承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 学校举办者是: 上海江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五条 学校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第六条 学校实行设立董事会, 作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 第七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校长由董事长聘任。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工作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 镇教委代表、 校长、 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须有十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会由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等五人组成。 第九条 本届董事会成员由协商产生, 任期五年。下届董事会成员由本届董事会提名。以后各界董事会由前一届董事会提名产生。 第十条 董事会成员自觉遵守董事会章程, 共同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工作均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二至三次, 如有需要可由董事长或多数董事提议临时召开, 每次会议均由董事长主持或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及其它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每位董事均有表决权, 重大决策, 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经过。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建立出席人员签到、 会议记录及存档制度, 每次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时间、 地点、 出席人员、 议事内容、 议事结果。董事会形成的决议须经与会董事签名后有效。 第十四条 本届董事会由瞿荣国任董事长, 马林江任副董事长, 陈国雄、 蒯珊珊、 徐德龙任董事。 第十五条 董事长可授权委托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但需要董事会表决经过。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实施管理, 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同时举办者承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 董事会、 董事长、 校长的职权 第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和修改董事会章程; 2、 筹集学校发展资金; 3、 审定学校重大投资事项; 4、 审定学校发展规划, 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5、 聘任或解聘校长, 根据校长提名, 聘任或解聘副校长; 6、 聘任或解聘财务人员; 7、 审定学校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8、 决定校长的职权范围; 9、 审定学校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10、 审定学校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 奖金及福利的分配方案; 11、 讨论、 决定学校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开、 主持董事会会议; 2、 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3、 提名校长人选, 提出校长及副校长的工资、 奖励方案; 4、 审批学校对外的一切重要协议和约定, 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5、 董事会休会期间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 6、 学校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八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2、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 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 3、 制定学校每年财务预决算方案; 4、 组织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考核目标; 5、 组织制订或修改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6、 向董事会提请聘任和解聘副校长; 7、 聘任和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8、 制定学校各类人员的工资、 奖金及福利的分配方案; 9、 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章 董事长、 董事、 校长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董事长、 董事、 校长必须严格执行董事会章程, 在共同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原则下, 应承担一下义务: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政策, 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2、 对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负有重大责任。 3、 维护学校领导班子的团结, 创设优良的校貌、 校风。 4、 为人师表、 爱校如家、 爱生如子、 尊师重教、 唯才是用。 5、 努力早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6、 依法办学,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若造成重大损失, 由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 修改权属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董事会讨论经过之日起开始执行。董事会章程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嘉定区国资委、 江桥镇政府及教委备案。 上海市嘉定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董事会成员签名 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三年发展规划( 试行) ( .9- .7) 为了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 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探索民办学校的发展机制, 创办”一所成功的、 让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民办学校”, 根据学校办学现状, 特对学校新三年( .9- .7) 规划作以下四方面的思考: ( 1、 发展现状与分析 2、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3、 具体目标与措施 4、 保障措施和制度) 一、 发展现状与分析 1、 学校概况 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是一因此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小学学历教育机构。学校创办于 9月, 由江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举办, 是上海市第一批转民的民工学校, 学校座落在优美的上海西郊重镇-----江桥镇。 学校占地面积2530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学校现有11个教学班, 34位教职员工。专任教师25名, 其中本科学历4人, 专科21人,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师资队伍是一支作风踏实、 教书育人、 乐于奉献、 政治素质好的队伍。 暑假学校对校舍进行了全面整修, 新建了厕所, 暑假, 市、 区、 镇两级财政又将投入320多万进行学校校舍加固工程。学校经过2次整修维护, 办学条件将会得到很大改进, 教育教学设备也在不断添置。 办学以来, 学校十分注重对学生行为习惯、 学习习惯的培养, 经过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 实施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使孩子们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学校秉承”抓安全促教育、 抓常规促校风”的行动口号, 以”让每一个学生快乐学习, 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办学目的。为民办教育事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2、 办学优势和经验 l        在学校办学目标的指引下,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 学校已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 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在区、 镇已享有一定的声誉。 l        政府对民办教育给予更大的关注, 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l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 规范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教代会制度规范地实施, 保障了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 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也密切了党群、 干群关系, 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 l        学校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重要事件、 重大资金都必须经过董事会商议并决定。 l        学校教科研工作运作框架基本形成, 教科研常规制度不断健全; 全体教师科研兴校的意识有所提高。 3、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l        由于体制的原因, 对优秀教师的”留”和新教师的”进”造成一定的困难, 因此对学校的持续发展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l        学校刚刚起步, 年青干部成长尚需时间, 因此对学校发展的速度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l        虽然学校已经培养出一批师德良好、 业务过硬的教师, 可是当前还是存在成为区骨干、 特别是领军人物太少的现象。 l        课堂教学模式需要丰富, 教研组建设功能和形态研究须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 l        德育教育与学科教育的整合还有待加强, ”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要不断深化。 二、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办学目标; 坚持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做法; 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的发展为本的理念; 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观点, 实现学校的持续发展。 2、 办学目标 立足实际, 以人为本, 办一所人民满意的、 具备特色的、 成功的民办学校。 3、 培养目标 让学生在庆宁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活中习得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有爱心、 懂感恩、 有责任、 知孝敬、 乐助人”的优秀品德, 为其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具体目标与措施 ( 一) 学校管理 目标: 传承学校”以人为本”的( 绿色) 民主管理模式, 进一步搞好学校管理团队建设。 年度实施目标与措施: 优化学校管理 年限 达成指标 具体措施 第 一 年 1.进一步搞好管理团队的磨合。 2.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 3.进一步加强行为习惯教育。 1.提高管理团队成员全局观、 大局观, 提倡成员之间相互学习, 取长补短, 互相补台共同进步。 2.进一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并对学校规模的发展做出进一步的规划。 3.进一步重视对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等各级各类骨干的培训, 提升个人素养和活动组织能力。 4.进一步加强行为习惯教育, 树立榜样。 第 二 年 1.进一步理顺与通畅学校管理渠道。加强班子成员在管理过程中的学习自觉性和自我修养, 养成善于思考、 主动创新的工作态度。 2.进一步规范学校各个部门的工作。 1.进一步提高校长室统筹与全盘相结合的工作能力, 尽量避免工作思考的失误。进一步发挥教导处、 德育室的作用, 尽力减少管理工作的盲点。 2.坚持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保证制度, 学校教代工作实践中形成”岗位清、 任务明、 责任心强、 有创新、 出成效”的格局。 3、 为学校规模的扩大作好准备。会的审议制度和行政会议的落实制度。努力在 第 三 年 1. 建成团结高效的学校管理团队。 2.学校管理富有成效。 3.学校制度不断完善 1. 优化学校管理, 提升中层干部执行力, 使管理工作逐步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2.在教育行政部门投入建设资金不断提升的情况下, 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3.建立和完善一个制度化、 规范化、 民主化、 科学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和一个人尽其才、 物尽其用、 财尽其力、 事尽其理的工作环境, 以及优胜劣汰、 优质优酬的工作氛围。 责任部门: 校长室、 教导处、 德育室、 总务处、 工会 责任人: 马林江、 项大伟、 汪 松、 顾永兴、 吴一飞 ( 二) 队伍建设 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教育教学行为, 以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 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 以新老教师协同发展课题研究为契机, 聚精会神关注队伍建设, 努力做到优秀教师留得住、 新教师进得来, 业务尖子冒得出。三年内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年段实施目标与措施: 年限 达成指标 具体措施 第 一 年 1.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 2.进一步做好师徒带教工作。 3.进一步树立并推出优秀教研组。 1.教师根据学校三年规划制定个人发展规划。 2.以教科研课题为引领, 开展多种形式的带教活动。 3.进一步总结数学教研组经验。 第 二 年 1.进一步建立并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鼓励尖子冒尖、 新教师成长。 2.确立各学科领军人物, 特长教师, 并提供各种平台展示她们、 推出她们。 1.充分发挥学校原有激励机制的作用, 积极根据现有情况制定新的激励措施。 2.采用推荐、 评选等方法推出各个学科领军人物、 特长教师、 搭建学校平台或利用市区相关平台推出这些教师。 第 三 年 1. 教师队伍不但能做到相对稳定, 且能较快地培养出一批青年教师, 推出一些尖子教师( 名角) 。 2.做到教师学习有榜样, 工作有规范, 成长有舞台。 1.做好评选后的宣传、 奖励以及资料存档工作。 责任部门: 校长室、 教导处、 德育室 责任人: 马林江、 项大伟、 汪松 (三) 重视德育工作 目标: 传承发扬学校德育特色, 积极开展和落实”两纲”教育, 进一步树立全员德育意识, 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分年段实施目标与措施: 德育 年限 达成指标 具体措施 第 一 年 1.    传承发扬学校德育特色 2.    落实”两纲”教育 1、 按照德育工作的相关要求, 了解熟悉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学校一贯好的做法。 2、 做好新大队辅导员带教工作。 3、 以主题教育为载体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并统筹安排各个学科的”两纲”教育。 第 二 年 1、 进一步做好学生社会考察基地的建设工作。 2、 进一步开发利用学校校史资源。 3、 进一步抓好学生各学科的学习习惯培养。 1、 总结学校当前的社会考察活动, 进一步规划制定更科学更有效的社会考察方案及基地。 2、 修改、 完善并实施校史资源开发利用的教科研课题成果。 3、 以数学学科学生学习习惯培养为模板和示范, 进一步做好其它学科学习习惯的养成。 第 三 年 1、 学生好习惯养成方面有显著成效。 2、 形成新的学校社会考察方案以及基地。 3、 形成比较成熟的校史资源, 利用样板教材以及活动方案。 ( 有待群策群力) 责任部门: 校长室、 德育室、 大队部、 各年级组 责任人: 马林江、 汪松、 余兰梅。 (四) 教学工作 目标: 经过教学实践, 不断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 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整体策略。经过对新课标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 改革课堂教学模式, 培养学生自主发展的能力、 探究学习能力和创造精神。为学校全面、 和谐的发展建立良好的教学改革运行机制。 年段实施目标与措施: 年限 达成指标 具体措施 第 一 年 1.教学管理五环节落实, 教研组建设不断推进, 三类课程规范设置, 运行自如。 2.全员开展教学展示活动。 3.完善行政听课制度。 4.为学科教师搭建锻炼能力、 展示才能的舞台。 5.继续完善师徒带教工作。 1.规范三类课程建设, 加强对课程、 教材与教学的推进, 充分挖掘校内外课程资源, 积极开展校本课程的实施和开发。 2.深化教学流程管理, 对精简学科作业, 有效课堂教学做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3.校长室、 教导处定点跟踪听课与全面听随堂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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