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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分销协议修改(07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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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房分销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为专业的房地产信息咨询及房地产经纪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经纪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基于双方各自影响力及资源,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参与甲方承接楼盘的销售合作。销售范围包含合作期内合作项目的所有在售房源。具体销售合作项目以双方签署的合作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 合作项目及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方法 具体合作项目及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以双方签署的合作补充协议为准。 二、 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提供真实的合作项目信息,包含不限于《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并对乙方销售人员就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相关培训。 3) 甲方负责提供分销业务作业工具“房江湖系统平台”。 4) 甲方有权根据开发商销售政策的调整,通知乙方对合作项目、经纪代理服务费点位及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 2. 乙方权责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或开发商的要求,在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完成开发商受托物业的销售工作。 2) 乙方需积极寻找有能力且愿意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的客户,同时协助甲方对此类客户进行确认。后续客户维护若需乙方协助,乙方需积极配合。 3) 双方确认的客户成交时,负责向甲方提供签字确认的《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附件一)。 4) 合作期间,乙方带领客户至售楼处应遵守项目案场的管理制度,并保证案场秩序。 5)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物业资料、价目表及本合同约定条款、开发商要求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客户介绍该物业的状况,售楼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不得超出开发商的出售条件范围的进行承诺,否者由此产生一切纠纷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逾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赔偿损失等所有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须提供参与分销业务的人员信息名单,若有人员变更应及时报备甲方。 三、 项目参与细则 1. 参与流程 甲方以房江湖平台系统(以下简称“房江湖”)数据为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依据,乙方须按照房江湖操作流程,将客户在系统中进行带看预登记、带看报备。由于乙方未按系统流程操作导致业绩确认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时间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房江湖操作流程: 乙方将客户带至售楼处,并按照房江湖流程进行带看报备 房江湖进行认购、成交审核 客 户 成 交 乙方通过房江湖系统进行客户带看预登记 结 佣 2. 客户报备 客户报备要求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3. 客户界定原则 1) 由项目开发商判定乙方带客是否为有效客户。乙方带看客户经项目开发商的客户管理系统确认为有效客户后,方可算为有效带看,并签字确认《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附件二)。 2) 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以录入项目开发商的客户管理系统的先后为准,客户保护期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a) 经查实,若乙方导入的客户在项目开发商的客户管理系统中不存在,则界定乙方导入的客户有效。若该客户在有效保护期内成交,甲方将予以结算。 b) 经查实,若乙方导入的客户在项目开发商的客户管理系统内存在,则界定乙方导入的客户无效,则视为无效带看。若该客户成交,甲方将不予结算。 c) 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带至现场,如首次到访为客户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成交,甲方不予结算。 4. 客户争议处理 1) 乙方带看客户与认购客户姓名不一致,但是直系亲属的(特指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则视为同一组客户,乙方应当提供客户关系证明,若产生业绩纠纷以开发商系统信息为判定依据。 2) 一名客户有多个手机号分别被不同经纪人陪同客户带看至项目现场,客户归属判定以报备时间较早的手机号对应的经纪人。 3) 客户争议处理经当事方协商无果后,最终以项目开发商判定确认为准。 5.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项目对接人,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并处理合作中出现的争议、投诉。若甲乙双方需变更项目对接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事宜。 甲方指定授权人为: 电话 邮箱: 乙方指定授权人为: 电话 邮箱: 四、 业绩确认及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支付流程 1. 成功购房及业绩确认 1) 成功购房是指: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应房款,具体规则,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业绩确认:甲方与乙方定期确认客户成交信息,包含认购客户信息、房源信息、待结算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等信息。处于本项目合作期和保护期内的客户成功购房后,该客户的报备经纪人才可进行业绩确认。 2. 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支付 1) 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具体点位及支付方式、时间以签署的合作补充协议为准。 2) 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支付前提:客户成功购房、提供签署完备的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房江湖分销商对账单等结算资料齐全且甲方全额收到开发商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 3) 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支付流程:甲方在客户成功签约后,每周核对结算周期范围内乙方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并通知乙方开发票,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将等额、合法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账号资料证明交至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当期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若乙方逾期提供或提供的发票及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退房经纪代理服务费的处理:若客户在成功购房后,办理了退房手续且甲方已经就该客户向乙方支付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乙方于收到甲方退房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退房客户的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足额返还甲方,或甲方从后期应付乙方经纪代理服务费款项中直接扣除退房客户对应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若乙方逾期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欠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且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五、 违约终止 1. 通过各种渠道及方式发布信息须以开发商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信息为统一口径,若未经允许私自发布不实、虚假信息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保留向乙方追诉因乙方发布不实、虚假信息后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2. 合作期间,禁止乙方出现以下行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违规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并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保留向乙方追诉损失的权利。 1) 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员,与甲方的工作人员或者售楼处现场的工作人员串通,将售楼处现场的来访客户界定为乙方推荐客户的。 2) 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开发商规定的禁止揽客区域范围内拦截客户并导入乙方客户的。 3) 乙方将没有带看的客户进行带看确认登记的。 4) 乙方之间发生重客时,乙方的工作人员恶意散布谣言,阻止客户成交的。 5) 乙方和其它经纪公司之间相互串通,将两个或者多个乙方认购的房源归总到一家经纪公司或者乙方名下,以获取更高分销经纪代理服务费的。 6) 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以导入成乙方客户的。 7) 其他严重违反经纪职业道德,影响甲方平台的健康发展,损害甲方公司和其他经纪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 3. 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及账号资料证明的、业绩存在争议或未能明确业绩归属的,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时,甲方不构成违约。 4. 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项下所有违约责任同时适用于乙方,如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应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如果出现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或者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则双方发生的与之相关的违约责任依法免于承担。 七、 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7 / 7 甲方: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 联系方式: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 联系方式: 附件一:推荐客户确认单 客户确认书最终以开发商确认的版本为准。 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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