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兴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6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海兴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沧人社字 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2、。二、专项检查方法好步骤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阶段( 11月15日至3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经过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二是开展自查阶段( 12月1日至10日)检查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对其 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送县劳动监察大队。存
3、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三是执法检查阶段( 12月11日至 1月29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我县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自查阶段存在拖欠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四是分析总结阶段( 1月30日至 2月5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对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三、工作要求(一)
4、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工会四部门都要有一名领导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要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及时立案,依法从快查处。(二)加强部门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
5、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逃匿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法 259号)精神尽快执结。(三)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不按要求保送书
6、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及原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意见的规定,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予以制裁。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海兴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孙占国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组长:齐云占 建设局副局长 周希月 公安局副局长 郭惠敏 工会副主席成 员:孙向明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刘广新 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李云治 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王 欣 县总工会联络员:祁胜智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6621178 齐长陆 建设局科员 6621969 吴国光 公安局科员 5545524 孙文亮 县总工会科员 6621453 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