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办法1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风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争创一流学院,经化工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是在结合学校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面向化工学院所有本科生,检查范围包括宿舍卫生、课堂秩序等。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将学生学风表现量化,每一学期每位同学的起始分均为8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加分或扣分。第五条 学风分数标准:一节课(两个学时)为10分。其它所有项目均根据此标准确定分数标准。第二章 加分分则第六条 宿舍卫生(一)检查方式
2、:大四学生宿舍卫生由团总支每周定期检查(检查时间会提前通知);大三学生宿舍卫生由院团总支带领大四党支部党员每周定期检查(检查时间会提前通知);大二学生宿舍卫生由院总支带领大三党支部党员不定期检查;大一学生宿舍卫生由院团总支带领大二各班生活委员不定期检查。检查范围:宿舍公共卫生区域,包括地面卫生、窗台卫生;个人卫生区域,包括床铺、被褥、桌椅柜摆放,书架上的物品摆放。公共卫生区域卫生不合格由当日值日学生负责;个人卫生区域卫生不合格由个人负责。根据化工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学院卫生检查小组按百分制给宿舍当日值日生打分,也给宿舍舍员个人卫生打分。(二)宿舍卫生得分在学风分数中按以下规则奖励:宿舍卫
3、生检查得分为80-89分,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加2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90-94分,宿舍所有成员学风成绩加3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95-100分,宿舍所有成员学风成绩加5分。每个年级,宿舍卫生成绩达到优秀且分数最高的三个宿舍即可获得全院卫生评比“优秀宿舍”。(三)全院宿舍装饰大赛每年举办一次。获得全院宿舍装饰大赛一等奖的宿舍,宿舍每名同学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宿舍,宿舍每名同学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宿舍,宿舍每名同学加2分。(四)一学期,在宿舍卫生方面(包括个人值日时间及个人卫生区)没有任何扣分,则学期末给该学生学风成绩加上5分。第七条 课堂纪律一学期,在课堂纪律方面没有任何扣分,则学期末给该学
4、生学风成绩加上5分。第八条 考试成绩期末考试后,给没有不及格现象的宿舍加上5分/人;给全体舍员各科均达到优良的宿舍加上10分/人。第三章 扣分分则第九条 早操每名一年级学生早上都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红旗操场签到,给予迟到的学生1到3分的扣分处理,给予旷早操的学生5分的扣分处理。第十条 宿舍管理(一)违反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的相关规定,扰乱宿舍管理秩序者,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风分数5到20分的扣分处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二)宿舍卫生1、宿舍缺少卫生值日表,宿舍全体成员扣除2分/人;个人卫生区缺少姓名贴条,该生学风成
5、绩扣除1分。2、宿舍卫生得分在学风分数中按以下规则体现: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0 -10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10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11-20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9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21-30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8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31-40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7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41-50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5分。宿舍卫生检查得分为51-59分,扣除当日值日学生学风成绩3分。同时,个人卫生得分在学风检查中仍按以上规则体现。周末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如果缺少值日学生,给予宿舍所有党员、学生干部(包括舍长)3分/人的扣分处理。(三)未经辅导员允许,
6、夜不归宿的学生,第一次被发现,给予5分的扣分处理;第二次被发现,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第三次被发现,给予警告处分;三次以上给与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第十一条 课堂秩序(一)检查方式:从大一到大三,每一个班级都有两位固定的学风检查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该班级所有课堂秩序考核:其中一位是化工学院硕士一年级党员,主要负责不定期抽查所负责班级的课堂情况,另一位由辅导员推荐班级内一名同学作为学风定点联系人,负责及时与学风检查小组反馈班级学风情况,化工学院团总支总体负责学风监查小组成员工作情况。(二)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包括听歌、讲话以致影响课堂秩序、打电话、随意走动等,视情节轻重给予1到5分的扣分处
7、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三)给予上课迟到的学生1到5分的扣分处理;(四)给予旷课的学生10分的扣分处理;(五)上课睡觉,造成不良影响,经过三次批评教育,依然不改者,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第十二条 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处理。第四章 评比与奖惩第十三条 每位学生的两学期平均学风成绩占学生年终德育评分的20%。第十四条 给予学风成绩低于60分,高于30分的学生“学院学风警告”,并通知家长;本科期间累计得到两次“学院学风警告”即给予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第十五条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1、旷课1 -
8、9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2、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3、旷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旷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5、旷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6、旷课50-59学时者,视为该学生自动退学;7、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按一个学时5分的标准计算,当学生学风成绩低于30分,相当于旷课10学时以上,即给予警告处分;当学生学风检查成绩低于-20分,相当于旷课20学时以上,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当学生学风成绩低于-70分,相当于旷课30学时以上,即给予记过处分,按照此规则计算,直至留校察看。第十六条 在本科生宿舍设立“流动红旗”,在学院每周的宿舍卫生评比中
9、获得“优秀宿舍”即可悬挂流动红旗。第十七条 设立化工学院“学风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按照化工学院学风进步奖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八条 设立化工学院“星级宿舍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按照化工学院星级宿舍奖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10月25日附1化工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本标准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第126页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制定。宿舍公共卫生区卫生检查标准:第一条 宿舍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面无灰尘。(15分)第二条 门窗无灰尘,窗台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15分)第三条 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痰迹,
10、无果皮等杂物,宿舍内无烟头、酒瓶等物。(30分)第四条 宿舍内无乱接电线、乱拉线现象,无电炉、电热器、煤油炉等做饭、烧水用器。(30分)第五条 宿舍门后有工整的值日安排表、化工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10分)个人卫生区卫生检查标准:第一条 衣物鞋帽无乱放现象。(20分)第二条 床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上物品整齐有序。(15分)第三条 被褥叠放整齐。(25分)第四条 家具、书架、物品摆放整齐有序。(30分)附2学风进步奖管理办法第一条 学风进步奖的计算公式为:学生学风进步幅度=(上学期学风成绩排名-本学期学风成绩排名)/所在专业学生人数*100%。第二条 当学生进步幅度等于或大于20%,为学
11、风进步三等奖;当学生进步幅度等于或大于30%,为学风进步二等奖;当学生进步幅度等于或大于50%,为学风进步一等奖。第三条 表彰1、在受到“学风警告”之后一学期,取得“学风进步奖”,能够撤销前一次受到的“学风警告”。2、对获得学风进步一等奖的学生,奖励150元奖学金; 对获得学风进步二等奖的学生,奖励100元奖学金; 对获得学风进步三等奖的学生,奖励 50 元奖学金;第四条 “学风进步奖”表彰名额不限,只要达到以上条件即给予相应奖励。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附3星级宿舍奖管理办法第一条 条件1、宿舍所有同学必修课、选修课均没有挂科现象;2、每次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宿舍整体得分均达到优秀,宿舍内个人卫生得分也达到优秀;3、宿舍全体舍员学风成绩均达到优良。第二条 表彰1、奖励获得“星级宿舍奖”的宿舍150元奖学金;2、颁发给获得“星级宿舍奖”的宿舍每位舍员“星级宿舍成员荣誉证书”。第三条 “星级宿舍奖”表彰名额不限,只要达到以上条件即给予相应奖励。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