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部降本增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成本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对生产部实行降本增效考核,制定明确的指标和考核办法:1、指标 1.1 制造成本:(见附表)一线:50.90 元/重箱(F 绿计划价)待 定 (白玻计划价)二线:45.30 元/重箱(白玻计划价)1.2 质量:建筑级:一线80%二线85%汽车级:一线50%(F 绿)待定(白玻)二线50%(白玻)2、责任 2.1 围绕指标制定有效、合理、可行的生产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获取最佳效益。2.2 加强物料管理,降低物料消耗,挖掘内部潜力,杜绝各种跑、冒、滴、漏、撒现象。2.3 严格
2、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工艺指标的稳定和设备的安全运转,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2.4 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坚持走“高档精品之路”。2.5 指标分解细化到各岗位,从严考核,奖罚分明,确保各项指标完成。3、考核 3.1 制造成本(计划价)低于指标的,按增效额的 5%奖励;高于指标的,按超支额的 5%处罚。3.2 质量高于考核指标 1 个百分点,奖励 500 元;每低于 1 个百分点,罚 500 元。3.3 一线、二线指标将分别进行考核计算,上述奖罚与工作质量考核同时计发。4、说明 4.1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经测算后不列入考核。如需调整有关指标,由生产部制订,企划部、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4.2 生产部内部降本增效小指标考核、奖罚方案由生产部制定,报分管副总审批。4.3 本办法自 20 年 6 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