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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改扩建工程(a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6807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65 大小:390.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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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改扩建工程(a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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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 项目名称: ****山庄改扩建工程(A区)工程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2009年2月 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 授予合同 (七)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标投标文件 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山庄改扩建工程(A区)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A区:约35612平方米,约5000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7 14.1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同时,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必须是已 通过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及莆建管[2008]73号文规定)备案登记通过的企业。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2 8、9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9年3月15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2009 年 3月16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20.1 投标有效期 为: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2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拾万元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技术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7 11.7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最低限价 时间:2009年3月24日17:00前 18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9 2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时间:2009年4月1日8时30分 20 26 开 标 开标时间:2009年4月1日8时30分 地点: 21 27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2 3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以现金的方式提交) 备 注 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 )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 二、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7.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 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工程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9.2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内容、工程最高限价、工程最低限价最迟在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前3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10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10.1 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还应严格进行编审分离。 10.2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单位应分别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0.3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 10.4 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11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最低限价编制和审核 11.1 工程预算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进行编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还应严格进行编审分离。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应在编制、审核预算价时相应计取赶工措施费或优良工程增加费。定额工期必须也同时编、审。 11.2 工程预算价超过投资概算的不得开标。 11.3 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工程 招标最高限价及低于本工程最低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4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9%。 11.5 工程最低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14%。 11.6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最低限价经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 11.7 本工程赶工措施费费率1.75%计取。(若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内完工的,结算时赶工措施费按财政审后的预算价为计价基准,费率按1.75%,扣除其赶工措施费。) 11.8本项目工程预算价中含有300万元预留金(夜景、栏杆、A、B区分段交接点的处理产生的工程量专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预留金按 300万元进行报价。(注:此预留金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且不计取税费,否则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 12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2.1 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2.2 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2.3 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12.3.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及其补充定额(闽建筑[2007]11号)。 12.3.2、《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12.3.3、《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 12.3.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及其补充调整(闽建筑(2004)12号)、补充定额(闽建筑[2006]36号),材料预算价按2006年[莆田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安装)] 12.3.5、《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年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1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管理费率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 12.3.6、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 12.3.7、****山庄改扩建A、B区工程建筑、安装图纸。 12.3.8、本工程按一类取费,劳保按甲类,税金按3.445%计取。 12.3.9、材料(设备)价格参照2008年12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莆田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机械台班单价按《2008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2.3.10、工程定额测定费按闽建筑[2009]3号文规定。 …… 12.4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2.4.1 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12.4.2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12.4.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12.5定额和有关规定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2.6 本工程税率按3.445%计取。 13 主要材料、设备 13.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质量与价位相当的品牌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但不得有暂定材料、设备品牌或暂定价格。 13.2供投标人选择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如下: 13.2.1钢筋:三钢、首钢、宝钢; 13.2.2水泥:红狮、台泥、海螺、洋房; 13.2.3乳胶漆:三棵树、福州海峡、华润牌。 13.2.4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福州上华、浙江索福、浙江群升 13.2.5防水卷材:涂料-福州铜浪、福州驰铭、福建创益 13.2.6氟碳涂料:上海衡峰、青岛宏丰、深圳立涛 13.2.7挤塑保温板:杭州希尔特、广州法宁格、联众-欧文斯 13.2.8人防门-福州益兴人防公司、厦门欣工苑民防公司、泉州闽联人防公司 14  投标工期及质量 14.1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5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30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力填报工期。 14.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5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5.1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6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6.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17.2 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7.2.1 投标函; 17.2.2投标函附录; 17.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7.2.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7.3 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7.3.1 投标总价 17.3.2 投标报价说明 17.3.3 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不必提供) 17.3.4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7.3.5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7.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7.3.7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7.3.8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7.3.9 设备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无设备的可不提供此表) 17.3.10 规费分析计算表 17.3.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7.3.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 17.3.13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 17.3.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7.3.15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17.4 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7.4.1资格审查申请书 17.4.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表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4:财务状况表 附表5: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附表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附表7:承诺书 附表8:资格后审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 17.5技术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本项目招标人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技术标时,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技术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技术标。 当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时,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包括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3、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划分、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 4、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相适应); 5、资源供应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和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等);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施工平面图; 8、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9、项目风险管理; 10、信息管理; 11、实施难点和对策; 12、其他。 17.6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17.6.1营业执照副本 17.6.2资质证书副本 17.6.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7.6.4注册建造(含临时)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案通过的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须提供原件) 17.6.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18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8.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19.2 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按中标人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核定的取费类别调整劳保费用(签定合同时须出示原件)。 19.3 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9.3.1 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澄清和修改通知; 19.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9.4 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19.5 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 战争和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19.6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删除或修改,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19.7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2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21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21.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银行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2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1.2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闽昇莆[2009]招016号)或招标项目名称,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21.1.3若对帐单和投标人汇款凭证原件上均未体现投标人招标项目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1.2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21.2.1 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信封交招标代理单位)。 21.2.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21.1.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21.1.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7条中所规定。 22.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在资格后审文件中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有附表和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标投标文件、投标总价、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封面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6  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6.1 技术标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封面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3.1 投标文件应由四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函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三是技术标文件内包封;四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外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及盖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23. 2 投标文件份数 23.2.1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2.2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2.3技术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 2.4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23.3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加盖招标代理单位公章后统一向投标人发放(另附),副本封面及内容不得有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及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页码等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标志。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24.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4.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4.4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4.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4.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5.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5.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其中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的单位以其执业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授权代理人与注册建造师可为同一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26.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6.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施工工期、质量等级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代理单位作唱标记录。 26.5 开标程序: 26.5.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6.5.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 26.5.3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6.5.4 计算合理低价期望值(P); 26.5.5 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合理低价期望值的平均值的加权系数(Q); 26.5.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③注册建造师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④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临时)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注册建造师的单位以其执业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⑤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 ⑥非本地注册的企业需提供已通过莆田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备案资料手册》 (整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26.5.7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6.5.8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外包封以及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工期承诺、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修改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单位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唱标完后拆封点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原件内容。 26.6 计算工程合理低价 26.6.1 计算合理低价期望值(P)。商务标评标专家应认真分析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及相应的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最低限价,并各自独立填写工程合理低价期望值,该值上限为工程最高限价,下限为工程最低限价。 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收集并计算评标委员会合理低价期望值(P)。计算方法为:各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再将余下的进行算术平均,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P值(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 26.6.2 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招标代理单位对小于或等于工程最高限价至大于或等于工程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不因后续评标具体情况而调整),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招标人、投标人核对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及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然后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投标人退场。投标人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计算结果无异议又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已默认,开标程序完成后有关部门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26.6.3 计算工程合理低价(D)。 D=T×(1-Q)+P×Q 其中,Q为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的平均值的加权系数, 在0.2、0.25、0.3、0.35、0.4五个数字中随机抽取。 上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工程合理低价。 26.7 招标代理单位按以下规定列出投标人名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6.7.1 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不低于工程合理低价的5名投标人提交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 上述名单经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招标代理单位将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7  评标和定标 27.1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7.2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全部从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 资格审查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评审,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特殊项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招投标办书面认可后可从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评标专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7.3评标原则 27.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在对资格标、商务标同时进行评审; 27.3.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其核心就是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27.3.3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应当作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补正。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7.3.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以废标处理: (1)签章存在遗漏,但漏签部分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 (2)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的表示方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 (4)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或者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 27.3.5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随意作出废标结论,确需废标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要求投标当事人作相应的说明,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记名表决; (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 27.3.6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27.3.7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27.3.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投票。 27.4 评标委员会对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不低于工程合理低价的5名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 27.4.1技术标采用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暗标式评审办法,由评标会工作人员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标的副本进行编号后,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技术标的副本评审结束后打开正本核对各编号的投标人,并对其正本进行评审,确定其技术标评审结果。技术标采用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进行评审,评委评分取整数,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得分值(统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本招标工程项目仅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技术标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技术标评审总得分高于等于70分的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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