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
光设备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 投标邀请函
为满足网络改造的需要,**有限公司对光接收机、光发射机及光放大器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无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招标方式:采取议标的方式。
4、投标保证金:免
5、 投标费:免
6、 标书费:200(不退还,投标方需交纳现金)。
7、招标时间:2008年7月30日,招标开始时间为9:30。招标地点为**有限公司。请各个投标方准时于7月29日下午17点前报到 办理投标手续(交纳标书费及标书)。各投标方的商务标在招标会上交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标书恕不接受。
8、 招标地点:**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市**西路23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列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光接收机
四口输出
**
签定合同后10天内
二口输出
单口输出
2
1310nm
光发射机
输出光功率10dBm以上,1U、19英寸标准机架设计
3
光放大器
4
光传输平台
配置冗余电源、网管功能模块、支持本地设备状态显示和统一网管功能
1310nm
光发射模块
输出光功率10dBm以上;模块化设计
附加项目报价
序列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550nm光发射机
9dB, SBS>=16dB
**
签定合同后20天内
注:1、此表设备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量按每批次合同总计,每批次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并到达买方指定地点。
2、投标人必须提供货物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及相应检测报告。
3、附加项目报价的高低不影响本次招标的结果。
三、 现有网络状况
根据**市区的地理分布情况,考虑以婺江为界组成南北两个环路。南环内设置4个分前端机房,北环内设置4个分前端机房。每个分前端机房设置在该机房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
1、 南环光链路路由:全长约15KM
按顺时针方向:广电中心总前端机房——中村小区分前端——南湖小区分前端——西京花园分前端——广电中心总前端机房。
2、北环光链路路由:全长约20KM
按顺时针方向:广电中心总前端机房——乾西广电站分前端——新狮广电站分前端——佳音街分前端——东方明珠分前端——广电中心总前端机房。
3、金东站网络拓扑图:
上图中,曹宅、孝顺、鞋堂、含香4个点为一级光点,其中鞋堂和含香为规划中的一级光点。
4、婺城站网络拓扑图
上图中,汤溪、新区机房、白龙桥、琅琊4个点为一级光点,其中琅琊为规划中的一级光点。
市区共建成8个分前端,分为南北两个网络,以总前端和各分前端为核心,建立以两级光链路级联的双星型结构的准自愈光缆网络来替代原来的一级全星型光缆网络;现市区1310波长的环网已基本完工。
乡镇网络相比市区网络覆盖面积更广,网络结构更复杂,适合采用三级光纤网络结构的环星型结构。传输设备通过光缆从台西机房经环型东向至曹宅、孝顺两个一级光点(目前才2个一级光点,规划中有4个一级光点,见金东站网络拓扑图);西向至新区机房、汤溪二个一级光节点(目前才2个一级光点,规划中有4个一级光点,见婺城站网络拓扑图),他们分别组成东西两个主干环网, 这四个光节点可对从台西总前端传送下来的两路电信号进行自动切换,以实现信号的冗余备份。乡镇环网采用1550波长,请根据金东站和婺城站网络拓扑图和实际光链路距离,来设计光发机发射功率和光分路光分比。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光设备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光接收机、光发射机、光传输平台、光放大器
2
资格标准: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至少500万元。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合同记录;4、货物获广电总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市**西路238号
接收人: **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29日
5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 :免
6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比法。由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不接受联合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个日历日,可延后开标时间),招标人可主动要求就需要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6.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要求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8. 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技术规格和商务应答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0. 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1. 投标保证金
免
12. 投标文件的格式
12.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
本两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币。
12.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2.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2.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2.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分别包装,技术标书一正四副,商务标书一正二副。并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1条至第13.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3.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3.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3.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4.开标、评标时间
1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4.2开标由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4.3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当场逐一拆封。
1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和经济专家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取消投标资格。
16.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6.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重新报价。
16.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6.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6.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投标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7)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7.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比较与评价
18.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8.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应作无效标处理。
18.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8.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19.定标准则
19.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0. 中标通知
20.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认后,当场宣布中标结果,不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拟定合同。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法规的规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弃标处理。
21.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1.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 商务要求
(一)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1.1投标方必须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开列的全部设备、材料、工具。
1.2投标方所提供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品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并提供产品技术设计、升级的年代。
1.3要求投标方(卖方)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1.3.1供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和材料并负责所供设备、材料的包装和运输。
1.3.2验收
卖方必须对其所供设备进行工厂实验。当买方对到达设备验收有疑问时,卖方要及时、积极配合处理问题。若需对其所供设备的性能和指标进行再次检验,测试工作时,卖方应无条件的提供所需测试仪表等测试条件。
1.3.3安装
卖方应负责提供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设备到场后,负责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现场指导招标方进行光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卖方到现场人员的所需费用(应包括安全保险、劳务支出、住宿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1.3.4培训
卖方应为买方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培训专业维护运行人员。
1.3.5文本资料
制造方提供的表明试验情况与要求的所有试验相符的试验报告和试验证书、质量证书;
1.3.6保修期服务
卖方应对所供设备实行保修,保修期为工程最终验收开通投入使用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卖方所用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不合格而造成的故障,卖方必须及时无偿予以修复或更换,保修期过,设备维修卖方只收取配件费。
1.3.7售后服务
卖方须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当设备故障不能即时修复时,卖方必须提供该设备备份,以保证采购方网络的正常运行。
卖方须有属于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
卖方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半个月,卖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备用设备。卖方至少在10年内必须保证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将导致可能按原价向卖方索赔。在设备运行期间,卖方负责免费进行软件升
级和版本更换。
1.3.9以上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标明,未标明视同免费提供,买方不再另行付费。
(二)供货范围
2.1投标方必须按照光通信系统提供必需的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及附件,包括:
(1)、光接收机、光发射机
(2)、备品、备件
(3)、设备安装材料
(4)、其他投标方推荐选用的材料、专用工具
(三)报价要求
3.1本次招标光传输设备采购项目分不同标的,可由1个或多个厂商中标。
3.2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有设备组件的设备要求报价出各组件(项目)的单价。
3.3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在投标报价之外有特殊优惠条款的,应在报价之外明确地加以说明,以便评标中加以比较。
3.4对光接收机的报价要求报出正向光接收机的价格。
3.5由于工程上存在分期进行和设计及配置上的适度调整,因此应允许招标方分批进货和对型号及数量方面适度调整。
3.6本次设备及服务项目招标,可对厂商投标的结果及产品进行满意度的评估,决定是否作为今后项目延续采购的参考报价。
3.7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货物总价和以上述申明的培训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详细标明。
(2)、供货方提供的货物投标价为**市到岸价(CIF)价格,价格单位为**币(含税票、运费等)。
3.8投标方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方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四)交货期 交货期为定货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五)付款方式
5.1全部货款一次付清,付款时间不得小于3个月。
二 设备技术要求
1.参考依据
《GY/T 194-200有线电视系统光接收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
《GB/T 20030-2005HFC网络设备管理系统规范》
《GB/T 11318.1-1996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第1部分 通用规范》
《IEC 60728-7-1:2003 电视信号、声音信号和交互信号设备用电缆网络.第7-1部分:混合光纤同轴电缆外部线缆状况监测.物理层规范》
《IEC 60728-7-2:2003电视信号、声音信号和交互信号设备用电缆网络.第7-2部分:混合光纤同轴电缆外部线缆状况监测.物理层规范》
2.技术要求
2.1工艺要求
2.1.1 外观要求
部件的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纹、毛刺、变形等现象;表面镀涂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接头处的操作应灵活可靠,整机机械结构及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图形符号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牢固,图形符号应符合GB5465.2的规定。
2.1.2接口要求
接 口
接口类型
备注
光纤连接器
SC/APC
射频接口
F型公制
射频监测口
F型公制
射频输出口有一个正向电平监测口,测试口为-20dB输出,测试精度±1dB。
2.1.3供电方式
野外型光接收机应采用独立供电,电源和信号输入端应采取可靠的防雷和浪涌保护措施。
2.1.4插片式均衡、衰减的插脚镀金、电路封闭,接插牢靠,不易接插的插片设计有导引槽道。
2.1.5光接收主板有光功率输入LED状态指示。
2.1.6 野外型光接收机配置一个正向光收模块。
2.1.7 野外型光接收机结构及安装尺寸符合要求,具有良好的接地连接点,还应具备良好的防水和散热的能力。
2.1.8应包装齐备,内附说明书、指标测试记录、质保卡等。
2.2环境条件要求
环境条件:符合GY/T 143-2000中5.3.2.2的有关规定,优于GB/T11318.1-1996中4.3的有关规定。具有高、低温的适应能力:工作温度范围为-40ºC~+60ºC,贮存温度范围为-50ºC~+85ºC。
2.3 安全性要求
应符合GB/T 11318.1-1996中4.5的有关规定。
2.4 电磁兼容性要求
应符合GB/T 11318.1-1996中4.6的有关规定。
一、野外型四口光接收机基本功能配置、技术要求(正向配置)
1.基本功能配置:
1.1光接收机为野外型,要求防水、防腐、密封、散热、屏蔽性能好。
1.2光接收机按一个下行光接收模块配置。
1.3野外型光接收机采用四端口输出,低失真性。
1.4 1310nm和1550nm双窗口工作模式。
1.5优质开关电源。
1.6完善的光功率指示。
1.7放大模块采用进口模块。
2.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2.1 光接收机达到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标准要求;具有较宽的光接收范围;接收机接收光功率在-4dBm(以摩托光发60PAL频道调制电平为准)时输出电平达到108dBμV(当光接收功率为-1dBm时,CN≥52DB,CSO≥64DB,CTB≥68DB,以上指标是指下行光波长1550nm)。
2.2工作带宽:≥870MHz,建议1000 MHz。
2.3光反射损耗≥45dB。
2.4下行光波长为1310nm、1550nm双光工作窗口。
2.5平坦度±0.75dB。
2.6射频输出阻抗为75Ω。
2.7射频输出反射损耗≥16dB(45~550MHz)
≥14dB(550~862MHz)。
2.8光接收机电源按单模块配置,采用220V独立供电。
2.9光连接头为SC/APC,电接头为输出阻抗75Ω、5/8英寸针形公制F接头(可拆卸替换)。
2.10光接收机的MTBF>100000小时。
二、野外型二口光接收机基本功能配置、技术要求(正向配置)
1.基本功能配置:
1.1光接收机为野外型,要求防水、防腐、密封、散热、屏蔽性能好。
1.2光接收机按一个下行光接收模块配置。
1.3野外型光接收机采用二端口输出,低失真性。
1.4高效率开关电源。
1.5具有温度补偿电路,可自动补偿由温度变化导致的输出电平变化。
1.6放大模块采用进口模块。
2.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2.1 光接收机达到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标准要求;具有较宽的光接收范围;接收机接收光功率在-4dBm(以摩托光发60PAL频道调制电平为准)时输出电平达到108dBμV(当光接收功率为-1dBm时,CN≥52DB,CSO≥64DB,CTB≥68DB,以上指标是指下行光波长1550nm)。
2.2工作带宽:≥870MHz,建议1000 MHz。
2.3.光反射损耗≥45dB。
2.4下行光波长为1310nm、1550nm双光工作窗口。
2.5平坦度±0.75dB。
2.6射频输出阻抗为75Ω。
2.7射频输出反射损耗≥16dB(45~550MHz)
≥14dB(550~862MHz)。
2.8光接收机电源按单模块配置,采用220V独立供电。
2.9光连接头为SC/APC,电接头为输出阻抗75Ω、5/8英寸针形公制F接头(可拆卸替换)。
2.10光接收机的MTBF>100000小时。
三、单口光接收机基本功能配置、技术要求(正向配置)
1.基本功能配置:
1.1光接收机要求防腐、散热、屏蔽性能好。
1.2光接收机按一个下行光接收模块配置。
1.3光接收机采用单口输出,低失真性。
1.4 1310nm和1550nm双窗口工作模式。
1.5优质电源。
1.6完善的光功率指示。
1.7放大模块采用进口模块。
2.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2.1 光接收机达到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标准要求;具有较宽的光接收范围,针对2种类型的接收机分别需满足以下指标:
2.1.1 接收机接收光功率在-6dBm(以摩托光发60PAL频道调制电平为准)时输出电平达到104dBμV(当光接收功率为-1dBm时,CN≥52DB,CSO≥64DB,CTB≥68DB,以上指标是指下行光波长1550nm)。
2.1.2 接收机接收光功率在-3dBm(以摩托光发60PAL频道调制电平为准)时输出电平达到104dBμV(当光接收功率为-1dBm时,CN≥52DB,CSO≥64DB,CTB≥68DB,以上指标是指下行光波长1550nm)。
2.2工作带宽:≥870MHz,建议1000 MHz。
2.3光反射损耗≥45dB。
2.4下行光波长为1310nm、1550nm双光工作窗口。
2.5平坦度±0.75dB。
2.6射频输出阻抗为75Ω。
2.7射频输出反射损耗≥16dB(45~550MHz)
≥14dB(550~862MHz)。
2.8光接收机电源按单模块配置,采用220V独立供电。
2.9光连接头为SC/APC,电接头为输出阻抗75Ω、5/8英寸针形公制F接头(可拆卸替换)。
2.10光接收机的MTBF>100000小时。
四、室内单口光接收机基本功能配置、技术要求
1. 基本功能配置:
1.1光接收机要求散热、屏蔽性能好。
1.2光接收机采用单口输出,低失真性。
1.3采用220V独立供电。
1.4完善的光功率指示。
2.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2.1 光接收机达到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标准要求;具有较宽的光接收范围,接收机接收光功率在-6dBm(以摩托光发60PAL频道调制电平为准)时输出电平达到85dBμV(当光接收功率为-1dBm时,CN≥52DB,CSO≥64DB,CTB≥68DB,以上指标是指下行光波长1550nm)。
2.2工作带宽:≥870MHz,建议1000 MHz。
2.3光反射损耗≥45dB。
2.4下行光波长为1310nm、1550nm双光工作窗口。
2.5平坦度±0.75dB。
2.6射频输出阻抗为75Ω。
2.7射频输出反射损耗≥16dB(45~550MHz)
≥14dB(550~862MHz)。
2.8光接收机电源按单模块配置,采用220V独立供电。
2.9光连接头为SC/APC,电接头为输出阻抗75Ω、5/8英寸针形公制F接头(可拆卸替换)。
五、1310nm光发射机的基本功能配置、技术要求(正向配置)
1、基本功能配置:
1.1 满足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标准中A类激光发射机的要求
1.2 1U、 19英寸标准机架式设计
1.3 要求采用DFB激光器,带光隔离器;必须提供激光器的型号及原厂相关证明文件
1.4 完善的温度控制电路,AGC控制和MGC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1.5 前面板液晶显示工作参数
1.6 标准的RS485通讯接口
2、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2.1 波长: 1310±20nm
2.2 光反射损耗: ≥45dB
2.3 输出光功率: 4~13 dBm /2.5~20mW
2.4 工作带宽: ≥870MHz,建议1000 MHz
2.5 RF带内平坦度: ±0.75dB
2.6 RF输入电平: 75±5dBμV
2.7 RF输入反射损耗: ≥16dB
2.8 工作温度: -40℃~+85℃
2.9 电源: AC 220V,50/60Hz
2.10 功耗: 15W(典型)
六、光传输平台
(一)基本要求:
1. 要求提供全系列产品的性能、功能说明,技术指标;
2. 设备外型能满足招标方订货文件要求的形式;
3. 具备统一网管功能;
4. 机架外观设计美观大方;
(二) 光传输平台基本功能配置及技术要求:
1. 应具备19英寸标准机箱设计、结构紧凑,高密度、大容量配置组件、每个机架应有12个以上通用插槽;(要注明机框高度)
2. 模块由前面板插入,支持热插拔,即插即用,操作简单;
3. 支持多种规格应用模块与其配套,包括不限于正向光发模块、正向光收模块、倒换开关和前置放大模块;
4. 具备集中式背板供电功能,配备双电源插槽,自动热备份、冗余保护、软启动。采用高效开关电源,宽电压工作范围,供电方式AC220V/DC -48V可选;
5. 具有良好的散热设计;
6. 具备总线式控制单元,检测及控制所有应用模块;
7. 具有前面板液晶显示系统,具备工作状态监测,应能显示所有模块工作参数,特别是电源参数、以及针对光发模块的参数显示不限于:模块内温度、激光器制冷工作电流、+5V工作电流、+24V工作电流、激光器内部温度,自动AGC和手动MGC切换及调整等;
8. 光传输平台应提供RS485/RS232/RJ45接口,具备远端监控能力和基于SNMP的网管方式。
9. 应具备设计合理的光纤托盘架;
(三)1310nm光发射模块基本功能配置及技术要求:
1. 满足GY/T143-2000《有线电视系统调幅激光发送机和接收机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标准中A类激光发射机的要求;
2. 19英寸平台模块式光发射机,频率范围:≥870MHz,建议1000 MHz;
3. 采用DFB激光器,带光隔离器;
4. 光调制方式采用直接光强度控制,具有全频段预失真校正功能;
5. 具有输入电平自动增益控制(AGC)、手动增益控制(MGC)和自动温度控制(ATC)功能;
6. 具有状态监测、远端监控功能;
7. 光平台系统正向射频输入信号电平范围80±5dBuV;
8. 光连接头为SC/APC,射频接口为F型;
9. 输出光功率:4mW~20mW可选;
10. 工作波长: 1310 ±20nm;
11. 光反射损耗:≥45dB
12. 应采用高效开关电源,宽电压工作范围:AC220V/ DC -48V可选;
13. 具有热插拔功能,完善的温度控制电路;
14. 模块工作时应有独立散热风扇;
15. 平均无故障时间应>45000小时;
16. 除RF主输入口外还应带有一个射频测试口;
17. RF测试口损耗:-20dB(±0.1dB);
18. C/N≥52dB,CSO≥68 dB,CTB≥70 dB
19. RF带内平坦度: ±0.75dB
20. RF输入反射损耗:≥16dB
21. RF输入阻抗: 75Ω
22. 工作温度:0℃~+50℃
23. DC电流(最大) :+5V 1A; +24V 700mA
24. 功耗:不大于20W
25. 输入电平范围:75±3db
(四)、1550nm光发射机
1550nm光发射机基本配置要求:① 220V交流/直流供电方式可选;②具有内置式网管接口RJ45和RS485;③19英寸单机型结构或机架式模块结构;④面板具有数字显示屏,可显示光发射机的各种参数。
1)、光调制方式:外调制
2)、激光器类型:DFB激光器
3)、输出端口数:1
4)、输出光功率≥9dBmw;
5)、链路特性: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GY/T143-2000标准规定,按照标准中6.2.3.5、6.2.5、6.2.6测量方法,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CNR≥53dB ;CSO≥65dB;CTB≥65dB
6)、工作波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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