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模板、脚手架分包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6325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320.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模板、脚手架分包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本文档共73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模板、脚手架 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2018年x月x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项目的其它说明 四、计划明细、报价表 五、专业分包合同 一、投标须知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建筑一:层数:地上1/2/3层:建筑面积:xxx平方米;高度:xx米;结构类型:xxxx、砖混。建筑二: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高度:xxx米;结构类型:钢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纸) 4 招标人 xxx公司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分包方式 包工包机械 7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符合本工程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要求;经本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包交易卡,外地企业应有进xxx市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没有不良记录。劳务队长必须持有上岗证。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9 合同形式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重大设计变更、招标人签证以外的风险,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辅助材料、辅助机械涨价调整与图纸缺漏项,均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自行承担。中标后,总价不再调整。 10 技术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严格按照现场管理指挥作业,作业中必须保证安全作业,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11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xx月xx日;计划日期:2018年xx月xx日。具体开竣工日期及节点工期以承包人要求的实际日期为准(如遇政策性文件停止施工,工期相应顺延),分包人需服从承包人工期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索要补偿。因分包人原因拖延工期,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13 招标范围 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14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必须经过现场踏勘,并以此为依据编制报价单及施工计划。 现场联系人:xxx 电话: 15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份数 按要求投标发电子邮件。同时在议标时报送纸版投标资料。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报送。投标截止时间:以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能投标按废标处理。议标时提供两套完整资质。 17 开标时间地点 公司自行组织投标人不参加 18 履约保证金 确定中标单位后,缴纳合同总价2%且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安全履约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分包合同范围内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结算完后,1个月内无质量安全问题、无经济纠纷,无息退还,投标人如果不能按照合同及补充条款的要求完成履约保证时,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项目部向招标人财务资金部提交申请,由招标人财务资金部退还。 19 付款方式 1、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投标人必须同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招标人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非招标人原因不能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投标人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2、开工前招标方不预付工程款。 3、因投标方原因不能按进度完成的,拖延工期超过5天的则该分部工程款待下一阶段拨款时拨付,付款前提条件: A、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B、完成进度计划; C、内业资料同步(分部分项); D、招标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 E、符合总包方项目部相关管理要求。 4、2018年xx月xx日前,不支付工程款。 5、进度款按工程进行过程中经甲方认可,次月10日内支付的月进度统计的70%。 6、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完付至合同结算额的85%。 7、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额的95%。 余款5%作为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金的返还,五方竣工验收满2年后(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是所有质量问题均已经按甲方或物业要求整改完毕),经双方签字认可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返还保修金(不含利息)。 20 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变更=结算价款 21 评标 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2 其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并做出合理报价,任何因忽视工期变更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23 纠纷解决地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 24 农民工工资 管理 1.投标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里应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且将其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报招标人。 2.投标人按xx市的现行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实施xx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支付,招标人将建设单位划入农民工预储帐户并通过银行发给农民工的工资视为给投标人的付款。 3.投标人施工现场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制度的统一管理;必须服从xx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务实名制的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必须按月支付雇用的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必须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一律实行银行代发。投标人每月要把《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原件(盖分包单位章)及所有工资支付结算单据复印件送招标人备案。 25 劳务管理 投标人必须满足xx市有关劳务管理的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为准。相关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搜集查阅。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在进场同时向项目部提交进场人员的有关岗位证书(如:劳务队长证、安全员证、特殊工种证、电工、技能证书等),按照xx市要求满足持证上岗率,保证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普通工种持证率60%以上,如达不到要求,投标人应积极整改,或者投标人提出培训计划由招标人负责组织的培训,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 2. 投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人必须是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在现场的劳务队长,同时要有授权委托书和合格的劳务队长证书,并报招标人备案。 3. 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专职现场劳资员,该劳资员负责履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劳务管理职责。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把本队伍的“现场劳资员授权委托书”交与项目部。 4. 投标人必须做到现场实际人数与每日进入现场打卡考勤人数相符。 5.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建立花名册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与身份证复印件一一对应,并报项目部备案。 6. 各劳务队伍必须与每名劳务人员签订《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并安排专人每月认真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 7. 投标人必须要明确生产区、用电、消防安全、各类设施的卫生责任人、负责人,并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 我方对生活区(宿舍、食堂、超市等)进行统一管理,不准私设食堂、超市等,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9. 因本工程的地点、环境等原因,招标人项目部不能保证少数民族员工的民俗、生活、饮食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不准投标人招聘少数民族员工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如果投标人需要招聘必须事先书面报告招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保证少数民族员工权益的措施及书面保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农民工业校等各项培训活动。 11.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条款,视情节严重程度均作500-5000元的罚款。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26 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不受自然天气影响,能够连续施工(不受麦收、秋收的影响) 二、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部分 a、投标书 b、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c、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d、所需材料样品及检验合格报告 (2)技术标部分 a、人员安排表(1、拟选用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主要履历及验证证明、岗位证书、社保证明。2、拟选用班组及其人员构成,班组长联系电话、劳动力安排、主要业绩及验证证明)、主要机具、设备、工期安排合理性、施工方法及方案可行性、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 b、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工资发放单 c、 项目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协议(明确所有与分包单位有关的信息,如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3)资信标部分 a、提供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分包交易服务卡码证 e、当地施工许可 f、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g、授权委托书 h、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i、一般纳税人证明(若有) j、分包商登记表 1.2按本须知规定须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在投标阶段,投标人不必填写本招标文件内工程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书)。工程合同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但投标人须在招标阶段完全确认工程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书)的内容。 1.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授权委托一名商务人员(必须有授权委托书),一旦中标,招标单位在办理一切结算等商务业务只对投标单位的这名授权委托的商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商务人员,否则,招标单位不予接待。 1.4在工程完工结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投标单位委派的劳务项目负责人及商务人员不配合结算,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结算,所有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的负责。由此,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要有对这项内容的承诺函。 2、对投标人劳务施工队的要求 2.1施工班子一经确定,除招标人和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但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招标人认为不称职的施工队长; 2.2投标人必须是成建制的整体施工队伍,各岗位均有专职负责人。工程投入人数和机械应确保施工按要求进行; 2.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不受自然天气影响,能够连续施工(不受麦收、秋收的影响); 2.4 确保各种人员投入数量,身份证齐全,自有地区工程组人数在80%以上且持证率在80%以上。 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1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7日历天; 3.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及相关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会损失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被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4.3投标人应按所有附表填写完整。 5、开标 5.1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得参加)。 6、评标 合理低价中标。 序号 评分项 评分说明 满分 1 商务报价 各家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8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 80 2 资信能力 满分5分。提供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分包交易服务卡、当地施工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若有)、分包商登记表,缺失1项扣1分。 5 3 业绩评审 1、提供最近三年与本次招采有关的业绩得2分。 2、提供最近三年和本单位合作与本次招采有关的业绩得3分。 3、提供最近三年和本单位合作与本次招采有关的业绩得4分。 4、提供最近三年和本单位合作与本次招采有关业绩得5分。 5、有   项目部推荐书的得5分。出现项目反映质量和履约存在缺陷的扣5分。 6、业绩无法得到证明或经落实弄虚作假的,该整项不得分。 7、历史合作记录差的、公司有诉讼案件的、单方中止合同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通报的视情况扣分。 10 4 人员安排 1、拟选用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主要履历及验证证明、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2、拟选用班组及其人员构成,班组长联系电话、主要业绩及验证证明。 3、上述内容无法查证或落实弄虚作假的,该整项不得分。 4、完全满足项目履约要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目上述内容的扣1分,基本满足履约要求但存在一定缺陷的视情况扣分。 5 7、中标通知 7.1、定标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 7.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有法律效力,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协议,此协议将作为双方解决争端的首选文件; 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4、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成为中标人后,必须在10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并立即着手进场和开工准备工作,以保证合同一旦签订,能具备随时进场和开工条件。 8、合同的签署 8.1、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8.2、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8.3、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按自行放弃处理;招标人有权从原未中标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三、招标项目的其它说明 1、结算说明 1.工程结算的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最终结算价款均为固定总价,加上合同确定的调整金额。即结算总价=固定总价+变更 2.结算的程序:投标人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提出结算申请并向招标人报送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招标人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并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招标人未对该结算资料提出意见不能视为默认,仅在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结算资料方视为认可。若投标人未在该期限内报送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人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投标人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招标人并有权扣留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投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招标人前期依据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投标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投标人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次的违约责任。 3.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报送工程量后,对其进行审核确认,招标人在进行审核前24小时应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为招标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投标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招标人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当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工程款,抵扣工程预付款及其他应扣除金额,并在招标人收到建设单位当期付款后向投标人支付。招标人未予审核的,不能视为招标人对其的默认,只有当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认可时,方表示该工程量的计算得到确认。 4.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的结算:招标人若要求投标人就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投标人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投标人均须按招标人的要求予以配合。若投标人未予以配合的,造成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投标人在合同价款的结算中不得计取。 5.招标人项目部、分公司签署的结算资料仅做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只有经招标人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招标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商务合约部盖章后的分包结算书才能成为本工程的有效结算资料。 6.涉及确认工程量相关事项,需经承包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真迹显示如下: )、商务经理(真迹显示如下: )和生产经理(真迹显示如下: )三人或三人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可确认;仅经项目部管理人员中的一人或两人签字确认不能作为任何依据。 7.涉及结算价款需经承包人总部主管结算副总经理及商务合约部负责人签字后,并经商务合约部盖章后的分包结算书才能成为本工程的有效结算资料。仅有承包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等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相关印章不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四、计划明细及报价表 具体报价表见附表: 0                      工程报价表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002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          项目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包工程概况 总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项目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模板、脚手架专业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报价单为准) 二、分包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x月x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x月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指令为准。 工期节点要求: (另行约定) 。 无论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时间是否一致,乙方均已在投标中或签合同前考虑了该项风险,不得再就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权益主张或索赔。 三、质量标准及安全创优目标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本分包工程安全创优目标双方约定为: 无 。 具体质量安全标准详附件14:安全质量要求及标准。四、合同价款与形式 合同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不含税价格为¥ 元,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 10 %,税额为¥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 元(大写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五、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文件(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0.甲方与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合同文件相关内容; 11.其他分包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序号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分包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六、承诺 1.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 3.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理解并接受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条款的约束,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收到并充分了解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报价资料,已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5.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服从承包人生产和资金安排,根据现场情况调整资源准备以满足承包人要求,不向承包人主张违约、利息、索赔等额外费用。 6.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各项施工内容的费用与可能发生的风险。 7.分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 8. 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 七、其他 1. 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书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一式 陆 份,承包人执 叁 份,分包人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详见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 1.1.2 总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 1.1.3 分包合同当事人:是指承包人和(或)分包人。 1.1.4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并经发包人同意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总包工程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5 分包人:是指承包分包工程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分包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发包人(业主):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监理人(监理):是指在总包合同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对总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8 设计人:是指在总包合同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总包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9 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分包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10 分包人项目经理:是指由分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分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分包合同履行的项目负责人。 1.1.11 总包工程: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2 分包工程:是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3 永久工程:是指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14 临时工程:是指分包人为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1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1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17 施工场地:是指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及临时场所。 1.1.18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19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承包人开工指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20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竣工确认文件和政府部门签发竣工确认文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确定。 1.1.21 工期:是指在分包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22 缺陷责任期:是指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提前使用的分包工程自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其他分包工程自总包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1.1.23 保修期:是指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期限。提前使用的分包工程自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其他分包工程自总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4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25 签约合同价:是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26 分包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用于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分包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27 费用:是指为履行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28 计日工:是指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分包人完成承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29 质量保证金:是指分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30 书面形式:是指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1 深化设计:是指分包人在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完善、补充并绘制直接指导施工的图纸的活动。 1.1.32 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分包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分包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2 语言文字 分包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 1.3 标准和规范 1.3.1 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总包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等。分包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前述标准和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4 分包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执行协议书第五条约定。 1.5 图纸 1.5.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向分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承包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5.2 分包人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以便承包人能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分包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分包人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则分包人丧失就该合同文件的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1.5.3 深化设计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的,深化设计需要相应的设计资质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分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不需要相应设计资质的,分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自行完成深化设计。 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人对自行或委托设计的图纸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专用条款另有说明外,深化设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监理和承包人对分包人深化图纸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1.6 联络 1.6.1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6.2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承包人给分包人电子邮箱发出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到达分包人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送达时间。 1.7 化石、文物 承包人应根据总包合同将施工场地内需要保护的化石、文物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应予保护。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化石、文物的,分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化石或文物的数量、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承包人收到通知后应指示分包人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前述物品。 1.8 知识产权 1.8.1 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图纸和文件,分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但不能用于与分包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1.8.2 分包人保证在深化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等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证承包人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主张。如第三方向承包人主张任何权利,承包人有权对此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并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谈判或调解和解,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包人的一切损失。必要时,分包人应协助或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同时,在发生上述知识产权请求时,如果承包人同意或要求替代产品或服务,承包人应用相同或类似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产品或服务替换,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保证承包人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8.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9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 承包人 2.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1.1 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履行分包合同所需的相应资料。 2.1.2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和总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人和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并负责总体联络与协调工作。 2.1.3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1.4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可在本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 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后,可以在移交施工场地前向分包人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地下管线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 2.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范围等事项。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承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承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2.4 指令和决定 2.4.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指令违反法律或强制性标准的除外。如果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指令后3日内未向承包人提出异议且未执行指令,或者分包人提出异议但在承包人再次确认指令后3日内仍未执行指令的,承包人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的指令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承包人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令,该指令与书面形式的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承包人应在口头指令发出后48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补发的书面指令应与口头指令一致。 2.4.2 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接受并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并转发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指令。分包人不应接受或执行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指令。分包人一旦收到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直接向分包人发出的指令,应立即将此类指令通知承包人,经承包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3. 分包人 3.1 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办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许可和批准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1.2 按法律规定和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并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3.1.3 对施工场地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分包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与履行分包合同有关的其他情况。 3.1.4 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分包工程资料的编写、管理和归档;确保分包工程资料的准确完整。 3.1.5 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在分包工程实施、完成以及修补等过程中免于承受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3)欠付工人工资; 3.1.6 分包人已充分认识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提出超出本合同支付条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的支付请求。 3.1.7 分包人应采用教育、验收、技术交底、监控等措施充分保障其雇员、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分包人负责处理其任何雇佣人员的伤亡事宜、工资纠纷事宜等,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若由于分包人不能妥善处理导致工人围堵、闹事等损害承包人声誉、利益的,承包人无需征得分包人同意直接代为处理,相关费用(包括支付款项、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3.1.8 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义务。 3.2 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的报告。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包括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分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详见专用条款。 分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为前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分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前述人员无权履行职责,承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 3.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项目管理/招投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