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污水处理厂硬聚氯乙烯PVC-U螺旋缠绕管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 *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09 年 12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5二、投标须知 - 3(一)总则 - 31. 适用范围 - 32. 定义和解释 - 3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4. 投标费用 - 3(二)招标文件 - 35. 招标文件的组成 - 36. 招标文件的澄清 - 3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 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38. 提示 - 39. 投标文
2、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3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312. 投标报价 - 3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 31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315. 投标保证金 - 316. 投标有效期 - 3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3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 3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 3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 3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五)开标 - 322. 开标 - 3(六)评标 - 323. 评标委员会 - 324. 评标过程保密 - 325
3、. 评标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合同授予 - 326. 定标准则 - 3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 328. 中标通知 - 329.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 3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331. 履约保证金 - 332. 其他 - 3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4一、合同一般条款 - 151. 定义 - 152. 适用范围 - 153. 技术规格和标准 - 154. 专利权 - 155. 包装 - 156. 运输标记 - 157. 交货方式及装运条件 - 168. 装运通知 - 169. 保险 - 1710. 付款方式与条件 - 1711. 技术资料 -
4、1712. 价格 -1713. 质量保证 - 1714. 检验 - 1815. 索赔 - 1816. 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 1817. 不可抗力 - 1918. 税费 - 1919. 履约保证金 - 1920. 仲裁 - 1921. 违约终止合同 - 1922. 破产终止合同 - 2023. 变更通知 - 2024. 合同修改 - 2025. 转让与分包 - 2026. 适用法律 - 2027.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 2028. 通知 - 2129.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 2130. 合同生效及其他 - 21二、合同协议书 - 2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7第一部分 商务和资格文
5、件 - 3(一)投标函 - 3(二)开标一览表 - 3(三)投标价格表 - 3(四)供货范围表 - 3(五)商务偏离表 - 3(六)资格证明文件 - 3(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和资格方面的文件 - 40(八)投标保证金 - 40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 43(一)货物说明一览表 - 3(二)伴随服务内容、方案及承诺 - 3(三)技术偏离表 - 44(四)交货进度表 - 45(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 46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46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 46 二、技术规格 - 47第六章 招标货物最高控制价 - 50第七章 评标细则 - 501. 总则
6、 - 502. 评标原则和纪律 - 503. 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标准 - 514. 附则 - 54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有限公司受 *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委托,对 *县污水处理厂硬聚氯乙烯PVC-U螺旋缠绕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1. 招标编号:*2.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招标内容:合同包货物名称品目号规格环刚度数量(m)1硬聚氯乙烯PVC-U螺旋缠绕管1-1DN3008kN/m210001-2DN4008kN/m21100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
7、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10天内;2.3 交货地点:*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现场或业主指定地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自主生产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代理商;3.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1500万元人民币;(其注册资金以本招标文件上网日期前一日为准)3.3 投标货物应通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机构)鉴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获得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5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同类工程
8、业绩(以上均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 12 月 21 日至2009 年 1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县*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5.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10 年 1 月 11 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县招投标中心
9、,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地点: 2010 年 1 月 11 日 10:00 (北京时间)在 *县招投标中心 公开开标。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地 址:*县*路联系人: 电 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县*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 开户名:*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帐 号:*交易中心名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县*中路61号*办事处八楼会议室 第二章
10、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说 明 与 要 求11.1项目名称:*县污水处理厂硬聚氯乙烯PVC-U螺旋缠绕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招标编号:*22.1招标人名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人地址:*县*路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32.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县*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3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自主生产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代理商;3.2 投标人的注册资
11、金应1500万元人民币;(其注册资金以本招标文件上网日期前一日为准)3.3 投标货物应通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机构)鉴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获得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5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同类工程业绩(以上均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15.2 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
12、到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61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个日历天。717.1商务和资格文件: 一套 正本 , 三套 副本。技术文件: 一套 正本 , 三套 副本819.1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 月 11 日 10 时00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县招投标中心922.1开标时间: 2010 年 1 月11 日 10: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县招投标中心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和解释2.1 “招标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
13、法人或组织,即业主方。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 “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须承担的、有形货物除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
14、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全部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六章 招标货物最高控制价第七章 评标细则5.2 招标文件除5.1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
15、的澄清6.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历天,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
16、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提示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一个投标人或同一品牌的招标货物只能投一个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
17、位 9.1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 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 中文 为准。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为了便于评审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分为二册,第一册为 商务和资格 文件,第二册为 技术文件 ,其内容分别为:10.1.1 第一册商务和资格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价格表(4)供货范围表(5)商务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招标文件要
18、求提供的其它商务和资格方面的文件(8)投标保证金10.1.2 第二册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说明一览表(2)伴随服务内容、方案及承诺(3)技术偏离表(4)交货进度表(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10.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1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本章10.1款的组成、格式和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1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投标人已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按“偏离表”的
19、格式统一汇总说明。11.3 由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4 投标人可对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12.2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将按照招标文件第7章“评标细则”第3.3.2款的规定进行。12.3 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以现场交货价及出厂价
20、填报货物价格。12.4 投标人按上述12.3款要求填写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5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国内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12.6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中:(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买方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 (2)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其生产、销售或服务范围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准许;(
2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4)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1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14.3 本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
22、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规定和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4 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15.5 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15.7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
23、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15.8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 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 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
24、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正本应按要求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
25、公章。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7.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7.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18.1 投标文件的 第一册商务和资格文件 、第二册技术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 。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18.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应在招标文件中附有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等资料外,还应将各一份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等一起密封在同一个信封中,
26、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8.4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_之前(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8.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8.118.3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载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8.6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19.1 递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指定的地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7、8项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按招标代理机构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 迟到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15.8款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六)评标23. 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技术、经济专家和招标人等方面代表组成。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