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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705362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98.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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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招标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二一八年六月一、 前 附 表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招标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建设地点萧山区蜀山街道批准文号萧发改投资2018164号、萧发改投

2、资2018157号设计单位/3建设规模/工程类别/ 结构层数/4承包方式按投标下浮率包干本次招标投资额159.813万元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6招标范围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项目的方案可研、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8资金来源区城投集团统筹解决。9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1投标

3、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担保金额 壹 万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 / 元,如采用资格后审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不收取费用。图纸押金 / 元,如采用资格后审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不收取押金。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中产生的疑问,可以于2018年7月2日16:00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4、。招标人将在2018年7月6日16: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的疑问书面提交招标人或传真致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2227557)。14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2室时间:2018年7月13日 9时30分止16开标会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5、心萧山分中心(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区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2室时间:2018年 7月13日9时30分17评标标准及方法简易评标法18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区级政府性资金项目采用支票或汇票。19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开、评标活动中需投标人应响应时间的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本条款: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

6、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室。20是否适用信用评价否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二、投标须知2.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企业参加投标。2.2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

7、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交纳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7#、8#窗口),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帐号:33001617035053000389;收款人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入转出)。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3.2投标截止日期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

8、修改的;2.3.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2.3.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3.5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2.4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必须立即交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的保证金账号,否则按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处理,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当场退还。2.5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企业,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2.6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按前附表18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凭招标人证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

9、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2.7履约担保金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明确。2.8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10、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都将按照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以补充文件形式,在答疑公告中发布,告诉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关资料。若网上下载的资料与书面资料不一致时,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招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文件等

11、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三、招标要求:3.1本次项目招标概况:3.1.1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项目估算总投资15138.79万元,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北起南秀路,南至蜀山路,用地面积约35.7亩(以实测为准),全长850m,沿线设置桥梁1座。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宽28m,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城市家具和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3.1.2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项目估算总投资9488.8万元,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北起南一路,南至南二路,用地面积约29.4

12、亩(以实测为准),全长700m,沿线设置桥梁2座。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宽28m,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城市家具和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本工程总匡算建安投资为 22078万元,其中崇化路(南秀路-蜀山匡算投资建安费为2256万元(不含土地征用费),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匡算投资建安费为2820万元(不含土地征用费),在合同执行中若因中标人原因,施工图设计建安费突破经财政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用则应扣减相应设计费,具体在合同中明确。3.2招标设计内容:本次招标的

13、范围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和附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城市家具、照明工程和公交停靠站)等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a.中标单位根据可研提出的意见进行初步设计,直到方案通过批准后,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b. 中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以招标人指令为准;c. 中标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d. 在施工阶段应至少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二名全权处理有关设计变更等事宜。3.3合格的投

14、标人:3.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3.3.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3.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3.3.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3.4设计范围: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方案、可研、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套服务(包括工程及前期费用估算)。3.5、设计依据:(1)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萧发改投资2018164号)、西河

15、路(南一路-南二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萧发改投资2018157号)】; (2)规划用地红线图;(3)设计任务书;(4)其他相关的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3.6设计要求:3.6.1本次设计中标人应提供设计全过程服务,包括编制提交方案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扩初)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后续服务等。另外,还应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3.7后续服务:3.7.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扩初)、施工图设计、概算以及施工招标期和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3.7.2中标人提交方案的项目概算

16、不得大于单个项目投资的建安成本估算值。3.7.3除招标人提出的方案之外,中标人也可根据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3.7.4方案、工可、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等一系列图纸审查、评审的专家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3.7.5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相关专业的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3.8报价依据:3.8.1本项目报价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及设计范围、内容,参考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3.8.2报价方式:各

17、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书中明确下浮率,且该下浮率为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工可编制费不单独支付,应在下浮率中综合考虑),最终结算设计费根据每条道路单独结算,每条道路根据财政核准的概算建安费作计费基数对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确定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0.9;相应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结合本次下浮率进行结算。崇化路(南秀路-蜀山路)项目估算建安投资额2256 万元,标准设计费(即招标控制价)71.658万元;西河路(南一路-南二路)项目估算建安投资额 2820 万元,标准设计费(即招标控制价)88.155万元,两条道路设计费(即招标控制价)为159.81

18、3万元;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40% ,即95.8878万元;风险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45%,即87.89715万元。3.8.3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者,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须额外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 采用现金、汇票或支票),风险保证金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日内退还。(如两年内项目未列入政府实施计划,则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1万元方案设计费,计算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两年内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有关本工程的方案细化、方案汇报等后续服务)。3.8.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计期间各类价格的风险、物价上

19、涨因素、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和自然条件,投标报价根据投标下浮率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作调整。3.8.5投标人所报总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全部基础资料),以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之和,主要包括:3.8.5.1提供业主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扩初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施工招标配合服务的费用。以上资料均需满足报批要求,费用在投标总价内。另投标总价需包含18套施工图费用。3.8.5.2施工期间派驻相关专业的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修改设计、变更设计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的费用。3.8.5.3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3.8.

20、5.4如涉及专业设计或咨询的,中标人无资质或有资质未达到等级要求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必须分别设计的,由本次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委托,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所报单价内。3.8.5.5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和保险都有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报价之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8.5.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除已明确的方案酬金外),其余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3.8.5.7若今后项目实施时工程规模有所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3.9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3.10投标文件要求:3.10.1投标文件组成:A投标承诺书;B投标人诚信承诺书;C项目负

21、责人证书复印件;D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指:2018年3月、4月、5月)在本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E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指:参与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萧山区检察院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2009年1月以来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告知

22、函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二个月内。);F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资质等级内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变更的包括变更内容,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G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I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3.10.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单层密封套里。投标密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定单位公章。3.10.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

23、5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10.4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10.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10.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10.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10.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作无效标书处理。3.10.6.1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辩认,或涂改

24、后未盖单位公章;3.10.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3.10.6.3投标承诺书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盖印章或签字的;3.10.6.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或密封的;3.10.6.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没有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10.6.6擅自更换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3.10.6.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0.6.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10.6.9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3.10.6.10投标文件未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且无职能部门处置意见;或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

25、处置意见在限制或取消期内;或告知函内容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3.10.6.11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10.6.12适用信用评价的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填写或计算投标信用分的。3.10.7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3.10.7.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或投标人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能满足投标项目或标准规定的承包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企业停止市场活动,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

26、照不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停止市场活动,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10.7.2投标人有招标公告中“其他公告内容”的情形且被招标人书面拒绝的;3.10.7.3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承诺或承诺的内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10.7.4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情况的;3.10.7.5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3.10.7.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3.9开标:3.9.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

27、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3.9.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企业注册地在杭州城区以外的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出具公证书。需公证的均实行一标一公证。未带齐以上所需资料或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标处理。3.9.3投标企业应携带企业的有效IC卡(交易证)到场刷卡签到,特殊情况可采用书面签到。未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9.4若开标现场出

28、现突发异常情况被紧急叫停的,由招投标值班领导组织召集招投标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区监察局、行业管理部门等)负责处理。3.9.5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3.10其他要求:3.1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签约地点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0.2根据国家和建设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

29、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10.3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确保工程质量的规定,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书的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还需签订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设计质量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10.4设计人与业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3.10.5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区级或其它依法组建的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相关4名专家和招标人代表1名,共5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30、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3.10.6订立书面合同30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四、评标方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即是以投标文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接近中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具体步骤:1、中标基准价的确定中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K),其中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从40%45%的范围内,按0.5%的间隔设置,共设11个点,随机抽取三个点的算术平均值(可重复抽取,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宣布密封情况检查通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3、对投

31、标报价绝对值最接近中标基价的前2家投标人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检查及投标文件评审。不适用信用评价的项目先由招标人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检查(按签到先后的逆顺序),检查通过进入投标文件评审;适用信用评价的项目先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信用分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再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检查(按签到先后的逆顺序),检查通过进入投标文件评审;若有不符合要求的,依次递补至2家,直到产生有排序的投标人2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其有效投标报价与中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次小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不适用信用评价的项目出现并列时,抽签确定排序(先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的50个签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基准号,再由招标人按并列

32、的投标人签到先后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核验,核验通过的抽取排序号,并按并列投标人抽取的排序号与招标人抽取的基准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次小依次对并列投标人进行排序。抽签箱中放置50个签号,抽取的号码仍放回抽签箱,签号可重复。当排序号与中签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由投标人按上述办法在50个签号中再次抽取排序号,直至确定排序为止)。适用信用评价的项目出现并列时,按投标人的投标信用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标信用分计算方式:投标信用分投标人信用总分信用参评序列系数。投标人信用总分以区住建局公布的开标日期所在月的上一个月的信用总分为准,未参与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信用总分为0分。信用参评序列系数根据投标人信用参评

33、资质序列、参评资质等级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序列、投标人的投标资质等级确定,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序列与信用参评资质序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质等级与参评资质等级相比同级别或者更高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25,相差两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9,相差三个级别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0.85;投标资质序列与信用参评资质序列相同的,信用参评序列系数为1。投标信用分仍并列的,抽签确定排序,抽签方法按前段文字描述。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相关资质、资格、业绩等证明资料存在疑问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询标。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排序第一、二的投标人分别为第

34、一、二中标候选人。6、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7、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资质、资格等存疑的,将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认证。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二)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业

35、绩等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可能存在影响履约能力情形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发现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向区招标管提起投诉。8、招标人应当自开标结束起三日内,在区招管办指定的媒体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日前确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公示所需资料;9、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格、中标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注

36、册证号以及作为投标合格条件和加分条件的业绩。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5.1.本合同签订后且设计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总额的 5 %作为预付款。5.2.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0%。5.3.设计人提交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图审通过后10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0%。5.4.施工工程量完成50%并经工程实施部室审核后10天内,支付至设计费的80%。所有标段施工招标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5.5整体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发包人向设计人付清余款。六、其他要求与约定6.1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不得更换,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须更换且征得招标人确认同意外,中标人擅自更换的,招标人将处以最终设计费的10%作为处罚(在设计费中扣除)。6.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设计班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的确需要更换,须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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