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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汽摩配产业基地给水管线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04721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68 大小:493.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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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理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1 第二节 专用条款 21 合同附件格式 27 第二卷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一)投标函部分格式 31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 37 (三)商务标部分格式 5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厂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金额约300万元,建设地点为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此次发包范围为双桥村至北区东片区Φ300-600给水管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近三年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近五年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5 月 15 日至2009年 6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三楼**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领取。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光盘)、施工图电子光盘等]工本费按300元/套购买,售后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外滩满庭芳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本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原件)与投标函部分一起装订并密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办事处 地 址:**市**大道394号 (**对面**村办公楼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09年5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大道394号三楼 联系人:**先生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金额约300万元,建设地点为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此次发包范围为双桥村至北区东片区Φ300-600给水管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近三年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建造师资格: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近五年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续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09年5月2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09年5月21日前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在**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9年5月21日 17 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6月4日 9 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资料、证书原件等。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帐支票(进帐单)、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均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技术标六份(不做“正本”和“副本”要求)。 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做废标处理。 3.7.5 装订要求 标函封袋统一使用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监制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的标函袋,且标函袋上和封条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续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项目名称: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区东片区给水管线工程 代理单位:**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 法人代表: 送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外滩满庭芳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开标顺序:先开商务标,按投标报价在有效标函范围内且与评审基准价绝对值最接近的投标文件选取5家(如绝对值相同,则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相同,则以招标人抽签决定入围单位)进入本工程评审区间。再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进行评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合同协议书签署7天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 10 % (必须是由投标单位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有效保函) 备注 1.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携带**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瑞备案登记表,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如进瑞备案表已过期或是未办理进瑞备案的,则拒绝其投标。 2. 本市行政区以外的温州地区市政企业若在本项目中标后,需统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人民币50万元。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市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近三年内有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如各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认为需另外处理施工现场,如三通一平等,其费用计入其他措施项目,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1其它约定 (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证书原件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上述人员证书将被**市市政园林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押证施工。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管理按(瑞建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执行。 (3)在中标后发现有挂靠现象的,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建议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本工程招标文件与其他文件相抵触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由**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工程量清单(另册); (8)图纸(另册)。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技术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七部分组成。 3.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2授权委托书; 3.2.3投标函; 3.2.4投标函附录; 3.2.5投标保证金(凭据); 3.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 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五份) 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 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3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 4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零星项目计价表 零星项目计价表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暂不提供,中标后补齐两份 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 主要材料价格表 1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5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6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 17 电子光盘(一式2份) 注:1、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电子光盘为预算软件格式或Excel格式,一式二份,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商务标电子光盘的按废标处理。2、开标后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光盘不能正常使用者,按废标处理。 3.4技术标内容包括:(注:技术标为暗标制作,暗标评审,技术标封面为无任何文字和数字的空白封面(A4白纸),不能使用任何有色彩的封面,内容字体为四号宋体,技术标不需加盖正副本章,采用A4白纸打印,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与其相关信息;否则做废标处理.) 3.4.1施工总体部署及现场总平布置; 3.4.2总进度网络计划; 3.4.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3.4.4劳动力投入和动态图; 3.4.5工程质量目标; 3.4.6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3.4.7标书的其它内容和总体质量。 3.5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3.5.1资格后审申请书; 3.5.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3.5.2.1投标人一般状况; 3.5.2.2投标项目建造师一般状况; 3.5.2.3承诺书; 3.5.2.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3.5.2.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5.2.6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3.5.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3.5.3.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5.3.2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5.3.3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 3.5.3.4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原件,不能或不能完全提供相应的A、B、C类证书原件的做废标处理; 3.5.3.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3.5.3.7五大员证书。 3.6证书原件内容包括:(以下材料伪造、克隆、缺少的均作废标处理) 3.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6.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6.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6.4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证书; 3.6.5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 3.6.6企业经理A类证书; 3.6.7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 3.6.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及任职文件; 3.6.9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6.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3.6.11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非本单位人员的,做废标处理。 3.6.12企业近三年及建造师近五年的同类(Φ600以上给水管线)工程业绩证明原件。 3.7投标报价 3.7.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7.3投招标人参考造价编制规则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①《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③《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④《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⑤《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⑥《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上、下册); ⑦建建发[2009]92号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费费率的通知》; ⑧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招标人编制参考造价取费标准参照如下。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市政费率(%) 一 施工组织措施费 其 中 1、环境保护费(不可竞争费用) 0.2 2、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费用) 1.5 3、临时设施费(不可竞争费用) 4.55 4、夜间施工增加费 0.0~0.1 5、缩短工期增加费 0 6、材料二次搬运费 0.2~0.3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0.1 8、其他施工组织费 0 9、检验试验费 2.2~3.4 二 综合费用 26~19 其中 企业管理费 16~12 利润 10~7 三 规费(不可竞争费用) 3.47 四 税金(不可竞争费用) 3.448 五 安全施工费(不可竞争费用) 1 注:费率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温建建[2004]330号《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除以上各项费率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3.7.3.1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由投标人一次性风险包干,不得调整。 投标人一经确定品牌后,原则性不变,如甲方须更换品牌,按采购当月信息价(市场价)的调整后品牌和参考标底价的价差并计取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进行调整。 3.7.4投标报价说明 ①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本省颁布的“计 价依据”以及工程量清单指引进行编制。 ②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按照瑞建发[2005]58号转发《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瑞政园[2009]9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三项费用投标报价时必须在弹性区间费率范围之内且明确费率。安全施工费必须单列计取,在投标报价时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第10页费率标准表,不得优惠。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六项都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③ 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 a、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 b、 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因施工及地质条件的变化而调整,一次性包干。 c、除暂定价材料、设备外,其他一般建筑材料(材料均按一级品计价)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 d、人工、机械等可能存在的政策性调整所需增加的费用。 e、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内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 f、由于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及根据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条件等原因所增加支出的运输增加的费用。 g、由于停电、停水工期将不予顺延,费用也不予增加。 h、其他在本标文中没有包含,但实际可能发生及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列的一切费用,均属包干风险费用应计的内容,今后除本标文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按规定调整外,一次性包干。(如围堰、基坑支护、沟漕支护、施工临时用电用水便道、临时堆放场地租用等) i、暂定价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的由招标人确定准于计取的费用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或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暂定价格的材料由招标人确定供应商和单价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并进行质量验收。暂定价材料价格、采管费及安装损耗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综合单价。 ④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定额、政府文件调整等的变化而变化,今后除暂定价材料按建设单位确认的价格调整外,均不予调整(注:审计部门有权对暂定材料价格审查调整)。 ⑤招标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工期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⑥关于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⑴根据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地形地质资料和现场施工条件,结合现场交通运输、环境卫生以及各种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解决弃土场地,自行测算弃土场地内的装卸、倒运、平整、道路等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在内的各项费用,不得违反环保、城建、水利、海事等部门有关规定; ⑵招标人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营地:业主提供一个营地。营地内的场地平整、道路、临时用房(办 公、生产及生活)搭建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所需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 ⑶施工营地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用地因电力不足,经常会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组,其费用自行测算,计入报价中。承包人如需外接电源,需用变压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其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计入总价中。以上费用一次性包干。 ⑷施工营地用水由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接入点自行接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保价中。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定额中。 施工用水用电二次引入费用或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水、停电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自行测算,计入总价中,一次性包干。 ⑸如因泥土处理而影响环境工作、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给招标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可以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⑹渡讯防台措施: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详细的渡讯防台措施,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 ⑺凡工程标文没有明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行车干扰费、环保费)等一次性包干,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 3.8投标有效期 3.8.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8.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9投标保证金 3.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2009年6月4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项中规定数额进行提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帐户如下: 户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营业部 帐号:** 联系电话:** 各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款收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公示3天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9.2 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9.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10投标文件的编制 3.10.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10.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0.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10.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1 投标人应注明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技术标封面上不能加盖“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函部分与商务标正本一起装订。招标公告、商务标电子光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商务标正本一起密封。 4.1.2 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后审文件应该分别密封 。资格后审申请书要求核对的证书原件另单独密封,且在密封袋上列出证书原件清单。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 “技术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证书原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各投标人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 5.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 当众先开商务标,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 公布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商务标评审区间及进入评审区间投标人; (6)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后审文件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宣布开标结果; (9) 开标结束。开标由**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市市政园林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5.2.2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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