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省 XX市 XX等11座小型除险加固工程招 标 文 件合同名称: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 招标人: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宜昌市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卷 第1章 招标公告1第2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总则 112.招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 144.投标 165.开标 166.评标 177.合同授予 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9.纪律和监督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评标办法前附表 281.评标方法352.评审标准353.评标程序37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1节 通用
2、合同条款43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85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93第5章 工程量清单96第1节 工程量清单说明96第2节 投标报价说明96 第二卷第6章 图 纸143第1节 招标图纸组成144第2节 招标图纸编绘144第三卷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46第四卷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15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十一、其它材料(评标信息表)第一卷第1章 招标公告XX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XX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
3、固工程 已由鄂财建发2010 155号、鄂财建发2010 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业主为 XX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为 XX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XX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XX境内。2.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十一个标段:第一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HJY-SG-01)第二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PJS-SG-02)第三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XHQ-SG-03)第
4、四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ZC-SG-04)第五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LJ-SG-05)第六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HJT-SG-06)第七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HYH-SG-07)第八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MAS-SG-08)第九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XC-SG-09)第十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YC-SG-10)第十一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DYZC-SG-11)主要建设内容:大坝砼护坡;防渗灭蚁灌浆;溢洪道整治加固;输水涵管整治加固、管护设施
5、配套等。2.3本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2007年11至2010年11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接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7、2008、2009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
6、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3.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任意三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其余标段应放弃中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数量不应超过一家。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已经进入宜昌投标的企业采用方式一(网上报名):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陆m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
7、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下载开始时间为 2010年12月 13日至2010年12月20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第一次进入宜昌投标的企业可以采用方式一(网上报名)或采用方式二(现场报名):投标人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20
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814室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应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将招标文件工本费存入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缴款后持缴款凭证到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814室购买文件;投标人应采用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向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缴纳,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开户行:宜昌市XX路支行账户名:XX账号:XX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
9、(¥1000.00元),售后不退。4.3本工程每标段投标保证金 捌 万元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 5 日9时30分;第五、六、七、八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 6 日9时30分;第九、十、十一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 7 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投资湖北网
10、、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水利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XX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XX坝陵锦屏大道联 系 人:XX电 话:XX招标代理机构:XX地 址:XX邮 政 编 码:XX联 系 人:电 话:电 子 邮 件:网 址: 2010年12月 1 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XX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XX大道联系人: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1.1.4项目名称XX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标段:XX
1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编号:XX)1.1.5建设地点XX境内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湖北省XX设计院 1.1.8监理人XX土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足额到位1.3.1招标范围大坝砼护坡;防渗灭蚁灌浆;溢洪道整治加固;输水涵管整治加固、管护设施配套等1.3.2计划工期12个月1.3.3质量要求合 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近三年内(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以施工
12、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有承担过类似本工程业绩经历。(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7、2008、2009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为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
13、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数量不应超过一家,否则全部为废标。1.9.1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若需现场踏勘的单位请与招标人联系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本工程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可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XX答疑专区上提交投标疑问。网上提问开始时间:2010 年12月13日9时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20日9时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和答疑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
14、11年1月5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函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通知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证、五大员证、各类奖励和(或)信用证书、相关合同和(或)验收证明、各类承诺等对评标有影响的所有资料。3.3.1投标有效期56天3.4.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缴纳方式有:方式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
15、,方可凭密匙登陆XX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方式二: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投标人应采用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向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缴纳。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开户行:宜昌市XX支行,账户名: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账号:XX)。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宜昌市综合
16、招投标中心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联系方式:XX3.5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提供的2007、2008、2009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6)拟派本工程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 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
17、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上述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同时投标文件中需另附一份与核查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格式见附后:十、原件的复印件)。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给投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
18、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且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1.2封套上写明封套上须写明以下内容:清楚标记“正本”,“副本”;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昌市XX室(地址:XX)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707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
19、认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逆次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宜昌市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 以上的 、 类似 项目 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 0 格式: 无 10.3原件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2 10.5对拟中标单位,将在宜昌水利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
20、会办理中标单位备案手续。10.6在网上公示期间,对招标存有疑议的,须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7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投诉需单位盖章,法人签字。联系电话:XX。如果未按照此渠道投诉,市招标办将不受理。未按照有关规定,恶意投诉,扰乱我市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清除出我市水利建筑市场,不得在我市水利项目投标。10.7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第一标段: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最高限价为: *万元,大写 * 万元整;最低限价为最高限价的8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1、10.8投标人可同时对任意三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但当两个以上标段(含两个)的投标文件评审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按照招标人意见中一个标段,其余标段应放弃中标。(如同时对三个以上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全部按照废标处理。)10.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10.10投标人应确保与招标人之间必要工作联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报送招标人。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总则1
22、.1 项目概况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
23、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
24、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5、;(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 为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数量不应超过一家,否则全部为废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26、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
27、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性地变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
28、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真实、合法,并对此负完全责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
29、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网络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
30、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网络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
31、(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
32、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三天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代理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3.4.
3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3.5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3.3.6招标项目有投诉,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中标公示期内书面通知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34、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符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35、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
3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37、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应写明的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
38、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
39、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设有K值的抽取K值;(8)
4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
41、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