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xxxxx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
1#楼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xxxxx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xxxxx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2009年12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xxxxx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1#楼工程施工
2
4.3
建设地点
xxxxx工业园区内
3
4.4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 15057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
4
5.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5.2
质量标准
合格
6
5.3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清单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7
5.4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8
6.1
资金来源
自筹及政府拨款
9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必须是已通过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及莆建管[2008]73号文规定)备案登记通过的企业。并根据闽建筑[2009]10号文规定2008年度资质检查合格(2009年2月28日以后成立的建筑业企业除外)。
10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2
15、16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0年1月8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2010
年 1月 12 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9.1
投标有效期
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23.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元)
15
33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技术标方式
无
17
21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
时间:截标前5日
18
3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9
3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xxxxx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
时间: 2010年 1月 28日 8时 30 分
20
48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0 年 1月 28 日 8 时 30分
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
21
55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2
91.1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备注
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应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投标人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图纸时不记名,也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鉴于xxxxx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xxxxx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1#楼工程施工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文等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若非地基基础和非主体工程确需分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5.4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6 资金来源
6.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核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条件。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11 招标人将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中的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2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从其有关规定),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1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
14.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 招标人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16.2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6.3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1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内容、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在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前3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17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核对
17.1 工程量清单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17.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17.3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
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
18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
18.1 工程预算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对其提交的编制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将在编制预算价时相应计取赶工措施费或优良工程增加费。工程预算价超过经批准的建安投资概算的不得开标。
18.2 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8.3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下浮率为8%。
18.4 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1-5%)
19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9.1 工程预算价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9.2 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9.3 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19.3.1 定额依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401~407-2005)。
19.3.2 费用定额依据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19.3.3 工程管理费依据闽建筑[2005]25文件即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19.3.4 工程利润依据闽建筑[2005]15号文件即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利润率的通知。
19.3.5 闽建筑(2007)1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19.3.6 闽建筑(2007)4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19.3.7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闽建筑【2009】3号文);
19.3.8材料价格依据《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09年第9期上旬;机械台班费依据《2009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19.3.9 定额套用2005年《福建省市政消耗量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
19.3.10 材料预算价按2006年[莆田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安装)]、2009年福建省9月份信息价计算,费用定额及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按闽建筑[2007]4号文件执行
19.3.11人工工资调整按闽建筑[2007]15号文件执行。
19.4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9.4.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19.4.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
19.4.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19.4.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19.4.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9.5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9.6 本工程税率按3.381%计取。
20 主要材料、设备
20.1下列是本工程拟定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不明确具体品牌,不得有暂定材料或暂定价格,不得有暂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
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或提供候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水泥:广平岩城牌、顺昌 “炼石”牌、 “建福”牌
2、钢筋(含Ⅰ、Ⅱ、Ⅲ):采用“三钢”、 首钢、武钢
3、防水涂料:采用宁德“建工”、 “南宝牌”、福州“真师傅”
4、乳胶漆、外墙涂料:多乐士、三棵树、立邦
5、铝合金门窗、铝型材:三源、闽铝、“南平”铝材
6、玻璃: “福耀” 、“新福兴”、天津“耀华”
7、防火门:泉州“辉盛” 、福州“上华”浙江“星月神”
8、人防门:厦门欣工苑民防公司、福州益兴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杭州钱江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9、管桩:建华牌、中富牌、明珠牌
10、配电箱:漳州南方电控、“万泉”牌、畅通牌
11、开关插座:TCL(L2.0系列)、上海飞雕、家的牌
12、电线、电缆:太阳牌(南平)、福州超阳牌、深圳奔达康牌
13、电工PVC套管:亚通牌、乐意牌、永高牌
14、应急 灯具:鸿联牌(江苏)、广东星运牌、福州辉日牌
15、其他灯具:普通品牌。
16、卫生洁具:普通品牌
17、钢塑管:西迪牌、天津友发牌、武汉金牛牌
18、给水、排水管:广东联塑、永高牌、亚通牌
19、消防器材:天广牌、南安泉柳牌、万友
20、阀门:福思特、正丰牌、埃美柯
21、水泵:上海凯旋牌、上海连城、江西瑞洪牌
22、桥架:“康贝尔”牌、“振威”牌、“万泉”牌
23、双壁波纹管:亚通牌(8KN/m2)、乐意牌、永高牌
24、火灾报警设备:海湾牌、万友、北京狮岛牌
20.2招投标文件中均未明确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投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
21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应于截标前5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工程预算价公布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分析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以及相关说明等。
22 投标工期及质量
22.1 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330日历天(以群体工程完工为准)。逾期未能完成,将按人民币1000元/天赔偿招标人损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力填报工期。
22.2 本招标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
收合格标准以上。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2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陆万元整(¥56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银行账户名称:xxxxxxxxxxxx中心
开 户 行:xxxxxxxxxxxxx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 号:xxxxxxxxxxxxxxxxxx或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xxxxxx支行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厦卓招[2009]043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的(厦卓招[2009]043号),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23.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厦卓招[2009]043号),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厦卓招[2009]043号),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23.2.1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项目招标编号的(厦卓招[2009]043号),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投标项目招标编号(厦卓招[2009]043号)的可以给予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
23.2.2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将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
23.3.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23.2.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24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24.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24.2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25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26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6.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7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7.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8 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8.1资格审查申请书
28.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附表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4:财务状况表
附表5: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附表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附表7:承诺书
附表8:资格后审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
29 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要求及签署
29.1投标人应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再装入同一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9.2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符合本后审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幅,所有编写的内容有涂改和插字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9.3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所有附表没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9.4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有涂改插字地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9.5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0 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30.1投标函;
30.2投标函附录;
3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0.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0.5 投标总价
30.6 投标报价说明
30.7 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不必提供)
30.8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30.9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30.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0.11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30.12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30.13 设备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无设备的可不提供此表)
30.14 规费分析计算表
30.1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30.16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
30.17 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
30.18主要材料价格表
30.19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
30.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备注:以上30.7-30.18表格可以采用2005版或2008版的清单格式,其表格按预算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
31 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30条中所规定。
31.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商务标投标文件、投标总价封面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31.3 投标人应提交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再装入同一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1.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31.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32.1营业执照副本
32.2资质证书副本
32.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4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非莆田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32.6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32.7非莆田企业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证明材料(全册)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33.2 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按中标人中标时的劳保核定卡核定的取费类别调整劳保费用(签定合同时须出示原件)。
33.3 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33.3.1 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澄清和修改通知;
33.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33.4 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33.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33.6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34 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内包封;三是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35投标文件份数
35.1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5.2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5.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36、投标文件的提交
36.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建设信息网、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曾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被公告,若公告内容明确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的,在上述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6.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项),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总 则
37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38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组成
40 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42 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
43 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同时负责资格标和商务标评审。招标人代表不参与评标和资格审查。
44 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5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46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6.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6.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6.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6.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7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47.2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47.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47.4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47.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47.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7.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47.8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9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47.10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人代表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评标专家不得随意走出评标室。
47.1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3、开 标
48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49 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
50 投标人不管是否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均予以开启其投标文件。
51 开标程序:
51.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5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51.3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招标人均予以开封;
51.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51.5主持人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唱标并作相应记录,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无须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工期承诺、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唱标后若经招标人核实确认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报价无效且不参与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
51.6各投标单位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唱标完后拆封点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
51.7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由参与唱标的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一个最低价后(当有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等并且同为最低报价时,应一并去掉),招标代理单位对参与唱标的投标人中报价低于或或等于工程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招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核对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签字确认。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对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计算结果有异议又不当场提出的视为已默认对计算结果无异议,开标程序完成后有关部门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51.8计算确定专家期望值Z。评委期望值=工程预算价×(1-评委期望下浮率)。假设专家期望下浮率为B,则Z==工程预算价×(1-B)。随机抽取确定专家期望值下浮率B(0.105≤B≤0.155),B的样本取值间距为0.1%,个数为51,即B1=0.105,B2=0.106,B3=0.107,B4=0.108,B5=0.109,B6=0.110,B7=0.111,B8=0.112,B9=0.113,B10=0.114,B11=0.115,B12=0.116,B13=0.117,B14=0.118,B15=0.119,B16=0.120,B17=0.121,B18=0.122,B19=0.123,B20=0.124,B21=0.125,B22=0.126,B23=0.127,B24=0.128,B25=0.129,B26=0.130,B27=0.131,B28=0.132,B29=0.133,B30=0.134,B31=0.135,B32=0.136,B33=0.137,B34=0.138,B35=0.139,B36=0.140,B37=0.141,B38=0.142,B39=0.143,B40=0.144,B41=0.145,B42=0.146,B43=0.147,B44=0.148,B45=0.149,B46=0.150,B47=0.151,B48=0.152,B49=0.153,B50=0.154,B51=0.155。
51.9 随机抽取确定系数K(0.2≤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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