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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报告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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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报告制度15篇【第1篇】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2

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綦江区120急救指挥中心:120 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8618651 綦江区卫生局:85895000 【第2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

3、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

4、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

5、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果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杨显忠(校长) 副组长:邱正勇(总务主任) 成员: 朱燚、杨良富、姜雪芹、李胜朝、 杨守祥、张启会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

6、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 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 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 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 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7、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4篇】某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

8、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

9、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镇(乡)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

10、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

11、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

12、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

13、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6篇】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条 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安全可靠。 第二条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对所采购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 查验保健食品感观质量和标签;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14、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第四条 如实记录批发保健食品的流向,详实填写批发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第五条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真实,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记录事项。 第六条 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按

15、照规定和要求贮存、保管、运输保健食品。 委托他人提供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必须审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确保保健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第七条 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设备或设施清洁、安全、无害,不作 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条 在贮存、销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保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 对贮存、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对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

16、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通知相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部门。 第十条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保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工商部门。 第十二条 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的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经营

17、工作。 不聘用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 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书面报告工商部门。 申请人签字(盖章) : 【第7篇】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18、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

19、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镇(乡)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

20、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范本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

21、发现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2、。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綦江区120急救指挥中心:120 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綦江区卫生局: 【第9篇】某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

23、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

24、,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镇(乡)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

25、肃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

26、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11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

27、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

28、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第12篇】某水产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

29、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秦皇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黎县水产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第四条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县卫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查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

30、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卫生药监部门、当地政府、县(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八条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九条 县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县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镇(乡)政府

31、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当地政府、县卫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县(乡)政府对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县卫生药监局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乡)政府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统一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在镇(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

32、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怎么写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

33、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4、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4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

35、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

36、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第15篇】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格

37、式怎样的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果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杨显忠(校长) 副组长:邱正勇(总务主任) 成员: 朱燚、杨良富、姜雪芹、李胜朝、 杨守祥、张启会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 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

38、客观填写记 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 经常与地方 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 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 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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