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规范能源消耗统计工作,保证能源消耗统计数据准确,信息反馈迅速。2. 范围适用于中海康城电量、水量和油料等的消耗统计工作。3. 职责3.1 工程主管职责3.1.1 负责总电表和各分总电表原始数据的记录;3.1.2 负责总用电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3.1.3 负责绘制用电量的各种统计报表;3.1.4 负责业户新装电(水)表的审批。3.2 清洁主管职责3.2.1 负责总水表和各分总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3.2.2 负责总用水量和各分项的数据统计与分析;3.2.3 负责绘制用水量的各种统计报表;3.3 计费员职责。3.3.1 负责各业户用电(水)量的统计;3.3.2 负责各业户用电(水)
2、费用和空调费用的统计。3.4 维修班职责 3.4.1 负责大厦各分电表和水表原始数据的记录;3.2.2 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3.5 空调班职责3.5.1 负责业户空调用量原始数据的记录;3.5.2 负责设备用油量原始数据的记录。4、工作规程4.1 原始数据记录4.1.1 每月22日抄写电表记录,17日抄写水表记录,22日抄写空调用量记录,半年抄写一次用油量记录。以上抄表日期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4.1.2 原始数据记录的抄写要做到项目齐全,数字真实,不得用铅笔和红字抄写,严禁弄虚作假。抄写完成后应在记录上签名。4.1.3 原始数据记录应由专职人员抄写。抄写当月读数应与上月读数对比
3、,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差错。4.1.4 原始数据记录传递要按规定流程运转,保证渠道畅通,传递及时。4.1.5 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二年。4.2 统计台帐和报表4.2.1 统计台帐按各班组和主管分别设立,实行分工负责,统一管理。4.2.2 统计台帐由专人负责填写,要求按各原始凭证进行完整、系统、准确、及时地登记和整理汇总。4.2.3 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的表格、内容和程序于每月30日前逐级上报。上报管理处上级单位的报表应经管理处经理签字。4.2.4 统计台帐和报表的保存期限为二年。4.3 分析报告4.3.1 各主管应不定期的向管理处经理上交能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为管理处管理经营提供数字依据。4.3.2 能源消耗出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提供分析报告。5. 相关记录:5.1 工作日志5.2 电量读数抄报表 QR/WI-DS-0615.3 东山广场用电量月度统计表 QR/WI-DS-0695.4 月耗水量统计表 QR/WI-DS-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