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加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93187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加工安全技术交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2.14.1 供热与燃气管道工程附件加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一般要求 (1) 管件、支架等附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加工制作。 (2) 施工机具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有效。 (3) 机具运行中不得检查、移动工件,需要时必须停机、断电后方可进行。 (4) 作业中,操作和辅助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紧束不得外露。 (5) 现场加工管件、支架等附件应根据设计规定选定制作的材料。管材加工、安装前应逐根检查,确认合格。 (6) 现场加工场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 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 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 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志。 6) 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7) 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 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9) 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 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7) 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卸车时应均衡卸料,严禁撒把。 2) 装车物料码放应均衡,保持车辆平稳。 3) 运输模板、钢筋、小构件等应捆绑牢固。 4) 下坡前方不得有人;运输行驶应缓慢,控制速度。 5) 在沟槽边卸料时,距沟槽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卸料范围内不得有人。 2. 坡口加工 (1) 切断管子或坡口加工时,被加工管子和切下管段应采取承拖措施,不得自由下落。 (2) 管子切口刃处不得直接用手摸触,切口应倒钝;切断管子宜使用切管机,不宜使用砂轮锯。 (3) 管子坡口加工现场应设标志,周围不得有易燃物,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坡口加工完成后,管口应采取措施保护。 (4) 切管机、坡口机等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作业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由电工检查处理。 (5) 用手锯切管时工作台应安置稳固;切断时用力应均衡,不得过猛,手脸必须避离锯刃、切口处;加工件应垫平、卡牢;手锯锯片应为合格产品;切断部位应采取承托措施。 3. 管件与支架制作 (1) 管件与支架等制作应事先制定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管件对接时主管必须垫牢,调整精度过程中,严禁摘钩,严禁将手放在管口间。 (3) 现场组焊固定支架采用起重机具时,支架施焊未完成前严禁摘钩。 (4) 弯管机弯管时,应采取防止被夹持管子失稳和防夹手的保护措施。 (5) 在主管道上直接开孔焊接分支管道时,应对被切除部分采取防坠落措施。 (6) 使用机械切板、投孔时,应将工件固定牢固;手不得直接触摸切口、孔口和机械传动机构。 (7)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认安全。 2) 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宽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 支、拆作业平台时,应划定作业区,由作业组长指挥,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4) 作业平台支搭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5) 脚手架应置于坚实、平整的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支搭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方可使用。 6)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作业平台边缘应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等攀登设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技术交底/工艺/施工标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