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灵武市中银·上元名城工程
编制:
审批:
编制单位:宁夏森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十三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
中银·上元名城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夏灵武市城区嘉源路与南熏路交汇处,其中3#、5#、6#、7#楼为框架结构,16#、20#、22#楼为剪力墙结构,商网为框架结构。
3#、5#、6#、7#楼基础垫层采用100厚C20混凝土,基槽开挖至(3)层粉细砂层做为持力层,基底下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分层回填振实(或碾压)至基础底标高,每层铺厚30cm左右。
16#、20#、22#楼基础垫层采用100厚C20混凝土,基槽应开挖至粉细层做为持力层,基底下约2.8米深范围内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分层回填振实(或碾压),做筏板基础。
商网工程基础垫层采用100厚C20混凝土,基槽开挖至(3)层粉细砂层做为持力层,基底下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分层回填振实(或碾压)至基础底标高,每层铺厚30cm左右。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6、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重点
1、工作目标:
A.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B.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三起
2、安全监理重点: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临时用电、电气防火
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制度、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第二监理项目部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2、安全监理组织人员
姓名
职务
主要职责
杨晓东
经理
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付国栋
总监理工程师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并指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
韩步宏
总监代表
行使部分总监的职责和权利
代 成
安全监理工程师
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
王占海
电气
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工程中电气安装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马晓春
给排水及采暖
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现场的用水及工程中给排水及采暖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王孝忠
建筑与结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施工现场及建筑与结构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收集整理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二)职责、制度
1、职责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项目其他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负责。
对大型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不大,但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中型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安全监理。
对小型工程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安全监理。
2、相关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制度等。
五、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一)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
1、审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审核施工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以及安装、拆卸施工机械等专项工程施工的专项资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审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作业人员的资格;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有关资料和检查记录。
5、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7、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防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8、审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的安全状态,主要对机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配备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进行查验。
(三)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通过会审,使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对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作一全面的了解,从而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会审,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一)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二) 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多,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三)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大型施工机械、模板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手续。
(四)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作出评价。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 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采取控制事故发展的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协助有关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八、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工作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
宁夏森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十三项目部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审查依据及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一) 预控措施检查
1、安全生产
(1)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者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2)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资料及手续是否齐全。
(3)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审查、论证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6)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
2、文明施工
(1)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
(2)检查施工现场的标牌:大门口处是否有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针对作业条件悬挂有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内容的标语。
(3)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是否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施工过程安全措施检查
1、安全生产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3)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文明施工
(1)场容场貌
①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及大门,是否有专职的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现场平面布置
①检查现场地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畅通,是否具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②检查施工机具、材料堆放是否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3)环境保护
①防治大气污染
检查施工现场的土方是否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检查施工单位拆除作业是否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是否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检查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采取覆盖措施;检查砼搅拌场所是否采取降尘措施。
检查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是否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是否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明确规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②防止水污染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③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检查施工作业是否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制定降噪措施。
检查夜间施工是否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4)环境卫生
①临时设施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和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检查现场是否设置可开启的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检查食堂是否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堆,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是否配备必要的消毒、排风及冷藏措施,泔水桶是否及时清运。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是否有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是否及时清淘。
②卫生预防疫
检查食堂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
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督促施工单位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①施工单位所承揽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
②承担安装、拆卸施工机械、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专项资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①施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③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也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①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作业人员的资格
①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③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④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
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由施工单位将以上有关资料和检查记录报送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6)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其原则是:
①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②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
③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
(7)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核。重点审查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①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在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方面,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
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A.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
B.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③临时用电方案的内容包括:
A.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B.负荷计算书;
C.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D.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E.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④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有效。
(8)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①施工单位应对基坑支护与防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②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有效。
(9)审查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的安全状态
施工单位应将下列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①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④施工单位自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⑤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1)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目的
设计交底目的是对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使其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通过会审,使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对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作一全面的了解,从而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会审,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理》的要求,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文件对保证建筑结构安全非常重要;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结合建设工程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为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下列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单位作业前,设计单位应当就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说明和技术交底,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A.地下管线的保护。地下管线的种类和具体位置,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B.外线电路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外线电路与建筑物的距离,外线电路电压,应采用的防护措施,设置防护设施施工时应注意的安全作业事项,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在设计文件中,若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或者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无法满足安全防护和施工安全,或者设计文件存在错、漏、碰、缺的问题时,设计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及时、无偿地修改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如施工单位安装塔机附着、悬挑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需要将塔机附着、脚手架等预埋件预埋在主体结构中,如果设计文件中没有考虑这方面内容,就需要设计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以及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对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的了解与认识不足,对其安全技术性能掌握不充分,如果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将可能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当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时,要在设计文件中做出特别说明,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设,防止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1、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有效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 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多,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包括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机械使用、脚手架、提升机、地基处理等几方面。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中,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形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监理机构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当地建设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安全监控方案,主要是基础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塔机和物料提升机的拆装作业,脚手架的搭设,模板的支护等施工环节,对这些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重点监控,方有利于保障安全施工。
3、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大型施工机械、模板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手续。
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
4、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作出评价。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价。
5、 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做好以下工作:
①总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②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
③ 在1小时内向监理公司领导报告,以取得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④ 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询问、调查及笔录;汇报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出示其工作证据与凭证。
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⑦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待整改完毕具备复工条件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尽快恢复施工。
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施工机械审查
1、审查内容
①审查施工机械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②审查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位置是否合理,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③审查施工机械的混凝土基础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
④审查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拆装许可证,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拆装上岗证。
⑤审查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拆装施工方案的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方案中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拆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⑥审查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是否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交底和办理验收签字手续。
⑦检查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30日内,是否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将安全登记证置于该施工起重机械的显著位置。
⑧检查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是否体检合格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⑨巡视检查进行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已审批过的拆装方案进行施工;巡视检查时,不定期的抽查施工现场机械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且人证统一。
2、审查意见
①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在报审表上签字同意报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已审批的拆装方案执行。
②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在报审表上批注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后重新报验,在批准报验之前,该施工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五、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
1、审查内容
(1)通用审查
①审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②审查报验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相关部门审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③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④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专项审查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A. 审查是否有用电设备一览表及容量计算,配电系统导线、电缆及电气装置选择的内容。
B. 审查是否有施工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系统接线图。
C. 审查是否有安全用电和用电防火措施。
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A. 审查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是否进行验算,降水与排水工程是否有降水范围估算及防范措施。
B. 审查是否有挖土、挡土、支护、排水、降水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对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控措施。
C. 审查是否制定针对整体失稳、基坑隆起、管涌及流沙、桩(墙)体破坏等异常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③土方开挖工程
A. 审查是否有排水、降水措施,防止底土隆起、危害周边环境的措施,防止扬尘、降低噪声的措施。
B. 审查土方开挖边坡坡度设计值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④模板工程
A. 审查是否有浇筑混凝土的荷载计算,是否有校核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B. 审查模板、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C. 审查是否有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起重吊装工程
A. 审查主要起吊构件重量计算是否准确,吊点和吊具的设置是否合理,捆绑、起吊钢丝绳安全系数的选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B. 审查起重机具的选用是否满足工程吊装要求。
C. 审查选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布置位置、起重量(允许荷载)、起吊高度、回转半径、变幅范围等性能是否满足工程吊装要求。
⑥塔式起重机
A. 审查塔式起重机制造和安装拆卸企业的资质资格。
B. 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单机备案卡。
C. 审查塔式起重机在使用前是否经过检测检验和资质验收。
D. 审查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制度。
⑦脚手架工程
A. 审查是否有纵向、横向水平杆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立杆稳定性计算、连墙件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计算及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B. 审查悬挑脚手架悬臂梁抗弯强度验算、斜撑杆稳定性验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C. 审查脚手架搭设的构造要求和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审查意见
1)符合要求的专项安全方案在报审表上签字同意报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已审批的专项安全方案执行。
2)不符合要求的专项安全方案在报审表上批注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后重新报验,在批准报验之前,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开始施工。
六、临时用电方案审查
1、审查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写、审查、批准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是否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吻合。
3)方案中是否有施工用电系统图,并且是否符合要求。
4)方案中是否有施工用电计算清单及材料明细表。
5)各施工用电量是否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用电总容量匹配。
6)方案中的外电保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用电档案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强制度条文。
7)配电线路布置是否与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施工作业面有冲突,并确保配电线路和外电线路与设施间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8)方案中是否编有临时施工用电检测验收程序及相应表格。
9)方案中是否编有临时施工用电日常巡视维修制度及定期检查、复查、验收制度。
10)方案中是否有防雷装置设计、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措施。
11)方案中是否有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措施。
12)方案中是否编有临时施工用电停送电制度及相应表格。
13)方案中是否有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措施。
2、审查意见
1)对方案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2)对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统一性提出审查意见。
3)对方案的保证措施是否可行提出审查意见。
4)对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同意实施或需修改等提出审查意见。
七、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
宁夏森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十三项目部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