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北京市地铁*号线2标段*街车站“3.28”重大塌方事故2007年3月2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局*工程公司在承建北京市地铁*号线2标段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施工复杂的地质情况不清,当施工断面发生局部塌方和导洞拱部产生环向裂缝的险情时,未制定并采取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指挥作业人员实施抢险,发生二次塌方,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局第二工程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隐瞒事故情况,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性质恶劣(有关事故原因和性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不严格,特别是抢险措施不当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出地
2、铁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对地铁建设和地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地下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地铁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完善地铁建设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地铁建设市场,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地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在建地下
3、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实行信息互通,推进联合执法,切实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地下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识、评估、建档、登记、监控和动态管理,防患于未然。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形成隐患排查、登记建档、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的闭环系统,消除事故隐患。要按照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认真研究和掌握地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和规律,严格作业规程,强
4、化初期临时支护,重点抓好不良地质地段防坍塌、特殊地质地段防突水突泥沙,做好超前地质监测、预报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安全。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地下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明确各自安全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勘探、设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工程地质及水文等有关资料,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各参建单位要
5、针对地下建设工程的特点,科学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合理选择施工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作业,严防施工过程中坍塌、坠落、突水、突泥、爆炸等事故发生。四、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地下工程特别是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要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为指导,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施工企业在发生险情时,要坚持科学抢险、安全施救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制定详细抢险救援技术措施,精心地组织抢险救援。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在第一时间实施有效救援,不得延误救援时机。五、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每一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明事故原因,找出管理、技术、规章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要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且瞒报、逃匿的,要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