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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写字楼幕墙装饰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690733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12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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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写字楼幕墙装饰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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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指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深圳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乙 方: XX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总包施工单位)丙 方: (指定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深圳XX广场项目A组团幕墙施工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将XX广场A组图幕墙施工工程委托丙方负责,乙方负责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总承包管理和施工配合。1、完成XX广场(商业写字楼区域)裙楼及塔楼幕墙施工图B组团范围的幕墙施工。B组团范围为:A组组团幕墙范围为:A4、C、D栋的立面及以上范围内的雨棚,天棚

2、;包括但不限于裙楼与塔楼幕墙图纸的设计衔接深化、材料、产品的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堆放保管、现场协调、安装、后埋件制作安装及防雷连接、周边塞口、现场配合、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档案资料汇编整理、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等。 2、本工程埋件为预埋件,局部均为后埋件,对于后埋件部位需凿打、打磨等工作,均由丙方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解决,保证幕墙连接质量,预埋件与后置埋件的抗拔试验费及幕墙四性试验费用由丙方负责,费用在综合报价中考虑。 3、幕墙安装脚手架由丙方自行搭设。幕墙安装过程中可免费使用总包已搭设的脚手架,如需修改则由丙方委托总包修改,费用包括在报价中。 4、 幕墙所有相关检测费均由丙方承

3、担。(包括幕墙四性试验及相溶性试验等全部试验) 5、包施工、生活水电费和临时设施费,费用自理,水电价按施工期政府定价上浮25%计算。第二条 合同价款与结算(一)、工程暂定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价格表,按本条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暂定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暂定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分栋、分阶段工程量及暂定总价款见附件一工程项目价格表。(二)、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干方式,即丙方以包二次深化设计及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如有),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进退场,包税金,包利润,包保修,包质量,包场地

4、清理清运,包二次搬运,包脚手架,包安全防护,包保险,包风险,包工期,包检测,包验收等的承包方式。(三)、计价依据:本工程计价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配套计价管理规定。(四)、工程量计算规则: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适合于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业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该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合同下任何性质的工程及合同外工作、洽商和变更的计量。如上述工程量计算

5、规则中缺少(或不适用)相对应的计算规则或约定,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或者用甲方与监理和乙、丙方商定任何的补充规则用于工程计量的目的。(五)工程量变更和计价规则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则甲方有权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丙方进行下述任何工作,丙方应遵照执行:(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b)省略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c)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或尺寸;(e)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上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失效,但对所有上

6、述变更对工程价值的影响(如果有的话)应按以下计价原则。如果甲方或甲方通过监理发出指示进行变更是因为:(1) 丙方的违约或毁约;(2) 丙方自身施工的方便;(3) 施工措施需要;(4) 丙方应对此负责任的原因;(5) 丙方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得就此提出有关其报价清单中考虑不周、疏忽缺漏、计算错误等的补偿要求。则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的费用应由丙方承担。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保证按本款发出的上述变更符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需要,甲方应办理与此有关的手续、许可和证书等。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所有变更以及工程承包范围的调整、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增减和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文件所涉及的任何需要予以

7、确定其价格的追加或扣减项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变更和计价。(a)没有甲方和监理的书面指示,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不是由于变更造成而是因为施工图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符,则甲方和监理不必为此发出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指示。施工图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不属于本条中所指的变更。(b)在变更工作确定后自丙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天内,变更工作涉及费用调整的,由丙方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包括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书面版和电子版资料。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审核同意后确定变更费用,丙方不得异议。(c)在变更工作确定后自丙方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天内,如丙方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

8、,甲方将视为丙方放弃该变更增加费用部分,甲方保留调整变更减少费用的权利,丙方不得异议。(d)任何情况下,丙方不得以未能就变更工作的计费达成一致而拒绝实施变更工作。如丙方以与甲方未能就变更工作的计价达成一致为由而拒绝实施变更工作则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等损失均由丙方承担。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签证单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为有效的结算依据,否则为无效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1)工程签证单须具备甲方委派的设计代表、项目工程部经理、及项目公司总经理的确认签名方为有效。不符合该要求的甲方人员确认签名亦为无效签证。(2)工程签证单须是甲方发出的附带编号的三联签证单中的丙方持有联原件,签证单上须有本合同约定

9、的甲方人员的确认签名及签署日期。 (六)、结算方式:1、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按实计算,结算单价按附件一中相应清单单价结算,工程量按甲方确认签字的工程量为准。2、附件一工程项目价格表以外增加的幕墙、雨篷或按甲方要求规格、样式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其单价按附件一中规格、样式最相似的项目单价并结合材料含量确定,如没有相近或类似的项目按如下规定进行结算:(1)装饰部分执行2003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应的计价文件,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10;(2)水电安装部分执行2003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应的计价文件,按

10、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10;(3)土建部分执行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应的计价文件,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10;(4)以上13项的主要材料价格,如果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内使用材料则按招标主材价格,否则须由丙方在施工前提供三家报价报送甲方审核部门确定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主材不下浮,辅材材料、人工价差按工程所在地当期发布的信息价调整。3、外墙石材作为“A”类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集中招标,按指定品牌甲方“集团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发布的当期价格(中标价+采保费(中标价*3%)-合

11、同指定价格定额含量”方式调整价差。调整所得价差除计算税金外,不可计算利润和管理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其中A类材料是指甲方指定价格及供货厂家的材料。具体品牌、规格型号、供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甲方于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供给丙方,由丙方采购。4、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不含3%),则甲方除扣回超过部分金额外,按照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5. 在甲方审核过程中如需丙方配合核对的,丙方应自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与甲方核对。丙方逾期未报送完整结算资料或逾期不与甲方核对的,甲方有权不结算及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丙

12、方。甲方对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进行最终审定时,如发现施工图与签证单重复计算的,甲方有权将重复部分扣除不计。第三条 进场时间、地点及工期(一)进场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在要求丙方进场之日 2 天前向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具体进场时间与地点以进场通知书为准。2、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如丙方发现在指定的日期内现场尚不具备施工条件,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进场时间。(二)、丙方需在甲方确认进场通知的进场时间后开始配合结构主体施工的幕墙及雨棚预埋件及后埋件的施工,D栋幕墙施工需在主体封顶后120日历天内完成;除D栋外其他部分幕墙需在主体封顶后60天内完成。(三)、如遇下列情况

13、,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2、不可抗力因素,详见合同第十五条款。第四条 付款方式(一)甲方对丙方的付款1. 付款节点序号阶段产值的85(含税价)数额(人民币)备注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内)102后置埋件完成3幕墙结构完成50%4幕墙结构完成100%5石材幕墙主体完成30%6石材幕墙主体完成50%7石材幕墙主体完成100%8玻璃幕墙主体完成30%9玻璃幕墙主体完成50%10玻璃幕墙主体完成100%11钢结构雨棚与钢结构玻

14、璃采光顶结构完成100%12钢结构雨棚与钢结构玻璃采光顶主体完成100%总计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应在15日内向甲、乙方报送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甲、乙、丙三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在审定的结算书签字认可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竣工结算款的5作为质保金。3、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丙方结清。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5、每次付款时,丙方

15、向甲方发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且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时必须提供完全额工程价款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二)履约担保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在合同签署后7天内,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额为合同总价的10%(百分之十)并且形式(或格式)符合甲方要求的履约担保;履约保函为无条件履约保函。如果采取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开具保函的机构须经甲方同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丙方负担。在丙方按照本款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之前,甲方没有义务向丙方支付任何款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到甲方签发的完工移交证书上所

16、标明的签发日期28天后截止。如果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在任何时间,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将按甲方的要求延长直至满足本款关于履约担保有效期的约定。在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之后,甲方即不应就该担保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28天内将该担保退还给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按照上述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均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一)质量要求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乙方现场代表及监理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 合格 。 (二)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行业规范

17、执行,行业规范、企业标准大于国家规范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延料的供应时间、数量必须与工程进度相符。2、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或甲方及设计提出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相应的材料及安装质检报告,并通

18、过节能分项验收及甲方、乙方、丙方、监理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其中丙方提供安装质量验收检验合格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渗透、雨水渗漏、风压变形、保温隔热、节能、气密性、平面内变形等性能指标。3、丙方在进场施工前预先在甲方、乙方指定的位置做一套样板,经甲方确认后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丙方制作的样板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4、丙方安装完成后应书面通知甲、乙方进行初验,并经甲方、乙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初验合格;经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进行竣工验收。5、丙方应于通过竣工验收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达到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标准)。甲、乙、丙三方办理正式竣工

19、验收、结算手续后为指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丙方必须在投标前对其设计的合理性及缺漏予以复核,如有设计错误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应立即作出书面响应,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丙方,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并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日后施工过程中,如丙方对设计合理性及错漏有异议,其一切责任由丙方承担,为弥补设计错漏或不合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和责任由丙方承担,该弥补方案须经甲方及设计批准;同时丙方不得以此为由暂停施工,对此甲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

20、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2、对于施工过程中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出为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该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乙方和监理的批准或认可后方可执行,丙方为实施该类合理化建议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丙方,丙方才予实施。4、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预算总价款增加或减少,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按实际工程价款结算。第七条 保修条款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五 年,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2、保修期内,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或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丙方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

21、 3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维修,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第八条 三方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会同乙方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2、提供本项目样板、施工图纸或使用技术要求,负责组织甲方、乙方、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甲方应会同乙方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丙方书面通

22、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4、接丙方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5、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丙方书面材料起3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6、接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7、负责会同乙方协调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丙方承担并直接向乙方支付。8、按相关规定办理幕墙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9、甲方在收到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

23、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结算。(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会同甲方及时对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2、乙方应根据总包合同的要求,负责丙方在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与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1)、将乙方负责修建、维修及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丙方人员使用; (2)、允许丙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临时工程或乙方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如果有);(3)为保证乙方和丙方的工作不发生冲突,乙方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场所等负责提供;(

24、4)为丙方提供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其他服务和配合;(5)对包括丙方工作在内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和日常协调;(6)为丙方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7)临时水、电接口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持配合,包括临时用水用电的设施并承担所有丙方消耗或发生的水电费;(8)在丙方完成工作并将工作成品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9)乙方提供丙方工作所需的基准定位轴线、定位标高、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3、丙方进场时,乙方书面就工地管理制度、规定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丙方交底。4、为丙方施工人员有偿提供生活、办公场地,费用标准由乙方、丙方协商确定。5、负责代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由丙方

25、负责,如丙方不申报,罚款由丙方负责。6、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乙方应在收到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乙方未及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7、任何本合同之所载,及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盖章,都不应减轻乙方对指定分包工程在总承包合同内应负之责任;在任何方面不能免除乙方作为总承包人应对丙方的质量管理、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负责的责任。(三)丙方的义务1、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技术说明、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所有的经济报价

26、已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分批加工、施工技术、配合设计、损耗、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成品保护、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为保证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的影响等因素,如有错漏,概由丙方负责,单价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本合同所附的单价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的总价内,并由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施工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成品保护、现场临建、赶工措施

27、、垃圾清运、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2、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乙方的指令及监督管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施工地点、工期、质量等要求完成本合同承包内容,并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3、丙方负责办理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丙方承担。4、负责按照甲方、乙方总体进度要求进场施工,货到现场自行卸车,在工程进行中注意保护成品和半成

28、品。由于丙方导致乙方的成品破坏(如抹灰、砌筑、面砖等),修补责任由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指定其他单位进行修补,修补费用按发生费用并增加15管理费由丙方承担。5、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乙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负责。6、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乙方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违者一次罚款1000元。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售楼部、样板房及室外环境

29、的施工。8、在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时,配合甲方或监理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加工过程进行抽查,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乙方,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丙方负责。10、丙方负责协调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验收等程序所需与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社区联系协调的全部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

30、价款中。11、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丙方自费负责修复。12、合同规定由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丙方负责。13、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4、丙方进度滞后严重或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仅根据合同与丙方就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做任何补偿,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指令后10天内完成退场,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由此给甲

31、方带来的一切损失。15、负责该合同工程的保修及其他竣工验收后的服务,并由丙方承担因其工程工期、质量引起的第三方索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6、执行本合同中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17、委派项目经理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18、丙方项目经理即为丙方现场代表,代表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和监理。19、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和监理要求的格式书面提

32、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20、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和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乙方及监理确认、备案,其中包括拟派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如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1、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及监理,进场时经三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2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23、于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按甲方付款流程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确认等报表,若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24、按相关安全

33、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25、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26、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27、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8、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乙方签订有关的协议或合同。29、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

34、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予以赔偿。30、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整改。31、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32、甲供材料(如有)损耗率必须在定额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超过部分由丙方负责。33、竣工验收后,丙方人员必须在2日内清理并撤离施工场地。34、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丙方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

35、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丙方自己承担。35、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36、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37、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

36、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38、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39、丙方应承担幕墙周边15范围内出现渗漏水等质量问题的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从合同应付工程款的第二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丙方支付违约金。2、丙方未按期完工的,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完工部分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

37、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施工的,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完工的,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4、若丙方的安装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丙方必

38、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或乙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由丙方负责全额赔偿。7、甲方、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乙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乙方交予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8、丙方以次充好、以假换真,未按照招标文件、本合同、附表关于质量技术要求制作样板蒙混过关,导致丙方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

39、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丙方应付未付款中代为扣除,剩余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继续向丙方追偿。10丙方不得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丙方在收到甲、乙双方要求其纠正违约

40、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丙方时生效,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2、由于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及乙方在收到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向甲方及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乙双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乙、丙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甲方或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41、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

42、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43、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三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三方同意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 其它1、若甲方及乙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丙方。没有甲乙双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4、本合同附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44、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贰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附表(共 4 件)附表一: 工程项目价格表附表二:廉洁协议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附件一:中标报价明细表(中标后提供)附件二: 廉 洁 协 议甲方: 丙方: 在甲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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