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核准办理流程图
区市县安监局、企业安技部门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
建设单位申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
不合格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研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发《建设项目安全可研审核书》(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安监局组织审查、批复
非预评价项目
设计单位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文件和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拟建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
不
合
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相关图纸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30个工作日)
整改
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30个工作日)
非验收评价项目
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批《建设项目安全初设审核书》(20个工作日)
大连市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办事指南
一、需要办理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申请。上述建设项目不包括民用建筑、居民住宅和市政道路、一般桥梁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管理权限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总投资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国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各区市县属(含属地化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局负责审批。
(三)中央、省、市直属生产经营单位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上述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自行组织相关部门和安全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审查和验收,审查合格的,方可施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产使用。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办理流程图(见附录四)
四、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的规定,对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详见五、(一)2),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安全评价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报批的安全评价报告因质量问题,需要退回重新编写或修改,建设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时间或费用)不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承担,因此建设单位要慎重选择评价单位,并与评价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安全评价报告书的质量和完成时间。
大连地区的安全评价单位名单详见附录五。国内其它安全评价单位可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查询。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批时间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
1、建设单位应当将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见附录一);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反馈给设计单位重新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再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1)矿山建设项目;
(2)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3)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
(4)属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范围的建设项目;
(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设项目;
(6)对国家、地区经济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7)国家、行业另有规定的建设项目;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有较多危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安全预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否则不得进行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评审机构将组织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下达批复文件。
4、不属于上述建设项目的,可直接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二)初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应当将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安全设施专项投资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见附录二)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反馈给设计单位重新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再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
(三)验收阶段
1、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受理。
2、凡是符合五、(一)2、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安全验收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否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3、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见附录三),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项验收。
4、不属于评价范围的建设项目,可不做安全验收评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项验收。
5、对专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否则不予签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直至符合要求再签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审验与决定的标准
(一) 安全设计审查
1、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
2、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应该进行安全预评价的项目是否进行安全预评价。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是否已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应该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项目是否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3、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已按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4、建设项目中的特种设备是否已经取得安全使用证书;
5、对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
7、是否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七、需要申报的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审查: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批件;
3、安全预评价合同;
4、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一式三份)。
(二)初步设计审查
1、初步设计说明书;
2、安全专篇;
3、相关图纸;
4、安全预评价报告;
5、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
6、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一式三份)。
(三)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实施情况的说明材料;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5、试生产中发现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问题的整改措施;
6、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验收所提意见的整改报告;
7、填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一式三份)。
八、审验与决定时限
审批部门按照内部审批权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分别在1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九、审批费用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和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法律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二)行政法规
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发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1月26日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04年1月9日印发。
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3号,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文,2003年9月30日发布。
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四)大连市地方安全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1、《大连市劳动保护条例》1995年8月31日大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并发布。
2、《大连市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大劳安字[1999]58号)大连市劳动局1999年4月6日发布。
附录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
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建设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建设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址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总投资(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措施: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二: 编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建 设 单 位负责人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批 准 单 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制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址
审批单位
批复文号
建成年限
设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评价单位
资格证
书编号
总投资
(万元)
其中安全设施专项投资
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危险简述:
安全防护设施简述:
建设单位安技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三:
编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验收审核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制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总投资(万元)
总建筑面积
评价单位
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步设计审核书编号
试运行时间
安全设施专项投资
试运行中安全设施运行工况:
验收评价结论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建设单位安技部门验收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附录四:
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办理流程图
区市县安监局、企业安技部门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
建设单位申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
不合格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研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发《建设项目安全可研审核书》(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安监局组织审查、批复
非预评价项目
设计单位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文件和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拟建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
不
合
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相关图纸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明细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30个工作日)
整改
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30个工作日)
非验收评价项目
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单项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安全监管部门签批《建设项目安全初设审核书》(20个工作日)
附录五:
大连地区的安全评价单位名单
序号
评价单位
资质类别
业务范围
联系电话
1
大连天籁安全卫生
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预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
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化学制品、橡胶、塑料及化学纤维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道路及水上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公众聚集场所,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制造业,邮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食品、农副食品、饮料加工业。
84612843
2
大连赛特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预评价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水上运输业(指客运港口、货运港口),铁路运输业(指客运火车站、货运火车站),道路运输业(指客运汽车站),金属制品业。
8410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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