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工管字第(003)号一.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二.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三.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四.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五.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六. 不为被监理的工程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七.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八.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九.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