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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庄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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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庄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1、 学校全体干部、 教师、 职员、 工人均是考勤对象, 由一名学校领导分管负责, 教导处组织考勤工作。
2、 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 每周统计一次, 每月底上报校长室。
3、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 不早退、 不中途离岗。每迟到、 早退或溜班一节课开始计算, 三节课( 含三节课) 按事假半天计假。
4、 教职工因事、 因病(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 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 擅自离岗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人员。
5、 请假期满, 必须履行续假手续, 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6、 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 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
7、 教职工因事、 因病须离岗者, 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和医院休息证明, 向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 一般要安排好课务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 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 可委托她人办理或事后补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或未被批准、 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9、 请假在半天以内, 由教导处批准, 请假在一天以上, 由校长室批准, 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室批准。
10、 请假期满后, 应及时向批准部门销假, 属传染病患者需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 应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手续者, 作旷职处理。
11、 教职工的考勤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具体情况, 制定同奖金、 评比相挂钩的实施细则, 做到奖惩分明。
12、 有关其它假期参照教育局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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