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甲方:乙方: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 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一、临时用电;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 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 (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正确敷设安装和使用各种用电设备。甲方有权按施工
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检查乙方所有电闸箱及各种漏电开关是否符合国标。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施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并有权检查乙方自带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 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
3、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 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 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8、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 而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
4、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报甲方验收。二、临时用水: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其水管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2、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 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三、其它:1、经协商,双方(生活办公用电)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吨;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经甲方工程部盖章核实,次月 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
5、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乙方不得有异议。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3、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4、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5、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 10倍进行处罚。7、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 1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本协议供电供水设施拆除后即行终止。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