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 内部管理奖惩制度一、遵守内部作息制度,如有违反者将作如下处理:1、上班无故迟到,下班无故早退者罚款50元;2、上班不坚持监理岗位,无故离开监理施工现场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3、监理工程师若在上班时间同承包人及其管理人员打牌、娱乐,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4、私自用车没有向有关领导请假者(包括修车未请示有关领导者)罚款50元。二、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制度,坚决不允许对承包人吃、拿、卡、要,如有违反者将作如下处理:1、情节轻且初犯者严重警告,并在监
2、理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2、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3、若有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若与承包人串通一气,无视工程质量,坑害业主利益者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5、参与承包人的项目经营活动,向承包人引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者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三、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监理程序,如有违反者将作如下处理:1、施工监理过程中对承包人施工的基础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未按监理程序检验并实施全过程旁站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
3、情节恶劣的一次清退出场并扣留全部保证金。2、施工监理过程中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地向高监或总监汇报,以争取及时妥善地解决。对于谎报、瞒报或知情不报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3、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程序时,应做到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和签认,不得同意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违反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直接清退出场并扣留500元保证金。4、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严格按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及监理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加强现场工程质量控制,一切抽检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且情节
4、较轻者,予以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若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者,通报批评,并清退出场。5、测量工程师必须认真、仔细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放样,并控制其误差在设计及规范要求允许范围之内,决不允许出现未经复核或复核有错但未予以修正就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现象。违反且情节较轻者,予以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若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者,通报批评,并清退出场。6、各监理工程师坚决不允许私自在现场进行工程变更,损害业主利益,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第一次:严重警告、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200500元;第二次:清退出场。7、任何资料的审核,决不允许出现未经授权就进行代签认的现
5、象,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第一次:警告、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20040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清退出场。四、合同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高监与总监主要助手,对合同段内的监理工作应做合理安排,并负直接责任,每周至少12次向高监与总监汇报监理工作情况与承包人的施工情况。对段内违反施工监理规范的行为应及时有效予以制止,向高监与总监进行汇报;对于一般违规未进行制止者,第一次罚款3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500元并降级使用;对情节恶劣者直接清退出场。五、高监是总监的得力助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并负主要责任,每周至少2次向监理部汇报组内工作;日常巡视工地现场,对隐蔽工程、重要工程进行重点巡视,对组内的违规行为向监理部提交处理报告;对重大违规事件向监理部提交初步处理报告,并与监理部商议最终处理意见,负直接管理责任。六、各监理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监理部专业工程师严格执行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巡查制度,如有不严格执行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第一次:严重警告教育,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严重影响监理工作开展时,清退出场。七、本制度与监理人员分级考核制度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