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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检月验制度
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旬检月验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灭事故隐患,督促各科室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现特制定旬检月验制度
1、每旬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科室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分管副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分管科室领导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安全质量标准化旬检人员由各科室长及科室成员组成。
3、旬检的原则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4、旬检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5、对旬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的下达“五定”并及时跟踪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对瞒报、虚报、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6、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验收,验收人员由矿长、分管矿长及相关科室长组成。
7、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旬检遗留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
8、验收结果必须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案。
9、凡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隐患,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必须在“五定”表上签字。
旬检月验制度(二)
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
1、辅导学生早晚自习的当班教师。
2、应当参加早晚自习的全体学生。
二、自习时间
早自习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6: 10—6: 55
春秋季:周一至周五6: 25—7: 10
冬季:周一至周五6: 40-7: 20
晚自习时间:
春季:周日至周四晚6: 40—9: 30
秋季:周日至周四晚6: 10—9:
注。过渡作息时间以学校确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三、自习地点:各班级教室
四、纪律要求
自习时间内要保持自习室安静(读书、集中辅导、讨论除外)及室内卫生,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自习室内吃东西、高声谈话、唱歌、睡觉、搞小动作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的其他活动。
五、管理办法
1、辅导教师要负责全程跟班管理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无故缺席,因公出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自习辅导,必须提前向学校校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早晚自习岗位。
2、教师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指导或辅导学生学习,跟班管理学生早操或参加学校举行的其他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强化预见性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的措施,安全有序地疏散学生出入教室、安全通过楼道及主要通道和安全就寝。
4、如果早晚自习期间或夜间学生出现疾病,负责早晚自习教师一方面要及时安排到国华中心卫生院诊断和治疗,一方面要及时通知家长;如果出现意外事
故,当班教师要及时规范处置,不得怠慢。
5、任何学生必须遵守早晚自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学生请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教师批准后才能离开,班主任教师要将学生请假情况报告“三间”管理教师。对原因不明的缺席学生,当班辅导教师要立即进行认真核查,弄清楚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
6、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协助辅导教师加强班级管理,确保早晚自习效果。
旬检月验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保证学生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提高自习质量,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
全系在籍一年级学生参加集中早、晚自习。
二、自习时间
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7: 45—8: 10
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19: —21:
三、自习地点
各班级指定教室
三、考勤安排
1. 学生按时上、下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请假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2. 各班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和维持早、晚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学生会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
3. 早、晚自习考勤列入日常上课考勤范围,每早自习以 个课时计算、晚自习按 个课时计算,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
四、纪律要求
1. 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保证自习教室的安静(早读除外),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整为震动或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2. 自习期间学生应当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不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不得在教室放音乐、接打手机、睡觉和吃东西。
3. 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其他活动,如特殊情况需 活动,需报辅导员批准,同时上报系学工办。
4. 各班统一按照座次表的位置入座自习,不得擅自调换位置。
五、管理办法
1. 考勤结果作为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与贫困资助和入党推优挂钩。
2. 对于出勤率高的班级进行通报表扬,此项成绩列入优秀班 的考核项目;对于出勤率低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班参评优秀班 的资格。
3. 所有党员和学生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4. 违纪实行扣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 早晚自习迟到者扣 分。
(2) 早晚自习早退者扣 分。
(3) 早自习旷课者扣 分、晚自习旷课者扣 分。
(4) 班级 早退扣所在班级每人 分。
(5) 班级 旷课扣所在班级每人 分。
(6)上完公选课后需回班签到,不签到者视为旷课扣 分。
扣分累计达到 分的班主任预警谈话,累计扣分达到 分的系部预警并通知家长,累计扣分达到 分的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请各班遵照执行。
计算机技术系 年 月 日
旬检月验制度(四)
一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强化早晚自习管理,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营造一个更为规范、学习气氛更为浓厚的早晚自习环境,使同学们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建优良的学风。同时为了提高同学们的英语过级率和专业知识学习兴趣,另外增加一个特色晚自习活动。
第一条对全院12级学生实行早晚自习制度,每班须在指定教室上早晚自习,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乱窜教室和在走廊随意走动。发现一次就记过一次,并在每周末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条上早自习时间为早上7: 到7: 45,晚自习时间为7: 30到9: ,中途不得早退,早退两次按做旷到一次处理。
第三条早晚自习时间地点以学院规定为准,由学习部统一安排,上早晚自习时学习部干事须提前到,准备点名前工作。早上时间七点与晚上时间七点半正式开始点名,并且以此时间为限,逾时到者记为迟到,逾时 分钟未到者记为旷到。两次迟到当作一次旷到处理。
第四条早、晚自习时间,因事因病无法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且经过班主任同意后才能请假。(请假事宜需要学习部与班主任进行核实)
第五条凡无故不参加早、晚自习,记为旷到。一学期旷到三次的学生进行警告处理,旷到五次的学生取消奖助学金的评比,旷到10
次的学生进行学院严肃处理。
第六条由学院 学生参加的活动,讲座,旷到次数达 次的学生取消奖助学金的评比,旷到 次的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同时该学生所在的班级扣一分。
第七条学院为一年级每名学生制作一张学生考勤卡片,旷到一次则在其卡片上盖章记录一次,每周与同学核实一次。
第八条学生早晚自习出勤与参加活动考勤情况作为各项评优、入党、奖助学金的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也作为先进班 评选条件之一。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就开始严格执行。
旬检月验制度(五)
为确保想上晚自习的同学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进一步提高这些同学的学习成绩。三(2)班早晚自习规定以下几点:
1、学生在规定的晚自习时间,必须在规定的座位认真上自习课。特殊情况不在指定的座位上晚自习,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学生在教室内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学生听到预备铃响后必须快速进入班级,到班后立即准备好学习用具,不得逗闹或高声喧哗;上课铃响后人必须在教室。
3、课间不得到其他班乱串和回宿舍(如确实需要回本班取送东西,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
4、课间不准在教室大声喧哗或追逐打嬉戏。
5、有问题要课下讨论,必须保持室内安静。如在自习课上讨论问题影响到他人,将严惩。
6、无故不能缺课。有事要请假或报告,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准假而缺课者,并请家长到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7、早自习不得迟到(包括值日生),否则发现将严惩。
8、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准假,否则发现一次将严惩。
9、学生进入校园后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不论谁找都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接见外来人员,否则发现一次将严惩。
10、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班级、校园内、操场上或其它地方游荡。否则发现一次将严惩。
11、不宿生在来回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同学要结伴而行。大意或逞能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卡房小学三(2)班
第五篇:学生早锻炼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交通大学学生早锻炼,早、晚自习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职能和模范作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制定学生早锻炼,早、晚自习检查管理规定如下:
一、早锻炼,早、晚自习检查制度
(一)早锻炼规定与检查
1. 各单位学生会体育部成员和各班体育委员检查早起情况,若6: 50没起算早锻炼缺勤,早锻炼由各班体育委员负责,锻炼场地划分见附件,要求统一整队(每班两列),考勤,后开展体育锻炼(晨操或晨跑15米等),体育部负责监督。
检查人员安排。学生处,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全体成员。
(二)早、晚自习规定
1、早自习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晨7: 30-8: ,旅顺校区为7: 40-
8: 20;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到周四晚上18: 30-20: 30。
2、自习教室为学生处规定的固定教室,学生应在规定教室上自习。
3、凡两班或多个班合用教室上自习者,应分区域自习,以便于考勤、检查。
4、学生应自觉按时上自习,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
5、自习时间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随意说话和大声喧哗。不准随便出入,特殊情况要向学习委员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早退。
6、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自习者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将有老师签字的请假条交班长备查。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必须于次日向老师补假。凡未请假或补假者,均视为缺勤。
7、根据《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中《交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旷自习一次扣奖学金测评分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分,学生干部、党员违纪加倍扣分。
8、无故旷自习视为旷课,早自习为 学时,晚自习为 学时。积累到一定程度,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大二学生晚上有选修课者上课,无选修课学生正常上晚自习。因上课与自习地点差异变化,故早自习由各单位自行布置检查。
二、检查人员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并维护好自习秩序,不得以任何借不参加晚自习。若出现旷自习、迟到、
早退、扰乱自习秩序者,除加倍扣分外,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内作检查,第三次在学院通报,并取消当学年评选优秀学生
干部的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直至撤消职务。
2、自习纪律及秩序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长负责。所有非课程活动的开展不得占用晚自习时间。凡经检查或同学反映班级自习秩序较差,影响同学学习而班长和学习委员又未尽管理责任者,经查实后,处理办法仿第一条。
3、自习考勤工作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学习委员每天自习一开始应做好考勤工作,并将结果记入《学生日常考勤记录表》。没有如实记录、弄虚作假者,处理办法仿第一条。
三、自习检查制度
1、检查范围:各单位大
一、大二年级学生;检查时间。规定自习时间里的任一时段。
2、检查办法。自习检查以年级辅导员及各单位学生会学习部为主组成检查小组,对每个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天对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学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学生处、校学生会学习部对各学院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检查。
3、检查规定。在自习时间任何同学不得留在寝室,要求做到“人走灯熄”;如有生病或特殊情况要留在寝室的同学,必须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4、各班出勤率为实到人数与应到人数之比。
5、各单位检查结果核实后每天通报一次,并反馈至各辅导员。每周小结一次,通报各班出勤率并排名次,通报违纪人员。
6、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均由各单位团委、学生会存档,作为学年评选先进个
人、先进 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
的运用
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年级辅导员及所在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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