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箱采购合同甲方: 乙方: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a).合同中止、终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b).区配电箱采购合同; (c).配电箱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d).现行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一条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小写) 人民币 : (大写)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
2、的装卸、运输、堆放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附报价单2页)第三条 交货地点:*小区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 交货时间: 2008年 10月 20 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5.1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5.2 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方、本行业标准。5.3. 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5.4. 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5.5.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合格率为100
3、%,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5.6.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5.7.安装配件、其他辅材等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5.8. 箱体采用1.2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漆膜脱落、龟裂等现象。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6.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6.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6.3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
4、、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6.4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6.6.对乙方所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
5、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6.7.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6.8.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7.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7.2.验收款:每批货送达工地现场,并且该批货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经验收合格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30的进度款。7.3.进度款付至合同总价的70暂停。7.4.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7.5. 保修金为10。保修期为二年,
6、保修期达到二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9.1 产品保修期2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9.2 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7、9.3 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价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接到通知后5天,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负责卸货。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10.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
8、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
9、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第十一条 甲、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 *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