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业专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675976 上传时间:2024-10-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8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业专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业专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业专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法规名称】 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 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10-06-04   【实施时间】 2010-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经济发展局(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农业局(农林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利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事局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为坚持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能力、业绩为主的评价导向,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宁波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根据国家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企业实际,制定本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条件   本申报条件适用于在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二、首次确定条件   专业对口或相近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其中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三、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含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不满4年,具备以下两条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政府颁发的一、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含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获市级以上优秀设计奖;获县(市)区级以上标化工程、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地厅级及以上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单项先进个人称号。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其他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工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负责过一次2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多次累计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或主持开发研制出新产品,且这些项目或产品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产品开发、工艺革新、高新技术应用、质量管理或设备管理等方面,进入全市的先进行列,受到有关部门认可。   (2)在建筑行业基层一线工作满10年并取得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含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或担任建筑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相关部门(工程、质量、安全、预算等)负责人满3年。   (3)从事农业工程的,任现职以来,主持过一次1000万元以上或多次累计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工作;或在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渔业技术和农机具革新、引进、推广等方面,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效益,被市内同行所公认;或在节约能源、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   五、越级申报条件   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4、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5、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满4年。   六、直接申报条件   未达到规定学历,但已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七、特殊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等奖项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得者,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2、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奖计算时间为近5年(含5年),所获奖项以公布文件、证书为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得发明专利1项,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八、其他条件   1、职称外语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除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和在民营、个私企业工作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申报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计算机应用能力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除符合免试条件者,需取得三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4、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各自专业要求提交本人的业绩材料。   凡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同行专家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参加评审。   本申报条件由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本申报条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