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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复习题-建设监理综合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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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复习题-建设监理综合案例分析 【案例题1】某堤防工程投资5000万元,于2005年3月6日发售监理招标文件。现将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的要点摘录如下: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省内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下列资料: ⑴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及近三年审计报告; ⑵投标人监理过和正在监理的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监理合同文件和能证明监理服务业绩的资料; ⑶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服务的主要人员和经历。 ⑷近三年有无经济诉讼案件等证明资料。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工作,若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予以安排。但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时间2日前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2日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8.2 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收到修改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通知。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05年6月8日北京时间18:00时。 17.2 招标人有权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发出修改通知,延长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力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7条所述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退回投标人。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于2005年6月9日北京时间9:00时在×××会议室召开开标会。 问题:通过阅读上述内容,指出《投标人须知》中哪些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说明规定要点。 答案要点: (1) “2.1.2”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限定在“省内”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2)“5.1”规定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委部局令第30号)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7”、“8.1”中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4)“20.1”规定的开标时间比“17.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晚15个小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时开标。 【案例题2】 某引水工程隧洞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表所示。 投标人 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万元) A 48002 B 65503 C 72345 D 75436 E 82970 F 82908 该招标项目的标底为66060万元。 问题:(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A的报价远远低于招标项目标底,属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情形,应予拒绝。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时,认为其投标报价偏低的原因主要是所需人、材、机的数量明显低于现行预算定额,应予拒绝。你认为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上述6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合理,均未低于其成本价,按照规定的中标条件,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及其先后顺序为投标人A、B、C。在招标人与第一顺序候选中标人合同谈判时,要求将中标价降为47900万元,若投标人A拒绝,即认为其放弃中标,依次与候选中标人B进行谈判。你认为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要点: (1)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根据招标投标法的原则: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只能作为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参考依据,但不能直接作为决定废标的条件。 (2)评标委员会的观点不正确。现行预算定额可以作为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但决不是确定投标报价不可调整的标准。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实际要素,如:承包人的技术与管理水平以及工程的工期要求、作业条件、质量标准高低等多种因素。 (3)招标人的做法不合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9 【案例题3】 某水利枢纽工程投资10000万元,其施工招标评标程序与标准要点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书的技术评审(总分30分) 投标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得20分 投标书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微小偏差 得15分;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得10分 第二步: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总分30分) 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标底,投标人报价超过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10%,将按废标处理;其他报价情形的分值计算如下: (1)投标报价与标底相同者,得满分3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6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每低于标底1%,从本项总分中扣3分,扣完为止。 第三步:对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总分10分) 近5年内每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得2分,其中质量评定为优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第四步:对投标书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满分10分) 评标委员可根据投标书的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在0~10分范围内综合评判,独立进行打分。 第五部:对投标人资信、资源评审(总分5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得5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能基本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得3分 投标人资信、资源不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得0分 评标委员应依据上述评审程序与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相应内容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按照每个投标人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候选中标人。 问题:(1)你认为上述评标标准哪些地方不符合现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2)上述评标程序是否合适?为什么? (3)招标人能否直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候选中标人以外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请说明依据。 答案要点: (1)题中给出的评标标准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有: 1)对投标书技术评审部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得10分”不合法。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7部委令第12号)规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标书应拒绝。 2)对投标报价评审中,以投标人报价超过标底的5%或低于标底的10%直接作为废标条件不合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标底的原则。 (2)题中的评标程序不合适。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令第12号)规定,评标应按照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程序进行。 (3)招标人不能随意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候选中标人以外直接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委部局令第30号)规定,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案例题4】 某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投资65480万元。其建设过程中的部分主要活动按发生时间顺序列举如下: 1.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项目建议书于2001年2月10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 2.于2001年3月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3.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2年3月15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 4.2002年4月5日,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直接委托设计单位。 5.2002年4月10日组织施工用水、电、通信、路等工程招标,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议标形式。 6.2002年8月6日组织导流洞施工招标,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 7.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2002年10月10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审批通过。 8.项目主体工程大坝标、电站标、引水隧洞标、下游灌渠标于2002年12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分别承包给承包人A、B、C、D。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等于2002年12月30日直接委托生产厂家加工;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分别于2003年1月6日、9日、12日通过议标形式与国内厂家签订采购合同。 9.2003年2月18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10. A、B、C、D承包人分别于2003年2月10日、15日、18日、22日进场。 11.监理人于2003年2月25日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12.为了改善水库运行方式,既保证水库安全又增加兴利效益,对原有溢洪道进行了设计修改。设计修改方案于2003年3月20日经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以及权威专家举行专题会议论证通过,监理机构依据会议纪要于2003年3月21日签发变更指示,由承包人实施。 13.下游灌渠标、引水隧洞标、大坝标、电站标分别于2004年3月20日、2004年3月30日、2004年4月1日、2004年4月20日通过完工并办理移交,2004年5月1日通过试运行,工程投入生产。 14.该工程于2004年10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进入保修期。 15.工程于2005年10月29日保修期终止后,及时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单位,解散项目法人。 问题:(1)上述工程建设中的部分主要活动哪些地方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2)除了(1)中所述程序外,上述哪些活动内容本身构成违法或违规行为? 答案要点: (1)题中所述活动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有: 1)“2”所述成立项目法人的时间。按照1996年国家计委颁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新建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2) “5”、“6”所述工作属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安排在初步设计批准前,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3)“9”所述委托监理单位应在“8”所述施工招标之前进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监理单位已确定”是施工招标的条件。 4)“11”所述监理人进场时间晚于“施工承包人进场时间”不合适。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合同条件的规定,监理人应比承包人提前进场,协助发包人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条件;在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开工通知;承包人进场后,组织有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条件的移交工作。 5)“14”所述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开始不合适。根据合同条件规定:保修期从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之日起开始。 (2)除了(1)中所述程序外,题中所述活动内容本身违法或违规的有: 1)本工程为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4”所述将设计任务直接委托设计单位,“8”所述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直接委托生产厂家加工,均违反了有关设计招标、设备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这些采购活动均应通过招标方式进行。 2)“5”所述施工用水、电、通信、路等工程招标,“8”所述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招标,均采用议标形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6”所述导流洞施工招标,未按照规定审批程序与权限经批准,仅由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违反了有关邀请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4)“12”所述设计修改属于重大设计修改,未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即行实施设计修改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5)“15”所述保修期终止后,及时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单位,解散项目法人构成违规。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案例题5】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 问题:(1)承包人接到监理人的警告通知后,认为混凝土试样的平均强度指标达到了合同要求,只是保证率比规范要求低,由于工期紧,更换砂场费用高又对工期影响大,申请继续使用。监理人是否应予同意? (2)在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后的第30天,施工单位仍未采取任何有效补救措施,仍然使用不合格材料,监理人应采取哪些合同措施? (3)最终,承包人提出了更换砂场的方案,并对已完成的不合格工程部位提出了处理方案并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但同时承包人提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应由发包人补偿,其理由是:承包人原有使用的砂子已按合同规定进行了检验并且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你认为承包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应对混凝土进行平行检测。试问检测数量如何确定?检验费用由哪方负担? (5)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决定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基础上,增加混凝土取芯检验,并通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你认为承包人是否有权拒绝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的承担如何确定? 答案要点: (1)监理人不应同意。监理人无权自行改变合同规定的任何质量标准,任何质量不合格均不得同意。 (2)根据合同条款有关承包人违约的规定,监理人可向承包人提出停工整改通知,并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若监理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后的28天内,承包方继续无视监理单位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方可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并抄送监理单位,并在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方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 (3)承包人的观点不正确。依照合同条件,监理人的检验、同意不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题中所述更换砂场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应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4)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监理人对混凝土进行平行检测,其数量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的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承包人不得拒绝。这种检验属于额外检验,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案例题6】 某引水渠工程长5km,渠道断面为梯形开敞式,用浆砌石衬砌。采用单价合同发包给承包人A。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合同开工日期为3月1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0万m3,单价为10元/m3。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变化超过20%时,属于变更。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要点事项: 1.项目法人采用专家建议并通过专题会议论证,拟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承包人通过其它渠道得到信息后,在未得到监理人指示的情况下对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并对原有工作(如石料采购、运输、工人招聘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由于其它原因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最终未予正式采用实施。承包人在分析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基础上,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 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时间向监理人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但是,由于6、7、8、9四个月为当地雨季,降雨造成了必要的停工、工效降低等,实际施工进度比原施工进度计划缓慢。为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承包人增加了挖掘、运输设备和衬砌工人。由此,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 3.渠线某段长500m为深槽明挖段。实际施工中发现,地下水位比招标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高3.10m(属于发包人提供资料不准),需要采取降水措施才能正常施工。据此,承包人提出了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同时,承包人提出了费用补偿要求,但未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拒绝补偿的理由是:地下水位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属于承包人风险。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采取了暂停施工的做法。 4.在合同实施中,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签认的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2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按照调整单价11元/m3结算。工程量的变化未发生39.6款规定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调整引起的价格调整。 问题 ;(1)“1”所述情况,监理人是否应同意承包人的索赔? (2)“2”所述情况,监理人是否应同意承包人的索赔? (3)“3”所述情况,承包人是否有权得到费用补偿? 承包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4”所述情况,承包人是否有权延长工期?承包人有权得到土方开挖多少价款? 答案要点: (1)“1”所述情况,监理人应拒绝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合同条件规定,未经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承包人自行安排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 (2)“2”所述情况,监理人应拒绝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合同条件规定,非异常气候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承包人风险。 (3)“3”所述情况,属于发包人提供资料不准确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有权得到费用补偿。但是,承包人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依据合同原则,承包人不得因索赔处理未果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4)“4”所述情况, 土方实际完成工程量12万m3,虽然比工程量清单中的估计工程量10万m3多,但未超过(1+20%)×10万m3。因此,不构成变更。因此,承包人无权延长工期。承包人有权得到土方开挖多少价款为: 12×10=120万元 【案例题7】 某平原明渠工程施工招标。该工程施工方法属于通用技术,十分简单,施工条件良好。参加投标的单位共6家。按照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的评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评价 项目 报价(万元) (权重0.4) 关键技术方案 (权重0.2) 施工组织 设计 (权重0.3) 质量保证 体系 (权重0.1) 报价 投标人合理成本价 得分 得分 评价 得分 评价 得分 评价 投标人1 100 110 100 90 符合 95 符合 95 符合 投标人2 80 70 90 80 符合 90 符合 85 符合 投标人3 100 85 100 70 不符合 95 符合 95 符合 投标人4 120 90 80 80 符合 90 符合 80 符合 投标人5 70 60 85 80 符合 80 符合 80 符合 投标人6 130 120 70 80 符合 100 符合 80 符合 根据评标标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问题: (1)试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2)你认为该项目的评标标准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投标人1的报价低于成本,应予拒绝。 投标人3的技术方案不符合要求,应予拒绝。 投标人2、4、5、6的综合得分如表2所示: 表2 投标人 综合得分 投标人2 87.5 投标人4 83 投标人5 82 投标人6 82 因此,中标人应为投标人2 (2)该项目的评标标准不妥。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7部委令第12号),一般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应采用的中标条件为:“能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案例题8】 某水电开发公司投资兴建一座中型水电站,依法与某建筑工程总公司签订了总包合同。其后,经水电开发公司同意,建筑工程总公司分别与某市设计院和某市工程局签订了勘测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完成工程设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市工程局根据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各方均按约定履行。工程竣工后,该水电开发公司组织工程验收,结果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原因是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但是,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建筑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 问题: (1)请画出项目参与者组织机构关系图。 (2) 你认为该水电开发公司就工程质量责任问题有权向哪方追索责任?说明理由与法律根据。 参考答案: (1)各方组织结构关系图如图1所示: 关系 合同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 建筑工程总公司 总承包人 市设计院 分包人 市工程局 分包人 图1 各方组织结构关系图 (2)根据《合同法》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筑工程总公司和市设计院应向水电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题9】 某大型引水工程,技术复杂、工程量大,分别由混凝土挡水坝、引水遂洞、明渠三个施工标段组成。各标段营地距离较远,且交通条件不太好,往返一次均在6小时以上。拟选择一家监理单位承担该项监理任务。其主营地与建设单位营地计划一并设置在混凝土挡水坝下游附近,根据需要,工程沿线可安排下属监理机构。 问题:若你单位独立承担该监理任务,试简要绘制监理组织机构图并说明该设置的主要理由。 答案要点: 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直线-职能型监理组织模式,如图2所示。其优点为:既有直线组织模式权力集中、权责分明、决策效率高等优点,又兼有职能部门处理专业化问题能力强的优点。 交通往返一次需要6小时以上,不宜设置矩阵模式。 总 监 挡水坝监理部 引水隧洞监理部 明渠监理部 合同部 办公室 技术部 信息部 …… 图2 直线-职能型监理组织模式 【案例题10】 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规定: (1)合同价1000万元; (2)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后一次支付承包人;工程预付款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2.1款规定的公式 扣还,并规定开始扣预付款的时间为累计完成工程款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当完成90%的合同价时扣完; (3)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按发票值的90%与当月进度款一并支付,从付款的下一月开始扣,六个月内扣完,每月扣还1/6; (4)保留金扣留比率为10%,总数达合同价5%后不再扣留; (5)考虑到工期较短,不考虑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6)除完工结算外,月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合同工期为8个月,工程保修期一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各月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价款、进场原材料发票面值如表3所示。 表3 月份 1 2 3 4 5 6 7 8 完成工程款(万元) 40 50 160 320 320 60 40 10 进场材料发票面值(万元) 120 合同实施中未发生变更、索赔、法规变更等事件。 问题:(1)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具备什么条件,监理人方可出具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 (2)承包人具备什么条件,监理人可同意支付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 (3)计算1~8月各月承包人应得到的工程付款。 (4)承包人应在什么时间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在什么时间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 (5)扣留的保留金如何退还? 答案要点: (1)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后,监理人方可出具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 (2)承包人具备下列条件,监理人可同意支付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 1)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合同要求; 2)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3)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3)本合同应扣保留金总额为:1000×5%=50万元 工程预付款起扣时应累计完成工程款:1000×10%=100万元 各月工程付款如下: 第一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40万元; 2)应支付进场材料预付款:120×90%=108万元 3)应扣保留金:40×10%=4万元 第一月应支付工程款:40+108-4=144万元 第二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50万元; 2)应扣保留金:50×10%=5万元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第二月应支付工程款:50-5-18=27万元 〈100万元(月支付最低金额),本月不支付,结转到下月。 第三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160万元; 2)应扣保留金:160×10%=16万元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4)应扣工程预付款: 万元 第三月应支付工程款:160-16-18-18.75=107.25万元,加上上月未付款27万元,本月应付款: 107.25+27=134.25万元 第四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320万元; 2)应扣保留金:按计算320×10%=32万元,但保留金总额为50万元。因此,本月应扣保留金为: 50-4-5-16=25万元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4)应扣工程预付款: 到本月底累计应扣: 万元 因此,本月应扣工程预付款:58.75-18.75=40万元 第四月应支付工程款:320-25-18-40=237万元 第五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320万元; 2)保留金已扣足,本月不再扣留。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4)应扣工程预付款: 到本月底累计应扣: 万元 因此,本月应扣工程预付款:98.75-58.75=40万元 第五月应支付工程款:320-18-40=262万元 第六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60万元; 2)保留金已扣足,本月不再扣留。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4)应扣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扣完时,应累计完成的工程款为 1000×90%=900万元 本月底,已累计完成了工程款:890+60=950万元。因此,工程预付款应全部扣回,本月应扣: 1000×10%-98.75=1.25 第六月应支付工程款:60-18-1.25=40.75万元〈100万元(月支付最低限额),本月不支付,结转到下月。 第七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40万元; 2)保留金已扣足,本月不再扣留。 3)应扣材料预付款:108÷6=18万元 4)工程预付款已扣完时,本月不再扣。 第七月应支付工程款:40-18=22万元,加上上月末付款40.75万元,本月应付工程款22+40.75=62.75万元〈100万元(月支付最低限额),本月不支付,结转到下月。 第八月: 1)应付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工程款:10万元; 2)保留金已扣足,本月不再扣留。 3)材料预付款已全部扣回,本月不再扣。 4)工程预付款已扣完时,本月不再扣。 第八月应支付工程款:10万元+62.75万元=72.75万元 (4)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在接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 (5)扣留的保留金退还方式为: 1)在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得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承包人;在签发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2)监理人在合同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得的保留金余额。 【案例题11】 甲某为某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合法经营范围内就一项施工任务与某水电站项目的发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事后,该施工企业通知该项目发包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某无权独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故甲某与贵方所签合同没有效力,对我公司没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在此之前,该项目发包人不知道而且不可能知道施工企业的这项规定。 问题: (1)你认为该施工企业的说法是否正确? (2)试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3)如果上述合同是甲某通过授权书委托乙某与发包人签订的,该合同是否有效? (4)如果上述合同是施工企业职工乙某与发包人签订的,但未提供甲某签署的授权书,该合同是否对该施工企业发生效力? 答案要点: (1)该施工企业的说法不正确。 (2)《合同法》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所签合同有效。 (3)该合同有效。《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4)对该施工企业不发生效力。乙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且未得到甲某的追认,该合同对该施工企业不发生效力。 【案例题12】 某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A施工企业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认为中标价偏低,无奈受合同的约束,只好按合同履行义务。在组织进场期间,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故承包人以此为由,立即将人员、设备、设施等进场资源全部撤离现场,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由于你方提供场地延误已构成违约,我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于解除合同对我方造成的费用和利润损失,希望你方在合同规定时间给以支付。” 问题: (1)你认为A施工企业的说法是否正确? (3)试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3)为了降低成本,A施工企业未经任何许可,将所承包工程基础处理、大坝混凝土浇筑、泄洪洞等工程分包给当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人发现后,认为分包已成事实,并考虑到工期非常紧,要求该施工企业补报项目分包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承包人所选分包人具备承包能力,同意分包。你认为监理人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 (1)A施工企业的说法不正确。 (2)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属于违约行为。但是,这一违约行为并不构成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规定的由于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显然,题中所属发包人的场地提供延误违约行为不构成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3)监理人的做法不妥当。其一,任何分包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之规定事先得到批准;其二,该项分包均涉及主体工程,依据合同法规定,不得分包。 【案例题13】 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建设初期,与甲用户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甲用户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同时,又不涉及到供水线路改造,该供水公司又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用户。签订合同时,乙用户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甲用户签订了供水合同。 问题: (1)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甲用户签订的合同属于那种合同生效的情形? (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甲用户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甲用户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乙用户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3)若甲用户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甲用户,应向乙用户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要点: (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情形。 (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甲用户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 (3)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题14】 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游面铺设混凝土预制块,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问题: (1)合同技术条款中要求的铺设最大缝宽≤1cm,而合同中引用的某行业规范中规定的铺设最大缝宽≤1.5cm。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就铺设混凝土预制块最大缝宽标准发生争议,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标准?说明理由。 (2)为了保证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购置更换了新模具、振捣设备,并增加使用了脱模剂,比原投标方案增加了成本,提出了费用补偿。你认为监理人是否应予批准?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 (1)确定标准的方法为: 1)若合同中规定了合同规定标准与合同中引用技术标准的解释原则,应遵照其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中规定:合同规定标准优先,采用铺设最大缝宽≤1cm标准。 2)若合同中没有规定合同规定标准与合同中引用技术标准的解释原则,则按照明显证据优先原则,采用铺设最大缝宽≤1cm标准。 (2)监理人不应予以批准。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标准是合同约定的,未发生任何变更的情况下,承包人为保证质量所采取措施所需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案例题15】 某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发包人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协助发包人编写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综合说明 2.招标邀请书 3.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 5.施工方案 6.投标书格式及投标辅助资料 7.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履约保证格式 8.施工辅属设施总平面布置图 9.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与人员 问题: (1)你认为上述文件中,哪几条不应属于招标文件内容或文件名称不正确? (2)对完整的招标文件来说,除上述属于招标文件的之外,还应补充哪些文件? 答案要点: (1)不属于招标文件的有:“5”、“8”、“9”; “2”所列名称不正确,应为“投标邀请书”。 (2)还应补充的文件有: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合同条件、评标标准。 【案例题16】 某合同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料场的位置”。在实施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料场,其数量、质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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