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焊、气焊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进入现场必须戴头盔式焊工安全帽,穿工作鞋,戴防护眼镜,登高作业1.8米以上要系好全身式双挂钩缓冲器安全带。2 焊工要持有效的焊工操作证,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焊帽、护目镜、工作服、手套等)。3 没有动火许可,不能动火,动火时一定要有动火证、监护人、灭火器或灭火毯。4 必须防止触电、高空坠落、有害气体和火灾事故发生,对此要有有效预防措施。5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割。6 焊接切割有色金属,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要站在上风处作业,如果通风不好,操做人员则必须带合适的呼吸器。7 焊割作业的地方,特别是高空焊割作业周围10米不得
2、有易燃、易爆物品。8 无特防措施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切割,进入容器内作业要办相应的工作许可,并要严格执行密闭容器施工工作安全条例。9 焊机电源线、氧、乙炔带通过道路时必须架空或埋在地下,接地线及手把线不得搭在易燃、易暴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把线地线同步。10 雨天不得在露天焊接,在有潮湿的地方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的物品的地方,并穿上绝缘鞋。11 工作完毕,要查看现场有无火灾隐患,拉下电闸,关好电源箱再离开现场。12 氧炔带接头要邦扎牢靠,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明火。13 氧气瓶嘴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有油污,乙炔表要配备阻火器。14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爆晒,
3、要远离热源,工作时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并固定牢靠。15 电焊作业要有遮光板,对交叉作业,或在已安装好的设备处焊接要有收集火花措施。16 焊接作业“十不焊”17 未经亚什兰和相关人员认可不施焊;18 无动火作业许可证不施焊;19 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施焊;20 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施焊;21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施焊;22 凡盛装过油内和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经清洗、排除残渣不施焊;23 凡盛装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管道不施焊;24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下方的可燃物未清除干净不施焊;25 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施焊;26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场所,未经排除不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