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方案2第一节 总则21.1现场安全管理目标21.2安全管理方针21.3安全管理原则3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32.1组织管理32.2基本要求42.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42.4安全生产责任制5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93.1安全管理目标及程序93.2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图103.3安全管理制度113.4安全管理措施133.5安全行为控制163.6劳务用工管理173.7安全防护管理183.8临时用电管理193.9施工机械管理20第四节 农民工夜校及群众监督员制度21安全施工方案*中心D1地块一期行政办公楼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心区D1地块(*南路),本工程东侧为海淀区*政府
2、,南侧隔*南路与在施工程相邻,西侧为*路,*侧为*园。施工过程中防止发生工程事故、盗窃、打架、交通等各方面安全问题,尤其是本工程基坑占地面积大,地下水丰富,施工期间特别注意基坑护坡安全。第一节 总则1.1现场安全管理目标1、重伤、死亡率为零。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下。3、火灾事故为零。4、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为零。5、安全防护合格率大于98%。6、施工现场尘毒作业环境达到国家标准。1.2安全管理方针本项目将严格贯彻执行我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和所有相关方的安全健康。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始终贯彻“安
3、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始终把“安全第一”落在实处、铭刻在每一个作业人员的头脑中,实现现场安全管理目标。1.3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原则:意识.措施.督导意 识:强烈的安全第一的意识措 施:科学、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督 导:严格的检查、监督、指导
4、 安全管理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62-2002)和我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本项目将根据GB/T28000标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和实施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始终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法,全员参与”的管理思路,充分满足员工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规范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和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行为,不断完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全面履行总承包的职责,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成相关单位如专业分包商及供货商等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并定期向项目部和业
5、主汇报进展情况;同时,项目部将设置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实施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向项目部进行定期的检查汇报。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进展情况,组织定期的检查、专题活动,推动、提高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2.1组织管理1、成立由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小组。2、总承包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与各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分管责任人须签订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3、总承包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上述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4、分包项
6、目经理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传递。5、各分包单位根据情况设立专兼职安全员。6、各级安全员必须具备满足本岗位要求的素质并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有丰富管理经验、管理能力的人员承担,其他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内部培训合格的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所有上述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由本单位进行控制,总承包单位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7、所有在施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2.2基本要求1、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总承包项目部同时与分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签订
7、施工安全协议书,协议中要根据该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补充条款,明确双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安全管理范围。2、总承包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各分承包商及供货商召开消防、安全、保卫例会,及时向分包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传达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目标,明确管理要求,总结近期工作情况,交流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信息,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布置相关工作重点。3、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牌等标识;现场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的相关海报;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使用制度、用火证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4、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8、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本单位主管经理安全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员项目总工程师相关职能部门各施工单位公司安全管理部检查监控措施落实督促指导检查指导2.4安全生产责任制2.4.1项目经理1、对本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性领导责任,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把安全生产列入工作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在组织编制
9、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3、经常督促各级领导对职工进行教育,尤其是对生产过程中危险性的特种作业人员,更要加强安全技术教育。4、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制定措施和规划,并认真落实。5、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检验,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失职或责任者给予惩处。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按事故报告规程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2.4.2项目副经理1、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聘请,对经理负责、在经理的领导下主管施工计划、统计、调度
10、、劳动定额、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等管理工作。2、根据年度指标和项目经理的决策编排年、季、月、旬施工作业进度计划,文明施工计划。各工种、各流水段的劳动平衡,机械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计划。3、组织流水作业人员确保形象进度的完成,每月二十三号前向施工队下达下月施工任务,对施工队核实完成工程量,办理各项生产中的一切经济洽商。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经常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在组织生产调度会时评定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单位领导限期解决。并责成有关人员按期复查。5、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施工项目
11、,必须纳入正式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情况的同时一并检查安全。6、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现场各施工段文明施工大检查有权进行评定实行奖罚。7、对那些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严重失职的有权进行停工调换处罚。8、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核定。2.4.3总工程师1、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经理负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技术工作,制定本单位的技术安全管理办法,主编施工组织方案,审批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程,使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2、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并检查安全落实情况。3、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对安全检查中提出隐患问题从技术措施方面提出改进办法,予以解决。4、组织技术人员从事技术革新,工艺、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劳动,治理尘毒,消除噪音危害。5、组织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技术知识教育,对主管的职能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搞好安全技术交底业务交底对口等工作。2.4.4专职安全员1、宣传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与执行情况。2、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的具体情
13、况,工程特点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并负责贯彻实施。3、协助领导组织本经理部的安全活动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制定或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与技术人员合作组织特殊作业人员及普通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赔训和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4、参加定期不定期检查,制止纠正违章,遇有严重险情或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不听指令又严重违章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越级上报权利。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深入现场、调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中找出规律,提出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改进或处理意见。6、坚持日检制度,参加生产协调会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提供安全生产和工
14、伤事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加一般脚手架安装验收,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作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7、督促新开工地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监督现场领导安全月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休息日,更要有领导值班,平时和领导一起参加现场巡视。凡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和单位,安全员有权监督其附合现场及上级的管理规定。8、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9、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或严重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督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制定和落实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2.4.5机械设备管理人员1、督促、组织机械设备使用前
15、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2、新购进、新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等随机械技术文件。投用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安排操作人员进充分交底后,向使用负责人进行交验。3、经常组织工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修,使机械和安全防护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运转的正常。4、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的定期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机械操作人员的年度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审查签证手续。5、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机械设备存在问题,组织整改,消除隐患。6、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由于机械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必须组织力量进行机械设备维修与改造。7、对非操作人员乱摆弄机械设备造成人、机械事故
16、,报告上级追究其责任。2.4.6操作工人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归程,遵守现场纪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不得违章,向班组长负责。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项安全教育,服从安全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遵守制度,发挥联保互保作用。在施工生产中,随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老工人对新工人积极传受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挪用或毀坏。3、在施工生产中遇有危险,在紧急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实行救助,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4、积极提出不安全作业改进措施或建议,对各级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5、下列
17、情况之一,可以行使拒绝权。(1)安排施工任务时不安排安全生产措施,有权拒绝施工。(2)现场条件有了变化,安全措施跟不上,有权拒绝施工。(3)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4)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起作用,有权拒绝施工。(5)作业地点发生严重变化突发事故,又未采取相应措施,有权拒绝施工。第三节 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3.1安全管理目标及程序管理目标: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管理目标。3.2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图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图总包商安全、消防生产目标安全、消防生产制度安全、消防教育安全、消防检查安全、消防培训设施机械分包商进场施工
18、前施工中施工后安全、消防例会达到要求达不到要求整改处罚总结、运用3.3安全管理制度3.3.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3.3.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3.3.3安全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分包施工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3.3.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各施工项目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
19、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应该交到每一个操作工人,并进行签字3.3.5建立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专职安全员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特点,在施工之前及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3.3.6安全检查制度日检查:由现场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日检表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为夜班或第二天施工创造条件。周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召集现场执行经理、专业工程师、安全员、保卫,消防、机务、料具、行政、卫生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管
20、理水平。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项目部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总承包项目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3.3.7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的验收制度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包括分包单位租赁设备、分包单位自由设备)。3.4安全管理措施3.4.1推行“全过程”
21、安全管理在建设之前,将制定一整套极其完善、严密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对措施。将根据每一项工程的特点,分析研究施工现场有哪些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事故会导致何种危险、有何危害,研究如何预防及将采取哪些积极有效的应对办法等。而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须经专业人员审批后才允许正式施工。利用这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度,把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早地消灭在施工生产之前。在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后,将根据建设进度计划,分阶段、按照分部工程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根据上述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对策书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落实人、机、料、法、环各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在实施过程中,首
22、先有针对性地检查落实准备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告诉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紧急对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根据安全预案的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建立紧急联络体制,便于紧急事故的处理。对于完成的工程项目,应对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及对策书,进行经验总结,找出管理、作业中的不足,发扬好的管理、作业方法,用于指导今后的安全生产活动。 不仅项目部推行全过程安全管理,而且要求各分包商、供货商等所有参建单位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覆盖面,使安全管理的思想、措施等落实到项目建设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每一道工序。3.4.2签订安
23、全合同深入学习国家、建设部、北京市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深刻领会“安全第一”的内涵,认识到安全是关系生产的头等大事。只有安全生产,才能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在项目法人成立之日,即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学习及培训,切实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安全第一”的思想指导今后的工作,贯穿今后的工作中。在签订合同时,在主合同之外单独签订安全合同。在安全合同条文中,根据合同工程内容,有针对性地明确写明“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明确提出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及人员,明确提出安全防护的要求,明确提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的处罚规定等。在合
24、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及要求,便于在法律的框架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便于今后的监督、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予以解决。在确定分包单位、供货商时,要首先确认其安全生产的资质和业绩,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安全业绩不佳的、近2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坚决不予采用;对拟采用的分包商、供货商等实地考察安全生产情况,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意识不强的企业坚决不予采用。建立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填写“企业进场安全登记表”,对企业的安全资质进行预审、严格审查,把好企业进入的第一关。在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商、供货商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对不能满足、执行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
25、,项目部经过一定的程序有权解除合同,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淘汰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企业,将解除合同关系。这样将促使所有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寻求对策,改善安全生产工作,达成“零安全事故”目标。3.4.3落实安全责任制1、在项目建设开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各单位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责任人及安全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安全工作,讨论重大的安全技术方案,确定每一生产阶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并监督执行。2、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作为
26、指导今后生产活动的大纲,贯彻在整个生产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对策书、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指导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将此手册进行广泛宣传,作到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作业人员知晓,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要求,并加以利用。3、通过早会、班前会、安全大会、安全巡视、安全定期巡回检查等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通过事先制订的检查表,再加上坚持不懈的推行检查制度,在每一个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头脑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养成“安全措施不落实就不进行施工生
27、产”的习惯,使安全生产活动由被动的、检查督促型转变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主观、积极的行为,达到安全生产活动的“零死亡事故”目标。4、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制度。根据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有针对性地检查。对检查出的好的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管理手段、作业行为、安全防护对策,要及时进行表扬和进行物质奖励,在早会等处的宣传栏进行表彰;对检查出的不安全生产现象、安全隐患、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要毫不留情的予以揭露,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出场。5、坚持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坚持抓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护栏、跳板、通道等安全防护用品的
28、落实情况,根据“安全设施检查表(日常管理)“进行逐日的检查,实现“作业面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的硬件环境。6、严格执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严肃方案的会签制,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 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 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7、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交底必须做到班组、作业人员的阶段,不能停留在管理人员这一阶段。管理人员应通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断吸取一线班组长、作业人员的好经验、
29、好建议,不断改善安全管理工作。8、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实行“末位曝光”制度,对每次检查、评比中的最后一名进行公开曝光,提出批评,督促其改正。对多次“末位”且出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坚决予以辞退,确保给与各参建单位以压力,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达成安全管理目标。3.4.4安全防护重点分析该工程施工作业人数多,专业分包队伍多,交叉作业多,因此,该工程安全防护工作的重点是:1、高空施工防坠落;2、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坠落;3、外脚手架及外檐安全防护等;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等;5、塔吊等大型机械的安全措施;6、立体交叉作业防物体打击措施;7、设备吊装安全。3.5安全行为控制1、进入施工现
30、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2、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4、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备案。5、参观现场及来访者未经总承包安保部同意的参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参观在获准进入现场时,在门卫处领取安全帽(安全帽上应有明显表示),保安人员将所有参观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参观时间等内容记录在案;安保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参观者进行短暂的
31、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设专人带领参观和管理。3.6劳务用工管理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要针对本工程特点。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5、外
32、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6、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3、。7、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3.7安全防护管理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塔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5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但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用。脚手架严禁钢木混搭。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3、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
34、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置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挖掘作业。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度。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6、建筑物出入口处应搭设
35、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建筑物西、北两侧搭设防护架,以防坠物。7、结构内的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8、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或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封闭。3.8临时用电管理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
36、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
37、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
38、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11、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12、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13、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
39、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地小于2.5m。1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15、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3.9施工机械管理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监护管理,机械操作部分完好无损,停用时切断电源,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大风、大雨、雪后采取专项检查。及时清理塔吊、提升架基础附近积水。2、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
40、转时清除积土。3、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4、圆锯发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反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6、平面刨(手压
41、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7、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型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第四节 农民工夜校及群众监督员制度施工现场挂牌设立“农民工夜校”,由项目经理任校长,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案。4.1培训对象1、农民工2、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3、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4.2培训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
42、准及规范性文件;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7、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8、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4.3培训安排1、农民工培训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统一组织进场前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各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农民工夜校,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农民工培训工作,对每一位农民工每月、每人不少于2次(4个学时)。2、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培训区、县建委统一组织对聘用的协管员进行岗前
43、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以后继续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由各区县建委负责。3、建筑施工安全群众监督员培训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以后继续教育每月培训一次,由总承包单位负责。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由各施工企业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安全负责人,现场分包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全面组织培训,做好培训记录,每季度培训一次。4.4 群众监督员制度群众监督员是按照每10人配备1人的比例,从建筑企业中挑选的了解国家和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能够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员。经过企业聘任并接受市建委和市总工会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根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群众监督员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有权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的行为,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