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合 作 开 发 合 同 书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住宅小区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双赢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住宅小区”项目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以资遵守。1、甲、乙双方在甲方已与*社区居委会于2008年*月*日在*酒店506房间签订的*开发项目合同书(见附件)真实有效、甲方承诺(或保证)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乙方知晓并认可该*开发项目合同书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
2、同。2、本合同中的“*”占地9.44公顷(合141.6亩),位于*西,*南,*东。该宗地已取得:“石国土资预审【2007】*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双方约定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4、土地的权属及使用(1)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摘牌,摘牌取得“*”土地使用证所载宗地按甲方55%、乙方45%的比例归甲乙双方共有,土地的使用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纪要。(2)双方约定,甲方将“*”土地使用证在办理登记在甲方名下后三日内,将“*”土地使用证交由项目公司保管。“*”的土地使用证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抵押或作它用。(3)因工程项目需用资金,需
3、以“*”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双方应协商一致决定。所贷回的贷款项须打入双方指定帐户,全部贷款按双方投资比例分别用于本项目中各自工程部分。5、“*”项目初步规划总建筑面积47.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中13万平方米的房产及占地归*社区居委会所有(注:*社区居委会按965元/支付给施工工程款,不足部分甲、乙双方按55%、45%出资),其余34.12万平方米房产及占用地中的55%归甲方所有、45%归乙方所有。各方应得产权部位的确定,待*市规划局批准总平面图确定总建筑面积后,甲、乙双方将住宅楼和商业以及其他能够分配的全部房产以书面纪要分别落实在各自名下。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即日,各出资3000万元
4、。其中4000万元甲、乙双方各出资2000万元,乙方所打2000万元甲方背书后转入*社区委员会指定账号,作为办理手续交费使用,乙方留有取款印章,无乙方印章该2000万元不能支取;甲方出资的2000万元,打入*市桥东区*社区居委会指定帐户,作为项目实施保证金。其余2000万元打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开户名称、单位名称、公章的控制双方协商),由甲乙双方监管使用于“*”工程项目。7、“*”工程项目后续建设资金的筹措,甲、乙双方按照甲方55%、乙方45%的投资比例出资。所有筹措的建设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均打入共管资金帐户。双方约定在该工程项目中指挥长由甲方派员出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乙方派员出任,指挥长、常
5、务副指挥长共同监管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其他相关人员甲乙双方协商安排。8、双方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结算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和“河北省安装工程预算综合基价(2003)”,按三类取费。具体“*”工程造价,在建设施工图纸作出以后同等条件与河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施工合同。9、由于本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房产和土地全部落在甲方名下,经商定双方同意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由该分公司独立承担该项目的全部债权债务,不承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它任何债权债务。分公司制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公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合同专用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6、司*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印鉴各一枚。印鉴管理:双方共管,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公开透明、遇事协商。10、房屋产权的销售:甲乙双方各自销售落实在各自名下的房产。双方有权决定各自名下的房产销售方案和销售价格,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统一确定销售方案和价格。乙方的房屋产权在未向乙方过户前,乙方对自己名下的房产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销售。双方将销售收入的房款,一部分属应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打入分公司共管账户;其余打入本单位自立收款帐户。11、筹措资金总价暂按2600元/计算,根据工程进度实际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投入时间和投入金额按甲方55%、乙方45%的投资比例出资分别通过各
7、自渠道投入建设资金,打入共管资金帐户。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拖延应付筹措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抽逃、挪用本项目资金。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如有一方拖延项目应筹措资金,其他方有权以成本价(2600元/)出售拖延方房产。在不拖欠项目应筹资金的前提下,各自自行安排房产销售资金。12、甲、乙双方同意按本项目总工程造价(概算)的1.5%(最高1000万元)提取前期土地手续和后续规划等工作的管理费,交由甲方控制使用,乙方监督。双方任何一方有权查询本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开支情况及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的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原则上应招标选购。双方约定,本项目所采购材料、设备、装饰均选用国内中高档知名品牌,不得选购不能保证房屋
8、质量的材料、设备。13、双方约定“*”项目中的中间交工工程及全部工程完工时,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竣工、综合验收和备案所须的相关手续和文件,不得无故拖延;乙方负责督促施工方按照规定的时间与甲方共同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和对建设工程的备案。14、“*”工程项目全部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和备案完成后,甲方应在9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产登记事宜;鉴于在本合同中“*”双方共有的约34.12万平方米房产和土地全部登记在甲方名下,双方约定,登记在甲方“*”房产中45%的乙方产权,甲方负责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提供的购房户),过户所发生的向政府缴纳的费税等费用由乙方承担。15、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条款为双
9、方协商一致自愿制定、自愿遵守的约定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终止合同,给守约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实际总投资额的5%违约金。(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3)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第6、7、8条之约定如期缴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并负责返回守约方所缴全部资金。(4)土地使用证申办过程中,如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甲方负责从*社区居委会撤回全部资金,并
10、将乙方所缴资金全部返还乙方;如不能如期撤回资金时,甲方承担向乙方返还资金的责任。(5)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项目另行签订合作合同,即本合同除甲、乙双方外具有排他性。(6)资金筹措过程中,双方按施工进度共同制定进度计划表。任何一方不按计划表筹措资金,违约方必须支付双倍贷款利息,并按对方在垫资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分配房产。(7)在资金使用中,任何一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截留或挪用资金,除在10内将截留或挪用资金归还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同时交出违约方掌控的财务印鉴由守约方掌控,全部资金由守约方掌控使用。16、本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约定,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1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出资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共8页):*市桥东区*社区居委会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开发项目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