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656363 上传时间:2024-10-08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130.01KB 下载积分:14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编序 为加强公司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公司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经公司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各项制度。 党委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国资委党工委的各项决议、决定。 2、研究、制定公司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组织实施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作好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罚。 3、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作好新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公司宣传、统战及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对公司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保证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 7、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党委任务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党委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委”。 3、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党内,任何个人都不决定重大问题,党委会议坚持充分酝酿,畅所欲言,民主决策,决不搞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水平。 4、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要不断增强带领广大员工坚持现代新时期企业经营发展方向,支持经理办公会决议,把握形势,推动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凝聚人才,团结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运用政策和法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安定团结局面的能力。 5、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勤奋务实,坚决克服浮躁和夸夸其谈的不良习气。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委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 7、党委成员带头贯彻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如群众,深入实际,切实维护广大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努力做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委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国法党纪,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绝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党委要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团结和带领广大保安人员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10、党委要研究在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经验,正确处理好与公司行政的关系,既不放弃政治阵地,也不越权包办,按照党的政策,积极支持保安事业的发展。    党委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发言准备;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场准备工作。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 二、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 三、会议决议由党办负责向有关方面传达,并按要求督促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五、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头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委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公司党委对全公司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公司党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公司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 7、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重大事项的范围 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②公司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 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④公司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⑤其它重大问题。 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 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委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 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注意实绩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选拔任用的程序 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 3、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4、工作交流 (1)坚持党支部书记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沟通。 (2)坚持党委例会制度,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3)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支部汇报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找出重点问题及解决办法。 (4)积极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文章,上报和交流。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①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      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2、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4、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     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党委成员和公司副总级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员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     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自觉地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倾听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事先请假。     2、党支部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时,应提前通知领导干部,以保证其按时参加活动。     3、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须如实记录在组织生活登记本上。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党委成员,每人应当联系一个部门(或分公司)。     3、支部季度召开一至两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      4、支部委员和党员应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定期不定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公司干部职工、党员、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     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     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     3、公司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     4、党委办公室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     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      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接待员工制度 为加强公司领导和保安职工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增强公司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司工作积极、正常、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公司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一般每月第一周周二下午为公司领导接待日(节假日除外)时间。地点为总经理办公室或书记办公室。重要情况和意见,随时接待。     2、公司每次安排公司副总级领导一人负责接待,并安排公司 办公室或党办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整理。      3、接待对象为: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4、负责接待的公司领导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职工反映的问题,对当时不能给予答复的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再予以答复。     5、参与接待的人员对谈话内容予以保密。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党委纪检部门的同志负责接待。     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      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谈话戒免制度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戒免制度。     1、谈话对象范围:有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离任前、上任后的党员领导干部。     2、谈话应注意事项:     ①谈话要以诚相待,和蔼耐心。     ②要认真听取陈述,做好谈话记录。     ③谈话中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④保守秘密,不得将谈话内容泄露出去。     ⑤要做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      ⑥要求谈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诬谄他人。      ⑦谈话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纵不枉,及时提醒的原则。     ⑧允许谈话人申述问题,讲真话,道实情。      3、严肃谈话纪律:      党组织对违章违纪或负事故责任的党员要通过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在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一次提醒告戒,或发出《党员提醒通知书》,对连续五个月有上述行为的,发出《告戒通知书》;限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对一帮教。如果仍未转变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由党委负责责成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做出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名。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沟通,融洽感情,交换意见,相互共勉。党政正职之间、正副职之间的正式谈话、思想交流每月不少于一次。谈话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时,要充分听取他们对公司领导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正式谈话每月不少于一次。     3、中层干部在任免、调动等职务变动时,分管领导要进行谈话,内容主要是进行党性原则、组织纪律、群众路线和勤政廉洁的教育,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要求。     4、干部受到处分时,主管领导要找本人谈话,帮助其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和吸取的教训,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     5、每次正式谈话前通知被谈话者,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谈话时的态度要诚恳,要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     1、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述职述廉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3、述职述廉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     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1、党委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分公司党支部,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党委中心组由党委委员,在职公司级领导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和党委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立中心发言人,负责学习的通知、材料准备、考勤、记录及其它具体工作。     3、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4、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代科技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等。     5、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6、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基础。要在党组织内部和党员中营造学习的环境,形成有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1、党员学习培训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等为主要内容。     2、学习要有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党员在学习中的表现要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3、学习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部门开展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进行。要注意解决党员队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各支部、各党小组要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工作。     党员学习考核制度     1、考核参加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集中交流学习体会的出勤率;     2、考核是否执行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     3、考核集中交流学习体会时个人的准备情况和交流讨论的发言情况;     4、考核学习过程中是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5、考核学习是否能理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的情况。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公司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公司实行人事代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2、凡拟担任公司各级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公司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3、与公司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公司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4、长期在外的党员,2人以下的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3人以上的,要建立临时党小组,年终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老弱病残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有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积极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动,听取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各种先进思想和行动,带动群众一起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     2、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工作,带动和影响群众落实好本单位的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3、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做群众的表率。     4、关心群众的疾苦,组织和帮助群众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     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     1、评议目的     评议的目的就是认真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评议内容     在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委保持一致;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原则,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①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文件,明确评议的目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教育他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评议活动。     ②自我总结。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填写《年度考核表》交党支部。     ③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个人自我总结,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展开评议,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④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根据个人总结和党内评议意见,客观公平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反馈给本人,将《年度考核表》报党委审批。     ⑤表彰和处理。召开党员大会,宣布评议结果。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党组织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向党委上报典型材料,由党委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决定,并及时上报党委处理。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原则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 1、深入调查了解,弄清不合格党员的情况。      2、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掌握党员标准和处置工作的有关政策。     3、召开党小组或党支部大会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即可形成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议。支部大会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通知拟处置对象到会,支部大会决议和有关材料应同本人见面,并允许本人申辩。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会的拟处置对象,党支部应在上报的材料中予以说明。     5、按有关规定,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公司党委审批或备案。党委认真审查后做出决定,予以批复。批复意见应通知本人,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6、党员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应及时对其是否改正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报党委审批。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方式恰当,手续完备,不合格党员受到处置后,处置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如本人档案。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 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支部以下可以设立若干个党小组。     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     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 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公司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 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尽可能利用双休日或工作空隙时间,同时也要保证有必要的集中活动时间。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 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 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党组织关心服务党员制度 1、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事项优先向党员传达;企业经营、管理等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安排优先组织党员讨论;学习、培训优先让党员参加。 2、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一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二是维护合法权益;三是表扬奖励;四是做好思想工作。当党员在思想上有问题时,要及时找他们谈心,理顺情绪。 3、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要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或事故因素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4、建立特困家庭党员档案。根据不同时期和特困标准,建立特困党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5、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摆上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党支部要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6、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健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和党委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2、组织生活会主要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紧密联系干部和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每次生活会之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普通党员也应提出发言提纲,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严于律己,并向其他同志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4、干部和党员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情况。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具体工作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违纪党员的处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所属工会和共青团的重大问题,总结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各(部门)中队等的政治学习一并安排。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到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党员发展) 团员推优制度 推荐申请入党的优秀共青团员做党员培养和发展对象的工作简称为“推优”工作。“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1、“推优”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28周岁,团组织关系在所在单位,并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积极拥护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能够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4)入党动机端正,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5)能够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积极支持和投身改革,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2、“推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推优”工作在党委和团委领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推荐二次,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一般应在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前进行,其具体方法是: (1)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对照推荐条件,在团员内部进行民主测评,并提出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结合平时考察情况,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2)由团支部负责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审核表》一式四份,并附考察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3)经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和集体审定后,签署意见,由团支部向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正式推荐; (4)正式推荐后,团组织要经常与党组织联系,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季度应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本着重培养、重教育、重质量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凡提出入党申请者,由所在党支部委派党员和其联系并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 (2)党支部要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进行登记,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对其思想、学习、工作(活动)的表现情况作必要的了解,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由支部会作出决议,一般应在提出申请三个月之后进行。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每名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2名党员为培养人。培养人负责同积极分子保持经常联系,并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及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